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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庆良受贿1.1亿被判无期 庭审画面曝光(图)


来源:南方日报

【万庆良受贿1.1亿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南宁中院今天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被告人万庆良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1亿元,其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

万庆良受审

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对被告人万庆良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万庆良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万庆良先后利用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揭阳市委书记、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1251086亿元。其中,索取、收受陈族远5000万元人民币,黄鸿明3790万港元、价值705万元人民币的翡翠饰品25件。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万庆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万庆良索贿人民币150万元,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鉴于万庆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减轻及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万庆良1.1亿受贿款他贡献了近一半,现在仍平安无事

在度假村入口的牌坊上,写着镀金的“京明茶园”四个大字。 王阳摄

胡星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正贵也因行贿和受贿罪并罚领刑18年,但“行贿状元”陈族远行贿案却如同“石沉大海”,音信全无。8年后,陈族远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在2015年法院审理的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时,涉案的15个单位和个人中,陈族远再次以5000万元行贿数额名列榜首,占到万庆良受贿总额的近一半

法治周末记者王阳

在中国众多的民营企业中,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远)可谓名不见经传。但深圳安远的董事长陈族远,因涉及一系列案件,却又声名在外。早在2007年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中,陈族远以3200万元的行贿款,在涉案的12个单位和个人中位列第一,占到胡星受贿总额的80%,当地媒体《云南法制报》援引民间说法,戏称陈族远为“行贿状元”。

与此同时,陈族远为了同一项目,还向昆明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城投)原总经理陈正贵行贿600万元港币。

胡星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正贵也因行贿和受贿罪并罚领刑18年,但“行贿状元”行贿案却如同“石沉大海”,音信全无。8年后,陈族远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在2015年法院审理的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时,涉案的15个单位和个人中,陈族远再次以5000万元行贿数额名列榜首,占到万庆良受贿总额的近一半。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日前表示,反贪部门将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民建中央委员周新生提出,“要建立良好的政商关系,打击贪官必要,对行贿者制裁也必要”。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称,2015年各级法院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495人。然而,陈族远两次行贿数额都特别巨大,但官方始终保持讳莫如深的态度。为解个中缘由,法治周末记者先后前往云南、广西、广东等地采访,但陈族远行贿案的刑责情况,依然是扑朔迷离。

在家乡的大手笔投资

揭阳市所在的粤东地区,在广东历史上属于经济欠发达区域。

揭西县,隶属于广东揭阳市,因位于揭阳市的西部而得名。

此前有媒体报道:陈族远1962年出生于揭西县,1987年在揭西建委工作,历任揭西工程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深圳安远董事长等职。

知情人告诉记者,早在1991年12月,陈族远的户口就从揭西迁到了深圳。他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从未在政府部门供职。“在揭西,陈族远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

2016年3月26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了陈族远出生的揭西县京溪园镇长滩村。长滩村的大部分村民都姓陈,是一个由4个自然村组成的大村。

一位张姓村民告诉记者,陈族远离开家乡好多年了,每年只有春节和清明节才回来。“外面传言陈族远出事了,但村里很多人在去年春节和清明节,都看到过他回来了。”

在长滩村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旁边,有一块和公开栏同样大小的水泥墙,正上方镌刻有“捐资芳名”四个大字。记者经仔细浏览,得知这是为集资修建长滩至九再、长滩至粗坑的水泥路面而立。该公路全长10公里,2001年2月6日开始修建,2002年3月30日竣工,总投资1218万元,由深圳安远资助建设。在个人捐款栏上,陈族远夫妇以20万元捐款位于榜首。

由于揭西拥有很多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推出了“韵味独特潮客风,绿色生态揭西游”的宣传口号。

知情者透露,长滩村有两个大项目,都与陈族远和深圳安远有关。

一个项目是号称中国最大的度假村——京明温泉度假村。在省道335线旁边,竖立着“生态揭西,养生京明”的大幅宣传牌。在度假村入口的牌坊上,镌刻着镀金的“京明茶园”四个大字。京明温泉度假村大门前的简介显示:度假村由深圳安远巨资兴建,距县城25公里,距揭阳市区35公里,距深圳市280公里,是一个集生态茶园、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占地总面积11172亩。

资料显示,京明温泉度假村2003年11月正式开张运营。法治周末记者在现场看到,京明温泉度假村的票价有两种联票形式:一种是京明温泉度假村和动物园观赏园,每人45元;另一种是京明温泉度假村、动物园观赏园和黄满寨瀑布群,每人95元。

黄满寨瀑布群,是广东省政府列为首批旅游扶贫的重点项目。为了开发这个旅游资源,政府花巨资兴建了黄满(石祭)水库,并且修好了入山的公路。对于京明温泉度假村和黄满寨瀑布群一起“捆绑销售”,一直以来饱受社会各界诟病。“为什么要让深圳安远坐享其中的收益,恐怕很少有人能说得清楚。”有当地人这样说。

揭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冬花告诉记者,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乡贤反哺工作的意见》后,揭西也启动了“乡贤回归工程”,鼓励揭西籍在外企业家回馈家乡支持家乡建设。“不管外面对陈族远评价如何,但他对家乡还是有贡献的。揭西县的很多市政项目,都是陈族远投资建设的。”

陈族远在长滩村的另一个大大手笔,就是2009年11月2日开业的揭西京明高尔夫球场。京明高尔夫球场整体规划是18洞,开业时建成投入运营的只是9洞灯光球场,此外练习场拥有40条练习球道,远景规划是“36洞球场”。

京明高尔夫球场开业时,广东省旅游局、揭阳市、揭西县多位领导参加,邀请赛嘉宾分别来自北京、香港、深圳、汕头及邻近球场代表。

京明高尔夫球场运营5年后即2015年1月1日,广东省发改委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部署,公布了已取缔的6家高尔夫球场名单,揭阳京明高尔夫球场榜上有名。

2016年3月29日,记者来到离京明温泉度假村不远的京明高尔夫球场,发现球会会所已全面歇业。除了门前的一名保安外,偌大的会所里面空无一人。入口大门的门禁设施已被拆毁,球场一侧的运动附属设施也被完全拆除,瓦砾遍地。球场果岭、沙坑、真草打位等都是杂草丛生,显得十分荒凉。

记者询问得知,留守的保安就是长滩村的村民。他说,高尔夫球场的土地,是从村民手里租来的。“球场取缔后,村民没有收回土地,还是和以前一样领租金。”

揭西县国土资源局一位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对京明高尔夫球场违规建设监督不力,揭西县先后有12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行贿近4000万未被公诉引争议

2007年8月8日,昆明市中院一审宣判:判处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他在过去10年时间里通过受贿积累起来的4000多万元财富,也被清缴一空。

法院认定,胡星先后10次非法收受12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11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47980元的住房一套。其中最大及单笔受贿数额最高的,就是由陈族远行贿的3200万元(其中人民币2200万元、港币1000万元),占胡星受贿款总额的80%。

资料显示,陈族远的行贿行为,与深圳安远投资建设的昆明市东连接线高速公路项目(下称东连接线项目)有关。东连接线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的标准设计建设,主干线全长25.482公里。

昆明市政府1999年提出建设东连接线项目的方案后,昆明城投受政府委托,于次年开始在各种大型招商会上引资。其间,昆明城投先后与云南电力集团、中美总商会、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深圳天健集团等多家投资商进行了接触。

胡星时任昆明城投董事长,并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

2001年7月,深圳安远如同一匹黑马杀出,其投资意向的请示报告获得了昆明市委的高度重视。不到一年即2002年6月,在昆明市第十届昆交会上,深圳安远、香港同诚科技公司与昆明城投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三家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昆明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绕城高速公司),以负责东连接线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管理。

3个月后即2002年9月25日,昆明绕城高速公司获批正式注册成立。然而,工商登记的资料却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昆明绕城高速公司注册地址为昆明市盘龙区金马镇十里铺龙池村,经营范围是国道昆明连接线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及沿线部分土地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注册资本104580.11万元,由股东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从表面上看,昆明绕城高速公司和深圳安远以及陈族远没有任何关系,并且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也是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有限责任公司。而事实上,陈族远在新成立的昆明绕城高速公司中出任总经理,在公司业务中“一手遮天”。

有一件事可以佐证,2009年12月4日,深圳安远将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

官方资料显示,在深圳安远最终获得东连接线项目之前,胡星从昆明城投总经理升任昆明市副市长。在其后任总经理陈正贵的引荐下,胡星开始了与陈族远的交集。

昆明东连接线是昆明市通过招商引资建设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它在融资形式上采取BOT模式。所谓BOT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由投资商投资建设,然后经营管理若干年,最后再移交给地方政府。在该模式下建设而成的昆明东连接线,累计投资24亿余元人民币,深圳安远承担了大部分出资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为了获得东连接线项目,陈族远除了向胡星进贡外,还投入了另一笔成本。据昆明市检察院指控,陈正贵曾以借为名向陈族远索要了600万元港币。法庭上,陈正贵对于600万元的受贿,坚称属于“借款”,不构成犯罪。经过审理,法庭认定陈正贵曾向胡星行贿人民币30万元,最终判决陈正贵构成行贿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处以有期徒刑18年,相关赃款予以追缴。

胡星、陈正贵先后领刑后,公众关注的目光便转移到了“行贿状元”陈族远身上。让外界大跌眼镜的是,陈族远却全身而退。

反腐专家任建明通过长期调查发现,行贿者普遍会获得10倍于投入的回报。一份合资公司文件显示,深圳安远拿出近4000万元巨款行贿来获得东连接线项目,有着巨大的利益诱惑:一是昆明绕城高速公司将拥有东连接线公路建成后25年的经营权,作为与多条省、市级公路相连接的一条交通大动脉,经营者可通过收取车辆过路费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二是昆明市政府的财政补偿和土地补偿,其中财政补偿为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昆明市政府每年给予昆明绕城高速公司货币资金补偿1.2584亿元,至经营期满为止;土地补偿则是昆明绕城高速公司拥有公路沿线11000亩土地的开发权。

2016年5月24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采访,见到了该院宣传处处长杨汝泰。杨汝泰得知记者来意后表示,10年前陈族远行贿胡星的案子,不能和他现在行贿万庆良的案子相提并论,因为刑法修正案(九)最近才发布。“这个案子时间太久了,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我需要了解后才能回复。”

3个月后,记者再次询问杨汝泰,昆明市检察院是否愿意正面回应陈族远行贿胡星案?杨汝泰说,办理陈族远行贿案的人员中,一个离开了原工作岗位,一个已经退休了,其余的人员也不愿透露相关情况。“我调到宣传部门时间不长,能知道的也就这些了。”

行贿万庆良再创行贿额新高

2015年12月25日,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在南宁市中院开庭审理。

梳理万庆良的升迁轨迹,无论主政蕉岭县、揭阳市还是广州市,其施政思路一脉相承,即大搞城市建设和开发,上马大项目,迅速拉动当地GDP增长。坊间传言,万庆良案发,或因为其主政揭阳时在“30亿”市政工程中,与商人有利益交换。

所谓“30亿工程”是因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而得名,包含揭阳“两河四岸建设”、市政建设等106个具体项目。而万庆良力推的“30亿工程”的资金,大多来自深圳安远。

早在2011年1月,一篇题为《行贿状元在揭阳大受追捧,工程拆迁全由政府代劳》的网帖就在网上泛滥,其中写到:“揭阳对陈族远的30亿投资是以年收益12%计算偿还,偿还方式包括转让两个国有水库的经营权,市委书记、市长亲自与陈族远组成三人小组统管工程,工程涉及的拆迁项目全部由政府代劳,政府违规抽调各机关人员参与,并把任务层层落实区、街道、居委会承包,拆迁赔偿价低于市场交易价的二至三折。”

2014年6月底,万庆良被调查,深圳安远随之动作频仍。2014年12月4日,深圳安远变更工商注册资料,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陈族远变更为张晓华。随后,陈族远又将持有的深圳安远47%的股权转让给了张晓华。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4年,万庆良利用其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揭阳市委书记、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市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职务上的便利,为15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规划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万庆良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林某索取、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的财物共计价值折合人民币11125.1086万元。

在万庆良1.1亿元受贿款中,陈族远贡献了5000万元,在15个涉案的单位和个人中,名列榜首。

司法实践中,为了方便查处贪污腐败案件,大都将行贿案件指定到办理受贿案件的机关办理。2016年5月23日,记者来到对万庆良提起公诉的南宁市检察院,见到了办公室主任张思彤。张思彤向相关部门询问后告诉记者,万庆良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侦查工作由广东省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组成的专案组完成,南宁市检察院只负责公诉。“经查找,陈族远的行贿案没有移交到南宁市检察院,至于是否在广西的其他检察院,我们就不清楚了。”

记者随后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见到了该院宣传处处长何任重。何任重经过一番了解后说:“广西检察院系统没有收到陈族远行贿案。”

知情人告诉记者,陈族远可能再一次平安无事。他的理由是,2015年6月10日,张晓华持有深圳安远47%的股权又回转给了陈族远。同年10月23日,深圳安远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张晓华变更成了陈族远。

2016年8月1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陈族远行贿一案的办案单位。当日下午,广东省检察院宣传科科长韦磊告诉记者,陈族远行贿一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承办,已于去年底侦查终结。“至于如何处理,目前不宜公开。由于该案比较敏感,暂不接受媒体采访。”

8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北环路4013号的深圳安远。一楼的门卫听说是记者找陈族远,马上表示董事长不在,没有人接受采访。在记者再三要求下,从玻璃门里面走出来一个姓许的女士。她看过记者的证件和介绍信后,表示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记者要求留一个联系方式,她犹豫了一下,告知了门卫处的固定电话。截至记者发稿时,许女士仍无回音。

知情人告诉记者,在万庆良2014年6月底被调查期间,陈族远有半年时间去向不明,直到2015年1月才开始露面,随后一直在北京、南京、汕头等地活动。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修法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主要是严格了行贿犯罪从宽处罚的条件。原来的法律规定是被追诉前主动交待的可以减轻和免除处罚,现在这个规定一般只能从轻和减轻处罚,只有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等几种情况可以免除处罚。

然而,刑法修正案(九)的生效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而陈族远的行贿行为发生在此之前。因此,陈族远行贿万庆良的案件,是否又和行贿胡星案一样不了了之,《法治周末》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朱家浒 P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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