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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不动产政策解读 不卖房无需换证持旧证仍可交易


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不卖房子无需换不动产证,原房产证和新不动产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有原房产证仍可交易买卖,不受新的不动产证规定制约,但是新户主领到的就是统一的不动产证。”9月29日,云南网记者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上述消息。

原标题:昆明市不动产政策解读 不卖房无需换证持旧证仍可交易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不卖房子无需换不动产证,原房产证和新不动产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有原房产证仍可交易买卖,不受新的不动产证规定制约,但是新户主领到的就是统一的不动产证。”9月29日,云南网记者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上述消息。

总量

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7100本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涛介绍,截止9月29日,昆明市共颁发各类不动产登记39000余件。其中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7100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12000余份,办理抵押注销登记16000余件,受理并办结法院查解封登记4300余件。

昆明市于2016年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停发旧证,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

频率

日颁不动产权证300余本

据悉,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以来,社会给予了高度关注,尤其是部分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暂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转移、变更等相关登记,群众反映较多。

为此,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特别针对登记涉及的房屋、土地数据整合关联问题,房屋和土地数据信息获取、查找困难问题,补测补录关联时间长的问题,以及登记系统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多次组织会研,提出了优化登记系统、调整登记流程、精简办理环节等工作措施,同时学习借鉴省外先进做法和经验,提升昆市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效率。

经统计,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之初,平均一周颁发不动产权证约110本、日均约22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约40份、日均约8份。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局采取提速措施,目前,昆明市日均颁发不动产权证300余本,日均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已达500余份。

原证继续有效 不受理单纯换证业务

王涛表示,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的规定,原依法取得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

为此,昆明市2016年6月30日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对启用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证继续有效。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若不办理转让、变更登记,暂无需申请换证。

“政府也发公告明确,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暂不受理单纯旧证换新证的业务。持有原房产证的现在仍可以交易买卖,但是新户主领到的就是新的不动产证。” 王涛说。

在此,倡议广大市民,没有房产买卖、赠予、继承登记需求的,建议不用专程去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办证时间

争取从30个工作日缩减至15日

“目前,昆明市持有原房产证的达300万户。由于录入数据量大,现在更换不动产证需要30个工作日,随着录入工作的推进,今年年底可提高到15个工作日之内。” 王涛说,要确保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和颁发证书“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

云南网记者了解到,因房产、土地登记数据原来未完全电子化和矢量化,而且标准不一,部分信息缺失。按照新的不动产登记要求,需进行大量的信息录入、数据整理和整合、权籍调查及系统调试,这都需要一个过程。为避免误登、错登,确保登记规范、安全,现办理时限暂时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

5个分中心受理个人住房登记

昆明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采用“1+5”办理模式,即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主城五个分中心受理主城范围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由于目前数据整合尚未到位,为方便群众办事,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提高登记效率,市登记中心和主城五个分中心各司其责,即市中心负责受理企业或单位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主城各分中心各自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个人已购住房、林权等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

提交

申请不动产登记别忘6类材料

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程序

5个步骤

昆明市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登记机构审查、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缴纳税费、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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