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以来,毛泽东对西藏民主改革态度一直十分慎重。八届二中全会上,他提醒大家对西藏的发展前景不要太乐观。但同时又指出,即使达赖真的跑到国外去,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们的事业一样会蓬勃向上
1951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西藏正式宣告和平解放。
和平解放前,西藏实行的是上层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西藏广大农奴迫切要求挣脱农奴制的枷锁。考虑到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西藏社会改革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十七条协议》明确规定,有关西藏各项改革,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应该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毛泽东对西藏问题十分关心,还亲自做团结争取西藏两位宗教领袖达赖和班禅的工作,对达赖喇嘛更是寄予厚望,他希望通过西藏上层宗教领袖的觉悟在西藏和平地推行各项民主改革。
然而,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外国势力的支持和操纵下,试图永远保持农奴制,以维护既得利益。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阴谋实现“西藏独立”,并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的分裂祖国的活动。
对此,毛泽东保持着异常清醒的头脑。他深知,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汉藏民族隔阂决非一朝一夕能够消融,帝国主义的插手、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参与、西藏特有的宗教环境、与邻国的领土纠纷,都直接、间接地影响西藏问题的解决。尤其是在西藏上层中,有相当一批人对共产党和共产主义存在很深成见,有的甚至对共产党十分敌视和仇恨。我们必须作好两手准备,和平的与非和平的。
1952年3月31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帝国主义策划下,利用“传昭”这一宗教活动的机会,召开了伪“人民会议”,派出所谓“人民代表”向我政府请愿。4月1日晚,他们竟然纠集部分藏军、喇嘛流氓千余人,包围我政府机关和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西藏工委书记张经武的住所,在周围房顶上架起机枪,疯狂叫嚷“解放军撤出西藏”,“西藏的制度不能改变”,企图制造流血事件,破坏《十七条协议》和民族团结,以武装叛乱反对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实施。对此,中央驻藏党政军领导干部开展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4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冷静、客观而又正确地分析了西藏的形势和我们应该采取的策略。指示要求:“各种残民害理的坏事让他们去做,我们则只做生产、贸易、修路、医药、统战(团结多数,耐心教育)等好事,以争取群众,等候时机成熟再谈全部实行协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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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锋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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