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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收受定向增发股票“发财”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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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琪受贿案庭审现场。资料图   法治周末记者 徐鹏 梁平妮 3月23日,滨州医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树琪涉嫌受贿一案,在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现年67岁的刘树琪是山东乳山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乳山县委宣传部干事、烟台市委宣传部调研室主任、蓬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蓬莱市委书记、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泰山学院党委书记、滨州医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2017年2月13日,滨州医学院党委书记刘树琪,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同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年底至2013年年初,被告人刘树琪利用担任蓬莱市委书记、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规划调整、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美元、金砖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树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掌柜的”利用手中权力四处受贿

 

刘树琪自2000年1月起担任蓬莱市委书记,主管城建、国土、规划等工作。其涉嫌的第一笔受贿,就是当地某建设集团在2001年春节前,向“掌柜的”他表达谢意的。

担任蓬莱市委书记后,刘树琪开始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那时,蓬莱某建设集团参与大量的市政府工程。为了与刘树琪搞好关系,争取他对企业的帮助和支持,并及时支付政府工程的工程款,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该建设集团负责人送给了刘树琪现金10万元。

这样表达感谢的方式,该建设集团一共用了9次。刘树琪收受该建设集团所送现金共计120万元。收下钱后自然少不了为该集团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在旧城改造中,刘树琪的权力也带来了收益。2004年,蓬莱某置业公司准备对某村进行旧村改造,开发农民新区建设项目。刘树琪实地考察后,帮着该公司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立项,项目进行得很顺利。2005年春节前,该公司负责人以感谢的名义送给刘树琪1万元购物卡。

2012年2月,当时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的刘树琪,从烟台回到蓬莱视察时,特地去该置业公司视察了一下,临走时该公司负责人将15万元现金送给了他。

有一笔30万元的受贿款,在刘树琪收受的单笔现金中是最多的,这笔受贿款出于一个酒庄。2012年,某酒庄出于刘树琪对自己公司的帮助,知道他喜欢品鉴葡萄酒,就给他搬来了两个葡萄酒箱,“一定要留着自己喝”,公司老总特意叮嘱道。

到家后,刘树琪打开两个葡萄酒箱,发现其中一个葡萄酒箱中装着几瓶葡萄酒,而另一个葡萄酒箱中装有很多现金,清点了一下,是30万元人民币。刘树琪立刻想到自己在2010年帮这个酒庄协调了土地指标,帮助其办理了土地手续,加快了酒庄的建设,自然这钱也是感谢自己的。

除了房子、现金,刘树琪还投资烟台某个酒庄50万元,本想等该公司上市后折成上市公司股权。可惜还没等公司上市,刘树琪就东窗事发了。

 

低于市场价28万余元购得两套商品房

 

10年前,时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的刘树琪以低于市场价28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套商品房,这究竟构不构成受贿,成了庭审辩论的焦点之一。

2008年1月初,刘树琪和家属商议买房,一是让家中老人从乳山老家搬到烟台住,二是为留学回来的女儿使用。当他们听说烟台莱山区一新建小区团购住房比较便宜时,就打算买两套,但当时团购活动已经结束。

很快,在市委常委、副市长位置上的刘树琪找到中间人,辗转给开发商打了招呼,开发商考虑到刘树琪的身份,在同意按团购房卖给他的同时,还多给了一些优惠,办完手续,两套住房比市场价足足便宜了28.6488万元,是总房款的25.4%。

刘树琪及其律师提出,买房时,刘树琪与开发商并不认识,开发商谈不上提任何请托事项,不能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低价购买团购房,是市场行为,故不构成犯罪。

对此,检方出示证据证实,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结剩余房款日期,与开发商提出请托事项有时间重叠,在整个买房行为尚未完成时,刘树琪实际已经为开发商谋了利。

同时,刘树琪购买该小区房屋时,既不属于团购人员范围,也不在团购时间范围,不应以团购价格比对差价。而依据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认定,对比时间相近同楼销售情况,证实其购买的商品房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公诉人指出,刘树琪之所以会坐享不合理低价房,是因为他副市长身份使然,他在涉及该开发商的一项目有关问题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上签字,为开发商提供了便利,实质就是权钱交易。

 

10万股定向增发股变现获利96万元

 

在起诉书指控的所有受贿犯罪中,刘树琪违规持有的10万股定向增发股,是单次受贿数额最大的。

2008年4月,烟台某集团公司为刘树琪出资51.6万元,购买了10万股企业间的定向增发股。

刘树琪说,自己一开始也谢绝,该公司董事长几次找到他,感谢他对集团的帮助,并告诉他股票解禁后,会升值。

刘树琪说,表面上自己是碍于情面,但还是内心的贪婪,明知是不该收的,也就收了。同时,考虑到夫妻俩人都是公职人员,名下投资太多容易出问题,便委托熟人战某为其办理了代持手续。

办案检察官说,战某承认,她之前担任过该集团公司财务顾问,万一出问题,就说成是集团给自己的。

定向增发股票是非公开发行、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对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依刘树琪当时的身份,无论如何也不该持有该股票。到2010年5月,该股份解禁变现,刘树琪一下获得96万元。

检方证据指控:也是在2010年,刘树琪利用其担任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协调土地指标、公务机基地建设等方面谋取了利益。

该集团公司董事长证实,根据规定,该定向增发股票禁售期内不能买卖,刘树琪没有处分的权利,送给他,目的是待禁售期结束后,通过回购或交易方式给他好处。

 

收受两块金砖价值68万余元

 

法庭调查阶段,当法警当庭向刘树琪出示其收受的两块金砖这一证据时,他呆滞的眼光流露出无限的悔恨。

2010年年初的一天,某公司董事长到刘树琪办公室,在简单交谈后便离开,留下一黑色布袋。

刘树琪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两块金砖。顾及当时没有给人办多大事,刘树琪第二天便叫司机把金砖退了回去。

令刘树琪没想到的是,2013年年初,在他女儿结婚时,该公司董事长把3年前退回的两块金砖又送了回来。这一次,刘树琪收下了。

庭审中,当公诉人问起刘树琪收受的是否就是这两块金砖的时候,刘树琪答道:唉,就是当时收的。他还无奈地摇了摇头。

据山东省宝玉石测试研究中心检验报告显示,两块金砖2013年当时的市场价格为680954元。

起诉书指控刘树琪涉嫌受贿的次数多达35次,受贿地点有在家中,有在办公室,有在酒店;受贿时间既有平时,也有过中秋、春节等节日。其中,有几次是他离开原有岗位后,曾经谋取利益的人员为感谢而继续给他送钱。甚至,在十八大以后,其仍借女儿结婚之机,大肆收受他人贿赂。

刘树琪在法庭陈述时说,自己因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把握住做人的底线,没有过得了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了利益寻租和谋利的手段,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工作过的单位,对不起家人和亲友,完全是咎由自取,自己认罪悔罪,接受法庭将作出的判决。


责任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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