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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书记李亿龙被捕 曾参与调查衡阳破坏选举案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湖南衡阳“救火”书记李亿龙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捕】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9月23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

李亿龙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9月23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亿龙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因全程参与衡阳破坏选举案调查处理,曾被称为“救火”书记。

现年60岁的李亿龙担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时间不长,他更为人熟知的身份是曾任湖南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其中在怀化担任“一把手”达5年(2008年-2013年)之久。

李亿龙落马的涉事原因,城建腐败或是一个重要方面。

李亿龙是湖南省长沙市人,在浏阳、怀化及衡阳,李亿龙都曾力推城市建设和开发,很多大项目在很短的时间即上马、完工,他以擅长“造城”闻名。尤其在主政怀化期间,李亿龙提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口号,当地一度掀起城建大攻坚行动。

2013年,李亿龙由怀化市委书记调任衡阳市委书记时,有多位网民在一个地方论坛中讨论李亿龙在城建系统的“作为”,并预言可能“出事”。熟悉怀化情况的消息人士表示,李亿龙在怀化涉嫌通过卖地谋取利益。

《财经》记者通过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在李亿龙被查前,怀化城建系统至少有四人落马。这四人分别为:分管住房和城建等工作的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小明、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旷蓉晖、(怀化市)溆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登渠。

其中,涉嫌受贿的李自成于3月8日被公诉,据有关部门调查,李自成在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旷蓉晖、刘登渠、王小明均涉嫌严重违纪,分别于2014年8月、2015年5月、2016年1月被查,三人均在怀化城建系统担任多年领导职务。

熟悉湖南当地情况的人士提及,李亿龙涉嫌为他人在工程领域谋利的例子。在湖南的双峰县,有一位包工头,因为和李亿龙关系密切,长期打着李的旗号在外招摇,扬言可以利用李的关系承揽工程。

另据《新京报》报道,李亿龙于4月1日被湖南省纪委人员带走。当天,衡阳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在这次会议上,李亿龙与衡阳新任市委书记周农进行了交接,李亿龙改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完成交接后,李亿龙从衡阳乘坐高铁回长沙,在高铁出站口被纪委人员带走。

李亿龙简历

李亿龙,男,汉族,1956年6月生,大学文化,湖南省长沙市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06-1978.03望城县铜官乡知青

1978.03-1980.02长沙商业学校财会专业中专班学生

1980.02-1980.11长沙市商业学校干部培训科教员

1980.11-1984.08长沙市二商业局财会科干部(1983.09—1988.07中南财经大学财税专业函授本科班学员)

1984.08-1986.10长沙市二商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1986.10-1989.11长沙市二商业局办公室主任

1989.11-1991.12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1991.12-1992.03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1992.03-1994.08长沙巿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

1994.08-1995.01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01-1995.08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1995.08-1998.06长沙市人民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1998.06-1999.01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政府代理区长

1999.01-2000.10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00.10-2000.12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政府区长

2000.12-2002.09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

2002.09-2003.12中共浏阳市委书记

2003.12-2006.04中共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

2006.04-2006.09中共长沙巿委常委

2006.09-2007.01中共怀化巿委副书记、政府代理市长

2007.01-2008.03中共怀化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2008.03-2008.06中共怀化市委书记、政府市长

2008.06-2013.03中共怀化市委书记

2013.03-2014.01中共衡阳市委书记

2014.01-2016.03中共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03 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责任编辑:唐艺赫 PN085]

责任编辑:唐艺赫 PN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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