周末大儒:荀子
2010年01月18日 16:44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荀子所谓“分”,不但指政治上的等级区分,还包括对分配物质财富的“度量分界”。这种“度量分界”完全是一种适应等级制度的分配原则,这就是荀子所说的“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富国》)。荀子认为要解决“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的矛盾,就必须在“养人之欲,给人之求”方面,“制礼义以分之”,确立按照贵贱等差,进行物质生活资料分配的“度量分界”,按照贵贱之等、长幼之差、智愚能不能之分,分配物质生活资料,有区别地满足人类欲望,“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荀子·礼论》)。所以,荀子的所谓“分”,不仅是社会等级的差别,同是也是对于不同等级的财富占有的保障。前者是为建立封建政治秩序而言的,后者是这种等级制度在生活资料分配上的体现,使生活资料的分配有个界限和标准。

这种贯穿着森严的等级区别的“分”,荀子认为是不齐之齐,不平之平,是合乎“人伦”,顺乎“天理”。荀子看到了“明分”对“使群”的必要性,肯定了社会等级制的存在。但是,他又认为这种等级的“分”并不是不可改变的。他说:“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颁而废……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之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王制》)可见,在荀子的眼中,“分”固然重要,但职位的高低、贫富贵贱的等级差别却是可以改变的。变与不变,就取决于是否能服从礼义和是否贤良。他说:

我欲贱而贵,愚而智,贫而富,可乎?曰:其唯学乎!彼学者:行之,曰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圣人也。上为圣人,下为士君子,孰禁我哉!(《荀子·儒效》)

只要掌握礼义、实践礼义,贱可变贵,贫可变富,上可成为圣人,下可成为士君子。这种“分”的改变,谁也禁止不了。由此可见,荀子的“明分”既具有肯定社会等级制的内容,也含有社会等级制可变的思想。这样,就将“明分使群”说建立在一个较为进步的基础上。讲荀子的“明分使群”说只强调其肯定等级制的一面,忽视其等级制可变的思想,是有片面性的。

四、天人之分

荀子是第一个从理论上较为系统地、明确地对天给予自然的解释的思想家。天是什么?荀子认为,天就是客观现实的自然界,就是唯一实在的物质世界。他说:

列星随旋,日月递(火召),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夭。(《荀子·天论》)

天就是恒星运转、日月照耀、四时变化、阴阳风雨、万物生成。这种天,也就是运动着的物质自然界。

天地万物的本源是什么呢?街子说: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

荀子这里把自然界分为五个层次:“最为天下贵”的最高层次是有气、有生、有知、有道德观念的人;第二层次是有气、有生、有知而无道德观念的禽兽;第三层次是有气、有生而无知、无道德观念的草木,即植物;第四层次是有气而无生、无知、无道德观念的水火,即无机物;第五层次也即最基本的层次是构成所有这一切的物质元素——无生、无知、无道德观念的气。这样,荀子就把无机界同有机界、人类同自然界的物类在“气”这个基础上统一起来了。

荀子不仅以“气”为万物的本源,而且还对形神关系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说:

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荀子·天论》)“天官”、“天君”这些自然形成的形体、器官,是人类精神泛动的物质基础。“形具而神生”,先有了这些物质的形体,然后才产生了精神活动。这样,就揭示了精神对形体的依赖关系。这是先秦时代关于形神关系最卓越、最深刻的理论成果,是荀子对古代形神观的重大贡献。

荀子还进一步揭示了宇宙运动变化的原因:“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荀子·礼论》)。这是说天气和地气相结合,产生万物;阴阳二气的接合和交互,引起了自然界的运动变化。这是从气本源说出发,从事物自身的矛盾来揭示自然界运动变化的原因,进一步论证了“天”的物质性,排除了主宰之“天”的存在。

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那么,自然界有没有它固有的必然规律呢?荀子的回答是肯定的。其《天论》第一句就说:一天行有常。”又说:“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这些命题尽管表述有异,但其旨皆同,都是肯定自然界有它本身所固有的规律。这种规律是什么?荀子说:

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荀子·天论》)

天道“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规律性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愿、好恶为转移的,它具有永恒性、客观必然性。一方面,人们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主观的成分、主观的性质附加给自然界;另一方面,天也没有任何主观的私怨私德,它不能干预人事。因为“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天道并非人道,自然界的规律不能决定社会的变化。这种思想,就是所谓“天人之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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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大刚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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