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征地修路 拟大规模开发曹操墓
2009年12月30日 13:31大河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很多人想一睹曹操墓。

□首席记者张志立记者谷武民文图

在安阳县发现曹操墓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两三天来,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考古工作人员及参观者络绎不绝。与此同时,为追缴被盗文物,安阳地方公检法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联手发布通告,敦促盗掘西高穴曹操墓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和上缴文物,对群众积极提供盗掘曹操墓和贩卖、捡拾该墓内文物的案事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10万元现金。

最新进展

三部门联手昨发出敦促自首、追缴文物的通告

记者获悉,为保护我国珍贵历史文化遗产,全面收缴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曹操墓内被盗、遗失文物,昨天,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安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敦促盗掘西高穴曹操墓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和上缴文物的联合通告》。

《通告》中称,对群众积极提供盗掘曹操墓和贩卖、捡拾该墓内文物的案事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情况给予线索提供者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通告》

凡参与盗掘曹操墓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必须在2010年2月28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上缴文物;凡窝藏、转移、倒卖从该墓内出土文物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必须在2010年2月28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缴文物;凡窝藏、包庇盗掘该墓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人员,必须在2010年2月28日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凡在墓区及周边地域捡拾到该墓内任何文物的人员,要在2010年2月28日前向公安机关主动上缴捡拾的文物;对规定日期前主动投案自首并上缴文物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办理取保候审,并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或上缴文物的,一经查获,将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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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志立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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