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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争夺战,本质上不是“坏人变老了”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篮球场争夺战,本质上不是“坏人变老了”文|宋金波(媒体人)也许正因为长期以来的弱势无助,使老年人在能够获得自我组织(比如广场舞群体),进而形成比从前强得多的博弈能力时,

原标题:篮球场争夺战,本质上不是“坏人变老了”

文|宋金波(媒体人)

也许正因为长期以来的弱势无助,使老年人在能够获得自我组织(比如广场舞群体),进而形成比从前强得多的博弈能力时,会不断提高要价,失去应有边界。

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争夺战”有了新进展。据相关微博爆料,王城公园管理方“暂时关闭”了篮球场,并在距离篮球场50米左右找到了块与篮球场大小差不多的场地,确认可以提供给“大爷大妈”跳广场舞。但“大爷大妈”似乎并不买账,认为新场地不够平,准备等篮球场开放后“卷土重来”。

看起来,僵局并未打破,还埋下了再次冲突的引子。

“老小孩”心态使得老年人“得理不饶人”

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局面?

客观上要承认,新闻中跳广场舞的老年人,在一场资源争夺战中,充分利用了自己的优势。他们了解社会对老年人的普遍同情心理,把这种同情纳入一种胁迫战术。因为人多,这一战术变得更有侵略性,更有可能造成激烈冲突。而冲突越严重,这种胁迫现实或潜在的战术效果就越好。

类似的战术大部分人都不陌生。在弱者对强者的冲突中,把最弱的角色推到前面去——孩子,妇女,老人,让他们直接面对暴力,从而造成社会普遍的道义痛楚,从社会运动到财产纠纷到街头碰瓷儿,都广泛应用。况且,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殴打、伤害……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本来就有专门规定。

先抛开诸如“坏人变老了”这类吐槽不谈,也有人建议“以眼还眼”。这更不对。老年人能够利用社会普遍的道德责任获益,甚至“敲诈”,本身说明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升。这是不容易的,不要以为一直都是如此。历史上多数时候,老年人,特别是经济能力孱弱的老年人,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中,都是极为弱势的。他们的权益,很多时候被严重忽视。用暴力将他们“击败”的想法,且不说可能的法律责任,从道义上来说,也是一种倒退。

但也许正因为长期以来的弱势无助,使老年人在能够获得自我组织(比如广场舞群体),进而形成比从前强得多的博弈能力时,会不断提高要价,失去应有边界。中国老年人因被忽视而普遍存在的“老小孩”心态,也发挥到极致。

更麻烦的是,老年人很容易误判局面。一个未成年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至少还有监护人,但中国老年人在家庭中,很难听取家人规劝。退休老年人更不大会在意单位、组织的羁绊。目前这代老年人,对网络舆论同样极不敏感,可能大部分中青年人以为这事在网络上舆论已经一边倒批评广场舞老人了,可她们还觉得自己正义满身呢。

所以,尽管从目前的信息中,尚不能确定为什么这些老年人不肯接受一个新场地的方案,但他们若存了不彻底胜利不收兵的心态,也不奇怪。

 

篮球场争夺战受损最大者并非涉事年轻人

其实这次冲突中,受损最大的不是打不上篮球的年轻人,而是两个“公字头”组织:公园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处理机关。

公园篮球场属于公共体育设施,是一种公共产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广场舞并非国家体委认可的体育项目。广场舞群体强占篮球场,事实上造成了公共产品无法提供给公众,也是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物权侵犯。管理部门无法将提供公共产品落实,则是一种职能失效,理论上,是其绩效受损。

其实,这个事情根本上就不是老年人和年轻人的冲突。从新闻中可以看到,也有老人在这里打篮球。但无论是公园管理方,还是相关部门,似乎都只能在冲突双方都是老年人的情况下,也就是一群跳广场舞的老年人和一群打篮球的老年人冲突时,才觉得这是一个可以正常看待、正常处理的物权被侵犯的案子,本身就是一种扭曲。

要解开僵局,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比如,能用钱的就不要用吵架解决,把球场承包出去,收费入场。但也只是权宜之计。法律之公正,适合于老年人运动需求的运动场之足量提供,这两个问题不解决,无论怎么办,事情都还在怪圈之内。

[责任编辑:雒效文 PN066]

责任编辑:雒效文 P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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