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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讲课第一人”人大法学教授孙国华病逝


来源:澎湃新闻网

据法制日报报道,孙国华是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的创建人和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1985年,孙国华教授就《对于法的性能和作用的认识》为中央书记处授课,人称“中南海讲课第一人”。

孙国华资料图

原标题:93岁人大法学教授孙国华病逝,被称“中南海讲课第一人”

4月14日,澎湃新闻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处证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华于当天因病去世,享年93岁。

据法制日报报道,孙国华是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的创建人和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1985年,孙国华教授就《对于法的性能和作用的认识》为中央书记处授课,人称“中南海讲课第一人”。

中国人民大学官显示,1925年生的孙国华是河北阳原人,北京汇文中学毕业后考入朝阳学院司法组研究法学,1950年入中国人民大学作为第一批研究生研究国家与法的理论,毕业后留校,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是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是全国首批统编法学教材主编之一,出版过多本法学理论教材(主编)和专著,发表了二百余篇文章。主要任职有:《政法研究》和现《法学研究》编委,中央电大和全国法院业大法理学主讲;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总干事、顾问,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成员,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多所法学院校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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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华:法学研究就要实事求是

“青年时看到的旧中国的景象,让我决心要走马克思主义道路。”坐在记者面前的孙国华已经年过九旬,回首自己亲历的这段近百年的历史,他说:“事实证明走对了。”

在数十年潜心学术与教学的生涯里,孙国华桃李满天下,为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在内的全国众多高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人才。

学习法律:为了追求真善美

孙国华家的客厅里一直摆放着一架小提琴。孙国华一生痴迷音乐,当年他“原本打定主意要到音乐系深造”,却在阴差阳错中走上了法学研究之路。孙国华笑谈当年最终选定这条路,其实既是个人的机缘巧合,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1925年出生的孙国华,少年时看到的是日寇步步蚕食、国家山河破碎,而他的家乡也在1937年沦陷。有一次,他因不愿意向日本兵行礼而招致了一顿毒打。这些侵略者的暴行和不甘为亡国奴的痛楚,让他一生都刻骨铭心,也对祖国的强盛充满了向往。

孙国华16岁那年前往当时的北平汇文中学,并于1946年毕业后考入在当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的朝阳大学司法组学习。

尽管当时日本已宣布无条件投降,可中国依然还没能从深重苦难中解放出来。孙国华眼见国民党政府腐败无能,老百姓的生活一日不如一日,于是决心投身进步学生运动,并很快成为当时的学运领袖,在党的地下组织的领导下率领同学们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当时我就上了国民党的黑名单。”孙国华回忆说,在1948年的一次对北平进步学生的大逮捕中,他因未来得及撤离而被捕入狱,一度被关押在军统的看守所里,“连放风的权利都没有。”直至平津战役打响,北平经谈判即将和平解放之际,孙国华才被保释出狱。

“当时我一直忙于参加进步学生运动、办壁报、组织游行,脱不开身。”孙国华说他几度都想考取北平师范大学音乐系,甚至都走到了“只差拉小提琴”的复试,可又被当时的局势屡次打断,还是留在了朝阳大学,“我想我最终会选择这样一条道路,是因为修习法律和学音乐一样,最终都是为了追求真善美。”

初识法理:开启漫长法学生涯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大学得以组建。到了1950年下半年,孙国华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为当时的第一批研究生,由苏联专家谢米里亨和中国著名哲学家、法学家、马克思主义著作翻译家何思敬教授共同指导,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这两位导师都有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功底。”孙国华说,在这一时期他一边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阅读了大量的马克思主义原著,如《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资本论》等;一边也跟随何思敬学习第二专业——国际法和国家与法权理论研究。1952年,孙国华正式留校任教,由此开启了他漫长的法学教育和研究生涯。

然而新中国法治刚刚起步却遇到了挫折。1957年,由于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致使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法律界尤其成了“重灾区”,许多高校中的知识分子被错划成了“右派”。

“这一时期,法学教育中法律本身的东西开始减少。”孙国华回忆道,当时诸如“政策就是法”这样的错误观点一度占据上风,这让“政策取代了法律”,造成了对法治巨大破坏。

投身法治:坚持马克思主义法理研究

“马克思主义有两条重要启示,一条是积极进取往前走,另一条是实事求是。”孙国华说,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实践,就是在前进中不断校正自己的方向。

历史的发展也确实如此。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人们很快就感受到了一股民主与法治的暖意,法学研究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朝气。孙国华也正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发表了《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一文,他反对“党的政策本身就是法”的观点,他认为这个观点表面上看来是在强调党的政策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却是否定了贯彻党的政策的一个有力武器——社会主义法律。因此,法律虽然是党的政策的体现,但是法律和党的政策相比又具有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更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当年这样振聋发聩的声音,如今已变成社会的常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就准确把握住党的政策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在法治闸门重新打开的时代里,孙国华深感时不我待,很快就融入了时代洪流。

1980年,在决心重新编写法学教材之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副教授的孙国华,被任命为新中国第一部法理学统编教材的主编,主持参与编写工作。之后,孙国华作为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建立并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博士点。1986年,孙国华还曾受邀前往中南海给中央领导同志讲法律课。

对于法理学研究,孙国华说,过去有过只讲苏联的倾向,改革开放后也出现过只讲西方的情况,但这都不是正确的认识和研究问题的态度,“还是要实事求是,只要是好的就要学。”

关注正义:民生与民心不可偏废

毕竟上了年纪,孙国华的腿脚已经不太方便,但观察与思维依然敏锐,采访的话题也很快落到了对于当下社会的关注上。

“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我近几年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孙国华说,他写了一篇题为《公平正义是治国理政的牛鼻子》的文章,这个题目本身就提炼了他最想说的话。

在孙国华看来,如果说民生问题的关键在利益,那么民心问题的关键就在利益关系的均衡。“民生与民心不可偏废。”孙国华认为,解决公平、正义的问题,不仅要求解决民生问题,而且必须解决人们的正义观、价值观问题。相应正义观、价值观的形成,是维护一定公平正义的必要条件。

而从法律层面来看,孙国华观察到与确立制度的立法相比,执法、司法中的正义则更容易引起群众的密切关注,这方面的不公正也最为群众所不能容忍,“所以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黄淑君 PN122]

责任编辑:黄淑君 PN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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