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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集体资产,高新区村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来源:齐鲁壹点

原标题:摸清集体资产,高新区村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自2017年孙氏店村、茶庵村被确认为农村集体产

原标题:摸清集体资产,高新区村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自2017年孙氏店村、茶庵村被确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以来,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一直积极探索符合各村实际的思路方法,精准施策,科学把握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登记注册等改革工作中的重点步骤与关键环节,稳妥有序地推进了改革进程。目前,两处试点村的改革已顺利完成,实现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的转变,真正让每个村民都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

集体产权量化

村民享受发展红利

“以往村子里的集体资产及收益不明晰,村里有多少资产,如何分配,谁也说不清。”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刘冬梅说,过去农村集体产权存在着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而当前进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改革所要做的,就是帮助村民‘摸清家底’,明确集体产权归属,将集体产权量化到人,保障村民的利益。”刘冬梅说,孙氏店村、茶庵村被确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以来,黄屯街道就一直不断摸索改革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以坚守改革底线、尊重农民意愿为基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进程,完成了对改革所涉及的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登记造册、资产运营、财务管理、盈余分配、权能拓展、管理监督等内容的改革。

目前,黄屯街道已顺利完成了两个试点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每位村民都能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同时,让农民直接或间接参与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了资产的利用率,把更多的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投入到高新区“一区十园”、三次创业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劳动生产中。

“摸清家底”再改革

成员身份界定是关键

在改革过程中,两个试点村分别出台“一方案、两办法、三小组”,构建起街道、村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架构。

“整个改革过程,清产核资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如果家底不清,就很难实施改革。”刘冬梅说,工作中,黄屯街道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理清债权债务,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

“在试点的两个村中,孙氏店村有一处工业园,经营性资产收益大;茶庵村则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集体资产以土地流传、租聘收益为主。”面对村情和自然禀赋千差万别,集体资产存量和集体经济管理水平各不相同等问题,街道因村施策、精准推进。“比如,对集体资产较大的孙氏店村,街道聘请了专业机构对工业园的价值进行评估,确保清产清查彻底、核实清楚,稳步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开展。”刘冬梅说。

在改革过程中,界定集体成员身份是村民关注的焦点,依法科学规范界定以及公开透明的执行是关键。“在身份认定时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依法科学规范界定成员身份。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确定的成员名单进行公示,真正做到群众知晓,让改革成果被群众认可。”刘冬梅说。

严格股权配置与管理

明年全面完成改革

在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的基础上,黄屯街道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合理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将其对集体资产占有权和收益权落实到位,让村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

在股权管理模式上,原则上实行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可依法继承,可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转让。成员退股,可将股权通过赠予、转让等方式流转给其他成员,但不得退股提现。

工作中,街道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严格选举程序。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健全集体资产运营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

据悉,通过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参与试点的两个村共清理核实经营性资产3502.8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56.8万元,资源性资产237.99亩,共界定成员2120人,量化股份共计2120份。下一步,黄屯街道也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年底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完成80%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博文 通讯员 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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