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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再发力 电商来助力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 (孙阳)“今天这件事定下来,方案要抓紧出台,减税要抓紧到位,要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本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送出一个3800亿元的减税“大礼包”。

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6方面减税举措,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许多国家都在酝酿出台减税措施,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我们要有‘抢跑’意识,用实际举措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李克强总理指出。

事实上,在政府机构积极“抢跑”减税的同时,电商平台则逐渐成为国家纳税和拉动就业的重要力量。

今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在“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表示,民营企业创造了我国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总体发展势头喜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税收增长的重要力量。

而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电商平台已成为纳税的重要力量。2017年新年伊始,阿里巴巴集团披露了2016年度纳税情况等七项数据。阿里巴巴集团以及蚂蚁金服集团2016年合计纳税238亿元,带动平台纳税至少2000亿元,创造了超过3000万的就业机会。

同时,电商催生出的新业态、新模式也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形成了良好反哺。以阿里巴巴为例,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累计投资传统产业超过1000亿元,其中重大投资项目超过20个。在此基础上,新的运作模式和运营逻辑融入传统产业中,打通线上线下的全渠道服务更助力推动传统产业向新零售和新制造的升级。

当前,针对电商平台在纳税中的角色与作用尚存不少误区。

电商交易是免税吗?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实际上我国现行税法并没有针对电商的特殊规定,电商交易只是交易方式的改变,无论在网上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均与线下传统交易适用相同的税法规定。电子商务一直适用现有税法,并没有所谓的免税待遇。

电商领域是否存在巨额逃税现象?张斌则认为,中国C2C交易平台中包含了大量的小微企业和兼职经营的个人。根据阿里巴巴的数据,如果按照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每月2万元的标准换算为年营业额24万元计算,94%的网商交易额达不到起征点。而剩余的6%中,还有大部分在线下有实体店并进行了税务登记,已就线上交易缴纳了税款的大型网店。因此不存在巨额逃税现象。

发展不能忽视监管,监管也不能妨碍发展。在减税降费持续发力的今天,电商在拓宽税基、拉动税收方面的助力作用更趋明显。

(责编:孙阳、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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