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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研斋,安徽桐城人,清朝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太保,封三等伯,历三朝元老,居官五十年。康熙进士,雍正朝保和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军机大臣,加少保衔,后加太保。雍正八年(1730年),长期和清廷对抗的蒙古准噶尔部煽动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及西北各族反清,雍正帝为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决定出兵征讨。因战事紧急,军令需要迅速处理和严守秘密,所以,即令在隆宗门内设立“军机房”,嗣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命怡亲王允祥、张廷玉及大学士蒋廷锡领其事”,“廷玉定规制”。按照旨意,张廷玉就军机处的性质、官职、职能、纪律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涉及到档案的地方就达多处,如:军机处参予官员奏折的处理和谕旨的撰拟;军机章京负责誊写、记档及日常工作;军机处设《存记簿》,“奉旨存议”事务,一律登记;“密事有件”,密封存档,届时折阅办理等。这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不仅加强了皇权统治,避免了政出多门以及失、泄密现象的发生,而且更重要的是统一了办文机构,保证了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为利用和编撰方略(志)提供了方便。
康熙十一年(1672年)生,父康熙朝大学士张英。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康熙朝历任检讨、直南书房、洗马、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刑部侍郎、吏部侍郎等职。
雍正元年(1723年)升礼部尚书,次年转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国史馆总裁,太子太保。
三年(1725年),署大学士事。四年(1726年),晋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并兼充康熙实录总裁官。
六年(1728年),转保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七年(1729年),加少保衔。同年,因西北用兵,设军机房於隆宗门内,与怡亲王允祥、大学士蒋廷锡董其事。雍正皇帝临终,命其与鄂尔泰并为顾命大臣。乾隆朝,以两朝元老为朝廷所重,死后配享太庙。终清一代,汉大臣配享太庙者惟张廷玉一人。
张廷玉在任期间的主要工作在于担任皇帝的秘书,对清廷政治制度的贡献是完善了奏摺制度与军机处的运作规则。与其他直接处理政务的大臣不同,历史上并没有留下太多关于张廷玉的具体事迹。
张廷玉为人谨小慎微,谨守「万言万当,不如一默」(清:黄山谷言)。故雍正赞扬他「器量纯全,抒诚供职」称其为「大臣中第一宣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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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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