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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原政协副主席赵黎平二审维持死刑 曾枪杀情妇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2月28日消息,2017年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黎平 资料图

原标题:山西省高院二审宣判赵黎平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华网太原2月28日消息,2017年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一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1日一审宣判,对赵黎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宣判后,赵黎平提出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公开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二审庭审中出示、质证的部分新证据予以确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赵黎平持枪杀死被害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非法持有枪支2支、子弹49发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其非法存放雷管91枚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赵黎平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所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情节严重。赵黎平犯有数罪,依法应予并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上诉人赵黎平及其辩护人到庭,各界群众及新闻记者等50余人参加了旁听。

赵黎平杀人案始末

赵黎平杀人案颇为离奇:监控录像显示,2015年3月20日,赵黎平曾与被害女子李某某分别驾车至内蒙古赤峰205省道桥北街道,赵黎平下车进入女子车中,两人发生搏斗。女子逃出车后,拦下出租车,往百合新城小区跑。

该小区是李某某的常住地。李某某进入小区后从车里走出,赵黎平开黑色奥迪车追进小区,下车后举枪朝李某某开枪。李某某中枪倒地死亡,赵黎平随后将其尸体装进奥迪后备箱。

当晚11点,赵黎平驾车来到赤峰当地的大牛圈山中,焚烧掩埋尸体,次日凌晨3点驾车离开。他没有想到的是,李某某逃跑过程中报了警,赵黎平很快被当地警方抓获。警方还查获赵黎平当晚持有双枪。

被害人李某某1988年9月生,老家在距赤峰市将近200公里的翁牛特旗一村庄,小学文化,十多年前离乡打工,后来回赤峰卖酒,接着经营服装。其与赵黎平两人如何认识,目前外界无法获知。

有媒体报道称,此前一天,两人还曾在赤峰市五星级高档商务酒店港湾世纪酒店过夜。据称两人相识多年,是情人关系。不过,被害人父母公开表示,从没有听说孩子与赵的交往。

2015年4月初,内蒙古自治区召开新闻发布会,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兼公安厅厅长马明称,案件初步侦破显示,“3·20”案是赵黎平蓄谋已久、精心策划实施的,对内蒙古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颠覆性的破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唐艺赫 PN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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