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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


来源:法制日报

任钉、冀红英、董文聪:本院受理(2016)冀1121民初1158号谷世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1121民初1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原标题:2016年11月10日

被告李凤梅:本院受理陈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7年2月28日10时在本院C栋三楼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深圳市聚宝顺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华虹挚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粤0306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西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肖仕发:本院受理赵秀英诉你、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2016)苏0281民初10841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江法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邢桂芸:本院受理张秀珍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权利义务、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黄建华:本院受理黄均超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合议庭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钱正兴、钱秋玉:本院受理张积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合议庭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徐洋、刘雪:本院受理周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举证须知、合议庭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滁州佳峰家电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贺友儒:本院受理江阴市万众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苏0281民初7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泾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万德新:本院受理江阴市全盛汽车修理厂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281民初5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泾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阴市连星手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芹妹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6)苏0281民初3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泾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王克、刘德霞:本院受理王莉杰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杨丽华、李克:本院受理刘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任钉、冀红英、董文聪:本院受理(2016)冀1121民初1158号谷世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1121民初1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枣强县四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孙春梅:本院受理(2016)冀1121民初1628号王永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港闸区红一丹建材营销中心、王新德、单明珍、南通市港闸区兴德建材商行、葛建明、港闸区恒隆建材商行: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崇港商初字第000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152784.58元、利息28295.29元等,案件受理费26861元、公告费8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港闸区红一丹建材营销中心、南通市港闸区兴德建材商行、葛建明、港闸区恒隆建材商行、石志华: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崇港商初字第000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152785.58元、利息19720.9元等,案件受理费26861元、公告费8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港闸区红一丹建材营销中心、王新德、单明珍、南通市港闸区兴德建材商行、葛建明、港闸区恒隆建材商行、石志华: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崇港商初字第000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985685.51元、利息37999.2元等,案件受理费26861元、公告费8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港闸区红一丹建材营销中心、王新德、单明珍、南通市港闸区兴德建材商行、葛建明、港闸区恒隆建材商行: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崇港商初字第000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973386.78元、利息26852.8元等,案件受理费25197元、公告费84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胡军:本院受理赵丽然诉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陵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李忠秀、赵国忠:本院受理辽宁恒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于民三初字第01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永、李薇、沈阳泽源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于民三初字第01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隋凤春、孙艳春、辽宁北星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辽宁恒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于民三初字第01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忠秀、赵国忠:本院受理辽宁恒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于民三初字第01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窦鹏起:本院受理沈阳雍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辽0114民初2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雷驰:本院受理许玉萍诉你与恒大鑫源(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辽0114民初08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杨立艳:本院受理沈阳雍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辽0114民初5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柏作强:本院受理栾丽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陵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张志强、张国营、吴伟兵:本院受理(2016)津0103民初8544、8545号原告程荣华、原告宋厚岭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40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洪瑞、朱彩云: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三庭51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汉珠:本院受理天津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5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朱巧:本院受理天津普罗米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5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泰亨气体有限公司、原东升、王颖:本院受理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338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顺利: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754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周平、叶玉芳: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754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许毓棠、林海玉: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888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朱幼芳:本院受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8878号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军红: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天津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6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泽安: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世贸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津0103民初937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简转普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大波、烟台市隆飞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孙凤阳、烟台市隆飞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王永刚、姜丽萍、烟台市隆飞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王治桂、王桂先、烟台市隆飞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吴继魁、烟台市隆飞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张双、闫卫胜、山东润成汽车销售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润成汽车销售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左常燕、李明喜、烟台市隆飞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袁嘉伟:本院受理张朝功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管锡田、徐巧玲:本院受理王勇智、徐巧玲诉管锡田、徐国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刘文成:本院受理梁友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1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良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金林广:本院受理时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1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良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王海润、周海军: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马英海、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龙口广大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2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卫红、孙麟、周昕、烟台军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新利特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吕益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林伟、林春梅、栖霞市金山弘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永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马吉辉、李守平、龙口市九里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伟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马吉辉、李守平、龙口市九里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吴英伟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龙口市三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史春祥与你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洼里煤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张桂、李红: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2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钱志强、刘怀艳:本院受理王福春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3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华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文中、杨红霞、河北海通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犇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许钢:本院受理石家庄市大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王志英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3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韩海涛、李雪纲:本院受理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李洪喜、路占青:本院受理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明光、张钢旦:本院受理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牛小光:本院受理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及张善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张雪宗、鲁锦廷:本院受理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藤达:本院受理滕士琴、滕世刚诉你及藤丽雅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了(2016)冀0102民初2890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滕士琴、滕世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案将依法移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硕克电子经营部及张献克:本院受理张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一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吴俊强:本院受理石家庄迅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建民:本院受理石家庄迅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熊海燕:本院受理河北智同明大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薛小六、任玉敏:本院受理宜民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宜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崔金发、耿珊:本院受理宜民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宜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丁振动、姚丽红:本院受理宜民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宜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高玉廷、付素素:本院受理宜民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宜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米位朋:本院受理宜民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宜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4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华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文中、杨红霞、石家庄龙翔矿业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犇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02民初3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宋保柱:本院受理吉林市筑石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吉0202民初第1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东丽区越洋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吉林市鑫宝昌经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吉0202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程小凤:本院受理陈留春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825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陈留春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朱洁:本院受理王文勇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兆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武松松:本院受理张永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2016)冀0102民初4487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兆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吕召:本院受理安德利诉你、秘立强、吕让、赵建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1民终4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金建华、余姣娣: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立案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钱建明:本院受理保定市宏堃砼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冀0606民初1392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吉占年:本院受理李桂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王建敏、穆会娟:本院受理张国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冀0125民初1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薛振平:本院受理安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403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筑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新民诉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李承文、史香玲:本院受理许福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慕泉站、慕香财、慕玲芝、慕香进:本院受理刘春芹、慕福伟诉你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良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如你们不到庭,自开庭宣判后十日内向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乐明、刁凤梅、刁美科:本院受理吴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龙石民初字第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良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张勇: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龙民裁初字第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王禹、龙口开元皮业有限公司、戴慧媛、张临胜:本院受理刘同毅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2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姜增伟、刘艳丽:本院受理于兴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于立丽、孙丽:本院受理宋静诉你身体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刘小国:本院受理于翠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龙北民初字第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刘干银:本院执行申请人宫明峰与被执行人你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时,你所有的龙口市太阳岛火锅店位于龙口市环海路东(房产证号:龙房权证龙口字第GC0317)临街楼一栋,依法予以评估,评估价格为1500.20万元,现公告送达烟光估(2016)Y010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及(2015)龙执字第1395-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对《房地产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你于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林祥聚:本院受理龙口市鹏伟农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龙商初字第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张波:本院受理张业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龙北民初字第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郝云峰:本院受理龙口市龙口永顺建筑器材租赁站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汤辉:本院受理龙口市龙口永顺建筑器材租赁站诉你、安徽省太和建筑工程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陕西华涛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烟台晨亮钢结构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庭友、龙口市财源果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世昌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龙口市弘利铝塑门窗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殷积树诉你司、第三人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送达之日起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青岛辰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燕诉你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单艳: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候丽艳: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梁敏: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刘涛: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孙红艳: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孙萍萍: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王玲: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王亭瑞:本院受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两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应诉依法判决。

温雅心:本院受理周艺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1民初86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柳柱先、赵岩、李刚、罗岗:本院受理吴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龙新民初字第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嘉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王汝胜:本院受理于立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或答辩,或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2016)浙0185民催30-1号  申请人上海星利拉链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为杭州伊斯特服装有限公司、收款人为上海星利拉链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浦发杭州分行临安支行、票面金额为25000元、票据号码为31000051 27035067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绍兴市彬彬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杭州临安明乐化工厂诉被告绍兴市彬彬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一、被告支付货款90240元,并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年利率4.6%自2013年9月20日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现暂计算至2016年8月20日为11761.28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16日14:30分在本院20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冀明洋:本院受理李万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522民初27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马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身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强顺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家港保锐区雅斯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市强顺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金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沈锋:本院受理薛琴珍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金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李中玉:本院受理肖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582民初7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峰:本院受理肖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582民初5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6)浙0784民初6996号

冯连友:本院对原告胡德志与被告冯连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784民初6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明国:本院受理沈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归还借款42000元及该款自还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还款利,诉讼费由你负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金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乾元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菏泽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砼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727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彭日君:本院受理李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姚方杰:本院受理覃荣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桂0221民初10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准予原告覃荣凤与被告姚方杰离婚;二、婚生姚晓怡由被告姚方杰负责抚养生活至年满18周岁止。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三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明月:本院受理高志强诉被告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李明月:本院受理杨芝水诉被告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李明月:本院受理董云飞诉被告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罗春新:本院受理陈映书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14: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只丽美:本院受理杨晓斌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李明月:本院受理王永红诉被告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张俊高:本院受理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张俊高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判令你三日内向原告支付管理费3200元,违约金20000元,并就2009年3月20日签订的渝BB9392号车辆《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永杰:本院受理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温永杰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判令你三日内向原告支付管理费9600元,违约金20000元,并就2009年7月23日签订的渝BD0762号车辆《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才敏:本院受理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张才敏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支付原告管理费20000元,违约金20000元,并就签订的渝B40216号车辆《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蒲昭阳:本院受理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蒲昭阳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支付原告管理费8400元,违约金20000元,并就签订的渝BD0761号车辆《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治国、刘子银:本院受理闫绳聪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312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张桂英:本院受理谭启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628民初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苏东华:本院受理重庆市龙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5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1年5月19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服务费6400元、违约金20000元。

李定清:本院受理重庆市龙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5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3年8月17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服务费4000元、违约金20000元。

王中林:本院受理重庆市龙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5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0年9月17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服务费6400元、违约金20000元。

黄家贵:本院受理重庆市龙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5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3年10月10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服务费3000元、违约金20000元。

张祥先:本院受理重庆市龙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5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1年2月12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服务费26000元、违约金20000元。

胡世雄:本院受理重庆市龙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59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1年6月10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服务费8000元、违约金20000元。

文超:本院受理重庆市龙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5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3年6月17日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服务费8400元、违约金20000元。

车广德:本院受理重庆宏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号民初4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09年11月16日签订的《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管理费5700元、原告垫付的保险费7762元、违约金20000元。

蒋太河:本院受理重庆宏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1年5月16日签订的《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原告垫付的保险费12830元、违约金20000元。

汪亚良:本院受理重庆宏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2年3月6日签订的《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原告管理费6900元、违约金20000元。

向信兵:本院受理重庆宏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8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于2012年11月12日签订的《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原告管理费4400元、违约金20000元。

凌生龙:本院受理重庆宏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2010年3月27日签订的《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原告管理费7500元、违约金20000元。

陈厚勇:本院受理重庆宏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2010年7月6日签订的《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原告管理费2700元、违约金10000元。

唐纯均:本院受理重庆宏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2011年10月26日签订的《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原告管理费3250元、违约金10000元。

孙章成:本院受理重庆宏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4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判决双方2009年3月30日签订的《汽车挂靠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被告支付原告管理费7400元、违约金20000元。

贺小六:刘小海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刘小海申请执行(2015)襄民初字第0005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刘小海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贺小六名下位于肃宁县北辰小区24-3-502室房产一套(房产证号:14733)进行拍卖,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926执字第595-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王云清:河北荣森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河北荣森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肃民初字第643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河北荣森电气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决定对廊坊市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属于王云清的广阳区建设路春和花园(北区)2号楼1单元1402室房产进行拍卖,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926执字第317-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03民初2453号

合肥市同鑫皮塑有限公司、王涛:本院受理温州市顺泰皮革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浙0303民初2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状元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宿州市金天丰农资有限公司、赵凤英、河南省大河种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固镇县丰农农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0323民初字54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宿州市金天丰农资有限公司、赵凤英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所欠原告安徽省固镇县丰农农资有限公司蠡玉17玉米种子款120960元。案件受理费2719元,由被告宿州市金天丰农资有限公司、赵凤英负担。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出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6)渝0113民初字第5334号

郑娜、雷世明:本院受理重庆市巴南区融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13民初字第5334-2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管辖异议上诉状副本。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和管辖异议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陶玉玲、沈银芳、邓安勋: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市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肖怡红、北京凝醉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张家港市金港镇立发木材经营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家港市金港镇立发木材经营部要求你们支付货款6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金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肖水庚(公民身份号码360313196508250113)、刘耀明(公民身份号码360313196309190066)、肖奔(公民身份号码360313199104230013)、肖瑛(公民身份号码360313199210190043):本院受理的(2016)赣0302民初1192号原告萍乡市安源区广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在你方户籍登记地址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赣0302民初1192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肖水庚、刘耀明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利息和罚息185920元及后续利息、罚息(自2016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18‰计算至还款之日止);二、原告对被告肖水庚、刘耀明坐落于本区凤凰街中山路的住房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产权证号为萍房证安字第2004002435号);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589元,由被告肖水庚、刘耀明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发生法律效力。

胡胜利:本院受理吴海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洋: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辽0603执813号执行通知书、(2016)辽0603执813-1号执行裁定书、(2016)辽0603执813-2号执行裁定书,(2016)辽0603执813号执行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赵立纲: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利才建筑材料供应站诉被告赵立纲、丹东市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丹东东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货款677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振安民三初字第003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修明: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魏思海: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廖清海: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2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郭小林: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周家贵: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赵军:本院受理马淑军、吕希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302民初03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建国、刘海英:本院受理戴顺起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827民初2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景累、胡连纪:本院受理袁书英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冀0827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于受理付桂兰申请宣告宋志祥死亡案。付桂兰称其丈夫宋志祥因病于2005年走失,至今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宋志祥应自公告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宋志祥生存现状的人,应自公告起一年内将知悉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杜和法:本院受理王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0121民初25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朱巷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翁玲玲:本院受理合肥早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7年2月28日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张福洪、郭秀琴、张习习、薛艳丽、张福勇、黄正菊、杨志清、龚家苹: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0时、11时、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龚祖琴、李海生、李金柱、李平: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17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寿县弘骐瑞箱包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华利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20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龙莹:本院受理原告孙辛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黔0122民初7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孙辛贵与被告龙莹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小锋、方秀丽:本院受理赵宝森、李香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张三林、丁绿叶:本院受理邢小岭诉你们、黄平权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302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祁县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王站住:本院受理周加芳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302民初2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祁县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振飞:本院受理邱心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302民初4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祁县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邱培胜、邱忠:本院受理耿庆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302民初4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祁县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邱培胜、邱忠:本院受理杨东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302民初4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祁县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刘自建: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14时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陈方荣: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11时4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廖香财: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1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海华:本院受理邹海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万路邦(厦门)商贸有限公司、巫扬鸿、海西尔(厦门)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耐斯胶基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陈新珍:本院受理张长利诉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1103民初2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朱占娟:本院受理陈长水诉你等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325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史德方、王永珍、张多生: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刚:本院受理邵光亮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郭利新:本院受理陈克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鼎升铭进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阳公交华能焦化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鼎升铭进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黔0181民初1932号起诉状副本(附原告诉请: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欠款24209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下午14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李道友、徐金华、李柯佳: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苏0302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铜山县十段传省奶牛养殖厂:本院受理徐州绿健乳品饮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苏0302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太琴、王召伟:本院受理徐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苏0302民初1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蒋允明、宋兰:本院受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城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苏0302民初1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李鑫、江苏鲲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宋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苏0302民初1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沂建发混凝土有限公司、周小林、何强、张永刚:本院受理徐州市风行汽车修理厂诉你们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刘友全:本院受理原告黄佑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吴小洪:本院受理原告贾琼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刘万海:本院受理原告刘家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宋云:本院受理原告绵阳市圣达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19日13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绵阳市统全租赁有限公司、陈安林、刘志平、陈长琼:本院受理绵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绵阳市统全租赁有限公司、陈安林:本院受理原告舒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华云、王君、刘华: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诉你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19日13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卫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玉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邹涛、付欢:本院受理原告叶都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尹帮富:本院受理原告余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勇、程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1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黎:本院受理原告赵兴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满后15日内。定2017年2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磊:本院受理奚衍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辽0281民初410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复州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戚克信、孙立群:本院受理王长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辽0281民初445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复州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张铣、陈雪春:本院受理原告郑向雄与被告张铣、陈雪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6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铣、陈雪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向雄借款40万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陈景邦:本院受理原告阮芳健诉你方与林芳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陈进银:本院受理原告周祯丽诉你方离婚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6)粤0303民初14614号  冯梅(610102196705202323):本院受理原告高洪永诉被告你方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请求被告归还欠款人民币20万多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开庭时间定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11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14楼第29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文成志: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10时5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郭茂琼: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史书章: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勇军: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李勇强: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邓勇华:本院受理原告邓玉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1民初1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柳爱凤:本院受理原告何映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6)浙0203民催47号  申请人亚龙纸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36818199、金额100万元、出票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东工贸有限公司、收款人金光创利办公纸品(上海)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环支行、出票日期2016年9月13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12月13日。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6)浙0203民催48号  申请人亚龙纸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36818200、金额130万元、出票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东工贸有限公司、收款人金光创利办公纸品(上海)有限公司、持票人申请人、付款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环支行、出票日期2016年9月13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12月13日。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6)浙0203民催49号  申请人亚龙纸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36818228、金额100万元、出票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东工贸有限公司、收款人金光创利办公纸品(上海)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环支行、出票日期2016年9月26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12月26日。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6)浙0203民催50号  申请人亚龙纸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36818229、金额100万元、出票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东工贸有限公司、收款人金光创利办公纸品(上海)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环支行、出票日期2016年9月26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12月26日。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2016)浙0203民催51号  申请人亚龙纸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36818230、金额117万元、出票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东工贸有限公司、收款人金光创利办公纸品(上海)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环支行、出票日期2016年9月26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12月26日。自公告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姚广健:上诉人陕西省绥德县银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就(2015)青民初字第72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

赵建国、顾红:本院受理周宗跃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南通市腾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巴兰建材设备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583民初6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康达源精密五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吕卓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苏0583民初7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山市隆昌达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州市永特耐木胶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本院定于2016年11月27日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矿大玲名下位于项城市莲花小区9号楼1单元3楼西户楼房一套(无房产证,建筑面积136平方米)。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院定于2016年11月28日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第三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种克营位于项城市周项路西(团结农村信用社住宅楼)房产一套。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闫志兵:原告田永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假日顺延)在方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李向前:原告张金龙诉你、贾波、山东省德州市汇通达塑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应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贾波、山东省德州市汇通达塑业有限公司对本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被告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陈根玉:原告周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781民初字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汲水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樊保珠(环):原告李新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李源屯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王清彪、梁兴燕、胡仕卿:原告新乡市安新农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口汇佳置业有限公司、周口市汇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告赵予株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裁判。

张轲:原告河南省天鹏煌朝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缺席裁判。

周口市华鑫印务有限公司、高光辉:原告张林山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法定假日顺延)9时在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贾秋霞、董超、周口市博远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张云飞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我院执二庭移送,对查封贾秋霞名下的豫P55B25号车辆和豫PF2292号车辆进行价值鉴定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评估通知。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接受调查,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确定现场勘日期。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贾秋霞、董超、周口市博远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张云飞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有我院执二庭移送,对查封贾秋霞所有的位于周口市东新区碧桂园小区61号楼503号房屋进行价值鉴定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鉴定评估通知。望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鉴定室接受调查,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确定现场勘日期。逾期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对该房屋进行鉴定评估。

王保虎:原告刘宝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王谦寺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韩燕芳:原告李卫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825民初1024号民事判决书:准予李卫星和你离婚。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智锋、赵嫩彩、智攀、张娇娇、洛阳市锦华职业技术学校、洛阳锦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原告曹润芳诉你们借款合同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5日10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缺席裁判。

宁波汇泰矿业有限公司:原告福建兴大进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川及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自由贸易区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涂小强:本院受理夏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3民初5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涂小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夏靖尚欠借款本金41227.47元;二、涂小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夏靖自2014年10月31日计至实际还款之日的逾期还款利息、违约金及罚息(以41227.4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三、涂小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夏靖律师费3125元和公告费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7元,由涂小强负担。涂小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上述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命武:原告王志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官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兴工业园区巡回法庭2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王黎均、金苏佳: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与你们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0402民初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持有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湾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票号3130005140073983,出票人嘉兴市长三角进出口有限公司,金额500000元,出票日期2016年9月1日,收款人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2017年3月1日,已背书,因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付款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扬声华:申请执行人朱传超依据生效的(2015)雨民一初字第0103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马鞍山天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名下所有的别克牌SGM6511GL8一辆(车架号:LSGDC82C94S230777,发动机号:40330112)进行评估,现已做出“(2016)第00022号《鉴定评估报告书》”,现予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以及(2015)雨执字第00672执行裁定书(拍卖车辆),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2016)粤0606民初4523号

刘玉文:本院受理关于原告杨宝琴诉被告刘玉文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规定,公告判决如下:一、原告杨宝琴与被告刘玉文的非婚生女儿刘佳怡由原告杨宝琴携带抚养,直至刘佳怡年满十八周岁止,刘佳怡年满十八周岁后随父随母生活由其自由决定;二、被告刘玉文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杨宝琴支付刘佳怡的抚养费560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2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杨负担170元,由被告刘玉文负担5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因原告杨宝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2016)粤0606民初1224号

姜如意:本院受理原告何跃科诉你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民事判决书:被告姜如意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何跃科支付工程款66000元及利息(以66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6年1月22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50元、公告费750元,合共2200元(由原告垫付),由被告姜如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佛顺法民二初字第566号

被告金泽强贸易有限公司、郭志强、郭桂洪、郭雪英、罗秋茹、戴英、李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科健贸易有限公司、陈用品、苏显华、佛山市金富物资有限公司、周锵云、周子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诉你们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1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850号

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德翔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普俊达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陈妙妍、曾长巨、何健平、苏伟衡、何健堂、周永天: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与你们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归还贷款本金11999977.26元及罚息(罚息计算方法:从2014年5月21日起至贷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以实际尚欠贷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0.92%计算,同时扣减已归还的罚息69300元);二、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归还贷款本金15000000元及罚息(罚息计算方法:从2014年5月21日起至贷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以实际尚欠贷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0.92%计算);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4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从2014年7月7日起至垫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以实际尚欠垫款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四、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25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从2014年7月9日起至垫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以实际尚欠垫款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五、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融资本金2330000元及其利息、罚息范围内,有权就登记在被告陈妙妍名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乐从大道东A269号金宇名都A栋907房屋(《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312023732-1号)、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桂中路东林美域花苑33A商铺(《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312023732-2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六、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融资本金470000元及其利息、罚息范围内,有权就登记在被告苏伟衡名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乐从大道东A269号金宇名都C栋3梯1213房屋(《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312023731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七、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有权就登记在被告佛山市普俊达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禅城区祖庙路26号之一三层A333号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100038567号)、禅城区祖庙路26号之一三层A336号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100038564号)、禅城区祖庙路26号之一三层A342号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100038570号)、禅城区祖庙路26号之一三层A343号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100038568号)、禅城区祖庙路26号之一三层A343a号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100038569号)、禅城区祖庙路26号之一三层A352号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100038566号)、禅城区祖庙路26号之一三层A391号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100038571号)、禅城区祖庙路26号之一三层A393号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为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100038565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八、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对其所有存放于乐从仓库的钢材1000吨(《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编号:0757顺监0620131029002)享有优先受偿权;九、被告佛山市德翔贸易有限公司、陈妙妍、何健平、苏伟衡、何健堂、周永天对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佛山市德翔贸易有限公司、陈妙妍、何健平、苏伟衡、何健堂、周永天在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追偿;十、被告曾长巨对被告陈妙妍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十一、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086.4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4700元,合共250786.43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众日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德翔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普俊达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陈妙妍、曾长巨、何健平、苏伟衡、何健堂、周永天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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