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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讯 《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济宁市第四部实体性法规,标志着智慧城市建设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原标题:《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齐鲁晚报讯 《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济宁市第四部实体性法规,标志着智慧城市建设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齐鲁晚报记者从18日召开的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分为总则、发展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的汇集与共享、信息惠民、智慧政务和社会管理、产业发展、保障和促进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74条。济宁成为除银川、杭州外全国第三个有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的城市。

《条例》中第第十四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市区重点公共区域建设无线网络向居民免费开放,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区重点公共区域建设无线网络向居民免费开放。建设无线网络应当同步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为居民提供安全的上网环境。”

《条例》的颁布,是济宁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推进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带动智慧产业发展,把济宁打造成为管理高效、服务便捷、产业智能、民生和谐的智慧宜居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标志着智慧城市建设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齐鲁晚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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