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设立六大行政区的历史原因
2009年11月24日 10:28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全面执政之初所面临的国际环境的制约与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以美苏为首的两大阵营进入“冷战”时期。在此国际背景下,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宣布即将诞生的新中国要站在苏联一边,1950年2月两国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苏同盟关系的确立“不但对新中国的建设有了极大的帮助,而且在反对侵略,维护远东及全世界和平与安全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从当时中国的周边环境看,形势不太乐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帝国主义势力在韩国、菲律宾、日本、泰国等国家依然存在,美国通过支持南朝鲜李承晚集团、南越保大集团和法国殖民主义者,从朝鲜半岛、台湾、印度支那三个方向威胁中国。此外,新生政权还面临着民族分裂主义和边界纠纷的严峻考验。西方大国出于“分而治之”策略的考虑,继续通过民族、宗教和领土等问题在中国制造政治上的混乱与分裂。再加之当时中共的实际影响力只限于西北、华北和东北等地,因此,中共在全国建政之初,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环境,需要建立一种能把边境地区与内地有力地联结起来的省级以上的行政建制,并设军政委员会实施军事管制,集数省之力尽快结束国内战争,整合边疆与内地的资源,消除可能出现的民族分裂和边境军事冲突,乃至削弥发生大规模内乱或外敌入侵的可能。

此后,各大行政区的具体设置充分体现了这一因素的作用。西北、华东、中南和西南四个大行政区都包含了解决边境问题和民族问题的用意,吸纳了大量少数民族干部。1949~1952年间,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龙云为彝族,各大行政区政府委员会中有少数民族委员37人。此外,从各大行政区所辖省份来看,也不是出于促进全国各经济区域的协调发展,而是基于政治、军事上的考虑,依据解放战争中各个野战军作战区域和所解放领土区域而划定,保持了战争年代各大行政区域的相对独立性。如由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和上海等省市组成的华东地区,“虽已全部解放,但盘踞在台湾及沿海岛屿的残兵败将,尚待肃清,华东军政委员会的设立,仍然负有严重的军事战斗任务”。因此,“华东军政委员会受中央人民政府和华东人民的委托,执行人民民主专政的职权。首先负担起支援战争,解放台湾、西藏等地,完成中国统一大业。其次是努力经济恢复方面的工作,包括城市农村工作的加强,和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而其中最迫切、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动员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来支援解放台湾等岛屿的战争,以保证战争的彻底胜利。中南、西南和西北 区无不如此,都是要把内地省份与边境地区联结成一个政治实体,以求实现全境解放、剿匪反霸等军事任务。处于内地的华北区则未设立大行政区建制,而是由政务院直辖,这是为了能有效地保护中央所在地。至于东北,除大力发展以工业为主的国民经济、建设新东北的考虑外,中共认为,“东北靠近苏联。苏联是世界和平的堡垒,对一切被压迫的民族的革命,是一贯的同情和支持”,“尤其在革命胜利的今天”,“中国革命要想达到彻底胜利和巩固胜利,必须加强中苏的友谊与团结,并且努力学习与吸收苏联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管理的经验,把它运用到我们经济建设中来,以加速完成我们经济建设的艰巨任务,以巩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以保卫世界持久的和平”。

中国疆域广大,如何通过行政区划来克服空间距离上的限制,建立中央与地方的良性关系,一直是执政者的重要工作,也始终考验着执政者的政治智慧。中共遵循行政区划变迁的规律,吸收了苏共与中国近代行政区划的优点,因时而变,因地而宜,不仅建立了力量强大的组织系统,还成功地实现了政党与政权的有机耦合,创设了大行政区一级行政区划。大行政区的设立,对中共在全面执政初期有效地实现国家统一、中央集权、经济恢复都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并为此后进行全方位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计划经济体制铺平了道路。但大行政区从一开始就是临时的过渡性行政建制,行政区域划分上不是出于发展国民经济的长远考虑,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能权限等始终处于一种随时被调整的状态中,并且由于辖区广阔、权力广泛、与中央联系的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使其有明显的体制弊端。因此,1952年底,中共认为“即将结束国家经济的恢复和改建工作”,需要调整与增设中央机构、减少政权层次,以“开始全国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之时,对大行政区进行了调整,并于1954年废除了大行政区的建制。

(范晓春,副教授,海军工程大学天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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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晓春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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