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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汇全镇党员干部必须遵守镇党委规定的“十不准”


来源:华龙网

华龙网2月20日18时44分讯 廖兴元要求三汇全镇党员干部必须遵守镇党委规定的“十不准”(一不准公款大吃大喝;二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三不准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四不准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上级;五不准中午饮酒;六不准工作时间饮酒;七不准吃名烟名酒;八不准未报备宴请;九不准超标公务接待;十不准巧立名目公务接待),要守得住根本、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小节、平衡好心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注重修身养德,善于学习、勤于学习,做到以德修身、实干为民。要切实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以实干的精神推动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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