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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一辆白色越野车撞了一名学生就逃了 警方寻找目击者


来源:新疆网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一辆白色越野车撞了一名学生就逃了 警方寻找目击者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一辆白色越野车撞了一名学生就逃了 警方寻找目击者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首席记者张梦雨 通讯员姚飞)日前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件,受伤的是一名早上在上学途中的学生,过马路途中被一辆转弯白色越野车碰撞,然而肇事车并没有停车查看孩子伤情就跑了。11月23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交警大队通过晨报寻找目击者,希望有热心市民能够提供有价值线索。

据介绍,事发11月16日8时30分许,一辆白色越野车沿青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天汇路青海路路口右转弯时,将一名学生撞伤后逃逸。

学生家长得知后报警,警方正在全力侦破中,事发时经过并目击该起事故的市民希望能与办案警官联系,提供有价值线索。

警方也正告肇事驾驶人,主动前往交警大队协助处理该起事故。

联系人:事故中队民警杜强,电话17881522772。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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