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不做满清顺民 做大汉之民 胡汉民
2007年04月06日 17:01投票数: 顶一下  【

任广东都督时之胡汉民。摄于1912年左右。

胡汉民(1879-1936)原名衍鸿,字展堂,广东番禺人。1901年中举人。1902、1904年两度赴日本留学,入弘文学院师范科、法政大学速成法政科。1905年9月加入中国同盟会,被推为评议部评议员,稍后又由孙中山指定任本部秘书,从此成为孙主要助手之一。主编《民报》第1-5期,根据孙口授写成《<民报>发刊词》,先后在《民报》发表《民报之六大主义》、《告非难民生主义者》等文,与康、梁保皇派展开论战,对孙中山思想多所阐发。“汉民”也是他在《民报》期间所取之名,意为“不做满清顺民,做大汉之民”。1907年随孙到河内设立革命机关。组织同盟会于华南发动的历次起义中担任筹饷、运械等工作。

1908-1909年胡汉民在新加坡《中兴日报》上发表大批文章继续批驳保皇派。先后任同盟会南洋支部长、南方支部长。在1911年4月的黄花岗起义,为统筹部负责人之一。1911年11月广东独立时被推为广东都督。12月随孙至南京,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府秘书长。1912年4月在孙支持下再任广东都督。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后任国民党广东支部长。1913年6月被袁世凯免去粤督职务。“二次革命”失败后随孙赴日本,继续进行反袁斗争。1914年5月加入中华革命党,任政治部长,主编《民国》杂志。1917年6月奉命联络西南实力派,为发动护法运动作准备。9月任中华民国军政府交通总长。1918年5月随孙离广州赴上海。1919年作为孙的代表参加“南北议和”,在和会上坚持孙恢复旧国会、取消卖国密约的主张。8月任《建设》杂志主编,同情学生爱国运动及新文化运动;发表《唯物史观批评之批评》等文,对唯物史观作些介绍。1921年任中华民国政府总参议兼文官长、政治部长。陈炯明叛变后,协助孙进行讨陈工作。1923年任办理和平统一事宜全权代表。6月任陆军大元帅大本营总参议。赞成孙改组国民党的决策,参与《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起草与审查。1924年1月被孙指定为国民党“一大”主席团主席之一,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后主持上海执行部。5月奉命回粤,代理大本营事务,兼任黄埔军校教官。9月代行大元帅职权,留守广州。10月兼任广东省长。对商团事变始主妥协,后执行孙的命令参与领导平定商团叛乱。

1924年胡汉民以后日渐主张反共。1925年8月因廖仲恺被刺案嫌疑,一度被拘,旋赴苏联考察。1927年4月与蒋介石合作反共,主持在南京成立的国民政府并任中央政治会议主席。1928年任立法院长。1931年2月遭蒋软禁,10月获释。后至广州,成为南方实力派反蒋精神领袖。晚年标榜抗日、剿共、反蒋三大政治主张。

1935年胡汉民被选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次年5月2日在广州病故。1930年主持编成《总理全集》。1933年创办《三民主义月刊》。所著《三民主义的连环性》等,为国民党理论家阐释三民主义的代表作。

   编辑: zhouh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TAG:

    (*添加多个TAG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