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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不能用社保卡


来源:新疆网

原标题: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不能用社保卡 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不能用社保卡 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

原标题: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不能用社保卡

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不能用社保卡

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的,需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在参保地不能使用。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居住的,要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转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和异地就医结算指南”,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注意事项进行了提醒。

参保人员需要注意,自治区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店购药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直接结算。除急危重症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本人社会保障卡能够正常使用。在异地因急诊、急救住院未及时备案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与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备案。

异地就医结算有两种方式: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非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先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关规定申请报销。

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执行参保地医疗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据了解,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情况和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可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服务大厅”栏目“跨省异地就医业务”中查询(http://www.xjr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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