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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食品药品局持续加大飞检力度 15家企业GSP证书被撤销或收回


来源: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讯(记者秦雪丽 通讯员 孙雪杰)9月30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三季度药品经营飞行检查通报,对严重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公告收回5家零售连锁总部、撤销10家零售药店GSP证书。被撤销和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15家企业自撤证和收证之日起,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同时将其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被收回证书的企业,在整改到位经县局审核后报市局复查,复查合格的发还GSP证书。被撤销证书的企业,再次提出认证申请需在撤销证书期满后6个月。

原标题:烟台食品药品局持续加大飞检力度 15家企业GSP证书被撤销或收回

齐鲁晚报讯(记者秦雪丽 通讯员 孙雪杰)9月30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三季度药品经营飞行检查通报,对严重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公告收回5家零售连锁总部、撤销10家零售药店GSP证书。被撤销和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15家企业自撤证和收证之日起,必须停止一切药品经营行为,同时将其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被收回证书的企业,在整改到位经县局审核后报市局复查,复查合格的发还GSP证书。被撤销证书的企业,再次提出认证申请需在撤销证书期满后6个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被撤销或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监管,要督促辖区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觉遵守GSP有关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第四季度继续组织飞行检查。各县市区局要把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苗头,坚决遏止;要依法采取收回、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措施,促进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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