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历史看西藏:揭秘达赖流亡政府(图)
2008年04月19日 08:56cctv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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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达赖在整个组织结构里面其实是一个最高的领导。

刘洪记:

它这个宪法里规定他是国家元首,证明他是最高的,他是顶端,站在最高端。

主持人:

就像两位刚才所提到的,“西藏流亡政府”还炮制的所谓的“西藏国宪法”,1991年又重新炮制了“流亡藏人宪法”,这两份也可以说达赖集团所谓的政治纲领,从中能够看到,不管是增加了和平、民主这样的词汇,但是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我们可以先来看一看这个所谓的纲领当中到底赋予了达赖喇嘛什么样的权力。

达赖任“国家首脑”,达赖喇嘛可以直接通过下属官员发布命令,可“指令大臣”、“颁授勋章和爵位”,噶厦会议是在达赖喇嘛领导下负责政府事务的,首席噶伦和诸噶伦、“人民会议”会长、副会长、大法官就职前均要向达赖喇嘛“宣誓”,君臣会议由达赖喇嘛主持,达赖喇嘛可以更换包括首席噶伦在内的全体噶伦,人民会议和噶厦的一切行动、决议必须通过达赖喇嘛批准方能实施。

主持人:

从这样一个结构图来看,虽然说达赖好像搞了一些所谓西方民主化的形式,但是从这个图还是能够感觉到有点封建家长式统治的味道。

刘洪记:

没错。首先,宪法最高权力一条规定,也就是第19条规定“流亡政府最高权力属于达赖喇嘛所有”,这一条就定位了,最高权力属于达赖喇嘛。

第二,在“流亡政府”里面,它的家族里面曾经有5位,除了达赖喇嘛之外担任过噶伦。

第三,最要紧的一点是,在达赖的自传里面以及他的讲话里面说过,凡是决定不了的事情也就是重大的事情,都要通过打卦来决定,打卦是神断,由神最后来决定,它的性质就是政教合一。

主持人:

而且达赖集团为了扩大影响力,把西藏问题国际化,还在国外增加了很多驻外办事机构,还要对这些办事机构的头目进行培训,这些驻外的办事机构主要的职责和目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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