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朝中央权力分配体制
2010年01月19日 21:14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清朝专制理论大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对皇帝,要求其“乾纲独断”,将一切主要政治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并通过兢兢业业的勤政,使这种专权成为传统,即“天下大权当统于一”,绝不允许臣僚在权力分配上有任何僭越行为。以用人之权为例,康熙对其极为重视,反复强调“用人之权,关系最为重大”,故臣僚不得专擅〔57〕,就是亲信大臣,有敢于“授引私人”者,康熙也严加斥惩,绝不宽恕,曾当面训斥河道总督于成龙说:“用人之权,岂人臣所得专擅?”“朕乃天下之主,用人之际尚不肯任意,为人臣者,乃妄意自擅,可乎?大抵欲援助人者,后必自己获罪,尔其戒之。”〔58〕对大小臣工,则要求其安分守己,敬慎事上,康熙说:“部院堂官,惟勤慎者能守分,不致生事,其专权好胜之徒,特欲借公事以遂其私意耳,于国家何裨?”〔59〕

与皇帝“一德同心”是人臣事君的本份,为此,雍正还提出了影响颇大的“公诚论”,强调“诚”就是在思想上与皇帝保持绝对的一致,“公”则是“诚”在具体政务中的实际体现,他说:“凡为臣子,惟勉一诚公,与君上一德同心为要”,而所谓“一德同心”,就是“是是非非惟朕是从”,安于臣子的地位,老老实实做皇帝的奴才,从而达到有利于君主独裁的政治目的〔60〕。由康熙和雍正阐扬的这种极端专制理论,以后逐渐演变成清廷的“家法祖制”,被赋予最高法律权威。乾隆说:“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自皇祖(康熙)皇考(雍正)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未旁假。即左右亲信大臣,亦未有能荣辱人,能生死人者,盖与其权移于下,而作威作福,肆行无忌,何若操之自上,而当宽而宽,当严而严?此联所恪守前规,不敢稍懈者” 〔61〕。显然,对专制独裁的长期维持而言,这种理论上的建设,要比普通的制度或机构建设重要得多,因为它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经反复宣传和“教化”,会逐渐深入人心,进而成为一种难以违逆的政治传统和习惯。

三是奏折制的广泛推广。

臣僚向皇帝密疏言事,并不是清朝的发明,至晚在明朝宣德年间(公元1426—1435年),就出现了所谓的文渊阁银印,它赋予亲信重臣以密疏言事,章疏直达御前的特殊权力,即文渊阁印“自宣德中特赐,凡机密文字铃封进呈,至御前开拆” 〔62〕,“上有密旨,则用御前之宝封示,下有章疏,则用文渊阁印封进,直至御前开拆” 〔63〕。降至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这一制度仍被遵行。像当时嘉靖皇帝出巡时,特令留守京师的大学士:“宫中消息当密疏奏闻” 〔64〕。银印密疏权在当时被明朝官僚视为一种值得炫耀的莫大荣誉。如大学士夏言得罪时,曾苦苦哀求皇帝“免追银章手敕,为子孙百世荣,词甚哀” 〔65〕。清朝奏折制和明代的密疏制在形式上是极为相似的(均系密疏言事,直达御前),至于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承继关系,现在已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至晚在顺治时,奏折就已经出现,而且“奏折”一词也开始见于时人的文书记录。如:顺治皇帝在十三年六月曾专门为进本一事颁发上谕,规定:“向来科道及在京满汉各官奏折俱先送内院,今后悉照部例,径诣宫门陈奏。”〔66〕王熙在《自订年谱》中追述顺治去世情景时曾有这样一段话:“是日(十八年正月初三),奉天语面谕者关系重大,并前此屡有面奏及奉谕询问,密封奏折,俱不敢载。”〔67〕这一材料反映出,奏折在顺治时不但存在,而且具有高度机密性。康熙和雍正时期,奏折制在清朝政治中的使用日渐广泛,进而成为强化皇权的重要工具,其政治影响也远远大于明代的银印密疏制(从有关材料看,明代银印密疏的使用只限于少数亲信重臣,对强化皇权意义不大)。康熙说:“天下大矣,朕一人闻见岂能周知,若不令密奏,何由洞悉?”要求臣下“若不可用露章者,应当密奏。”〔68〕雍正继位以后,为了加强对臣僚的控制,将奏折人范围空前扩大,不但督抚藩臬等高级官僚能密折言事,而且许多微末官员如知府、游击等也可以通过奏折密报地方情形。如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雍正密谕山东兖州知府吴关杰:“倘有应奏事情,从巡抚处具折奏闻,遇有万不得已之事,你难道没有子侄么?没有家人么?竟具折奏闻,你看那有折子到朕门上,谁敢拦阻?”〔69〕奏折人范围的扩大,意味着皇帝耳目增加,信息渠道增多,对下情了解更细,且更准确,从而改变了过去皇帝仅靠少数官僚机构获取政治情报的传统,而奏折人因担心皇帝“另有访问打听”,也不敢谎报政情〔70〕。大小臣工惧于同僚告密,凡事谨小慎微,争相表示:“(臣)所瞻依依赖者,惟知有皇上,不知其他” 〔71〕,皇帝对臣僚的控制前所未有地加强。故清代,大凡对极端君主专制心怀不满者,往往对奏折制大加抨击,像雍乾时期著名骨鲠之臣谢济世就公开提出密奏不可有,他说:“自后世有密奏之例,小人多以此谗害君子,首告者不知主名,被告者无由申诉,上下相忌,君臣相疑”,建议“自今除军机外,皆用露章,不许密奏”,这一激忿之辞从反面反映出奏折制在皇权强化过程中的特殊作用〔72〕。

和明初内阁系专制皇权强化产物一样,清初内阁的出现也服务于皇权扩张的需要,在权力分配上,二者间并不存在严重的对立关系。作为清朝中央决策特色机构,军机处的出现绝非针对内阁,而是试图将已经形成的皇帝“乾纲独断”局面制度化和规范化,然而,决策制度化在方便皇帝独裁的同时,在另一方面又因其改变了顺康以来传统统治方式和权力结构,逐渐给皇权带来了一些新的异己因素,就是其创始者始料不及的。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清朝专制皇权的形成与加强,绝非军机处或内阁一两个官僚机构所能促成,它是历史传统、思想文化和制度改革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皇帝的个人素质(主要是其统治思想),尤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清朝政治的演变方向。乾隆皇帝尝说:国家设官分职,关键在人主“太阿不移”,“盖有是君方有是臣,惟后克艰厥后,庶臣克艰厥臣”,可以说精辟地反映了传统政治条件下君臣关系的本质,而清朝内税、军机处和皇权之间权力关系的消长变动,不过是这一历史实际的生动体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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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翔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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