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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是古巴革命家切·格瓦拉三十周年忌辰。三十年前,“切”这个名字前面曾被西方和拉美报刊冠以“浪漫冒险家”、“红色罗宾汉”、“共产主义的堂·吉柯德”、“拉丁美洲的加里波的”、“尘世的那稣”等等令人目眩的称号。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沉寂之后,在“革命”这个词颇受冷落的后冷战时代,几个不同寻常的事件却使格瓦拉的名字再度回到了报端。其一是去年底秘鲁的自称信奉“格瓦拉主义”的阿马鲁游击队占领日本驻秘鲁大使馆并劫持大量人质;其二是曾经与格瓦拉共同战斗的扎伊尔游击队领袖卡比拉推翻了蒙博托政权;其三是格瓦拉的遗骨在玻利维亚被发现。此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就在今年春天,纽约的Grove Press出版了最新的包含大量第一手资料的格瓦拉传记:《切·格瓦拉:革命生涯》,在美、加同时发行,颇为畅销。
远隔重洋的中国也没有忘记格瓦拉。七月某日《新民晚报》以整版篇幅用“漫漫革命路,纵马走天涯”和“虽死犹生,精神永存”等标题对格瓦拉及其遗骨的寻找作了报导。令人略感困惑的是,格瓦拉其人固然大有新闻价值)然而较真起来,如果我们承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国”这一原则的话,格瓦拉那种企图依靠由外国人组成的游击队去推翻别国政府的行动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值得饱尝外国干涉之苦的中国人去赞颂,似乎已经超出了可以商榷的范围。
然而格瓦拉对于今日世界、今日中国确实仍然有其不可低估的历史价值。如果我们对他当年放弃古巴高级领导的职位而重返游击战的更深层的动机作一番思考的话,我们也许会发现格瓦拉的出走,实在是本世纪革命史上极富象征性和耐人寻味的事件。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这个发生于大洋彼岸的传奇故事实际上离我们自己的生活远比我们所以为的要贴近得多。 格瓦拉为什么出走?一九六五年四月一日,当他秘密离开古巴前往刚果时,他的公开身份是古巴党和国家三个主要领导人(前两位是卡斯特罗、其弟劳尔·卡斯特罗)之一。在他给卡斯特罗的告别信中他说他已经“在古巴的领土上”完成了对古巴革命所负的责任,“世界上其它国家在召唤着我去奋斗。我所能做的是你作为古巴的领导人所肩负的责任使你不能去做的”。他宣布放弃所有在古巴的职位,甚至古巴的公民身份(古巴革命后的新宪法有一特别条款,授予参加反对巴蒂斯塔政权斗争两年以上并担任高级军事领导职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古巴公民权,这条规定被认为是特意为出生于阿根廷的格瓦拉合法地成为古巴领导人而设置的),这样古巴不用为他在国外的所有行动负责。这封告别信无疑是格瓦拉自己和古巴官方对他为什么出走的正式解释,也确实可以视为格瓦拉出走的基本动机。但这种解释又未免过于笼统,过于原则,它除了对格瓦拉的突然消失向古巴人民作个交待,以及向世界表明格瓦拉此刻和 将来的行动虽然精神上仍是古巴革命的延续,但法律上已与古巴无关之外,没有再为这个重大历史事件提供更多的线索。
格瓦拉出走的背景无疑要复杂得多,而最关键的是为什么他认为他已“完成了对古巴革命所负的责任”。在字面意义上,这可以理解为他在古巴已无事可做,但实际上古巴当时国内经济状况十分严峻,仅此二条就使我们有理由对国家最高经济领导人的自己已完成了责任的说法感到困惑。实际上,格瓦拉告别信上的后一句话或许更有实际意义。笔者认为这前后两句话应该解读为格瓦拉所想做的在古巴已经无法去做(而并非无事可做),他只有选择出走一途。当然这并非意味着格瓦拉是被迫出走,只是说他必须在另一个地方以另一种方式去追寻他的理想。那么,格瓦拉的理想是什么?这种理想又为什么在革命后的古巴难以实现?回答这个问题或许可以有不同的角度,但我认为从“人”出发——即革命的目的是为了塑造“新人”——是首先值得考虑的,也完全符合格瓦拉革命胜利以后的主要活动及追求。格瓦拉提出“新人”这个概念是在一九六0年八月一次对古巴医务工作者的演说中,他以自己从一个医生转变为革命家为例说明革命的核心是消灭个人主义,号召用“彻底的批判的激情”去清除旧时代留给个人的一切,“如果每一个人都这样成为自己的设计师的话,创造一种新的人类——他们将是新古巴的象征——就将容易得多”。
编辑:
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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