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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酒驾、无牌、车证不符!驾驶员被依法记36分


来源:齐鲁晚报

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遇到交警查车,发现该车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为此,该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原标题:淄博:酒驾、无牌、车证不符!驾驶员被依法记36分

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遇到交警查车,发现该车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为此,该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3月20日中午14点40分左右,高青交警在南外环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在南外环接近肖胡家路口时,一辆红色无牌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民警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杨某表示,自己没带驾驶证。经民警核实,杨某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属于车证不符。在查纠过程中,民警闻到有酒味,便对杨某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74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据杨某介绍,自己中午在家喝了一杯白酒,因为外出办事,所以就骑摩托车出来了。民警随后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杨某因驾驶无牌摩托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酒后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齐鲁晚报 记者 胡泉 通讯员 吴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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