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30年:历史性的变革 划时代的飞跃
2008年07月18日 08:59新华网 】 【打印

李科堂家的第二次大变化发生在2006年。当年,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之久的农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民政优抚费、教育附加费、民兵训练费、计划生育费、民办交通费等相继全部取消。

“改革前这些税费加起来平摊到每亩地要100多元,改革后不仅全部免除,国家还给每亩地粮食直补和农资补贴至少70元钱。”李科堂说,许多外出打工的农民重新回到村里种地。

农村税费改革是从2000年逐步展开的,到2006年完全取消了农业四税(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共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在此基础上,国家增加了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到2007年达600多亿元。一减一补,全国农民得到大约2000亿元好处。税费改革之后,国家又大力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调整和改善了城乡公共财政投入的分配格局。

2004年2月8日,新世纪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公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六个涉农的一号文件。中央一号文件重新锁定“三农”问题。此后连续4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

新世纪关于“三农”的这5个中央一号文件,核心思想是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通过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使农民休养生息,重点强调农民增收,给农民平等权利,给农村优先地位,给农业更多反哺。

李科堂家的第三次大变化就发生在这个时期。“我家种了5亩水稻,每年可得国家良种、农资、种粮直补共计350元,种粮年净收入2000元。”李科堂说,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以后,每年交10元钱,医药费就可以报销50%至75%,乡亲们看病不再发愁,全村1200人都参加了。此外,孩子义务教育期间的学杂费和书费全免,村里还建起了阅览室,村民的“饮水难”“出行难”问题基本解决……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确定“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方向基础上,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确定,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不仅是今年,更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个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新的农村政策体系正在形成之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将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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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峻、王立彬、于文静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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