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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欣泰电气等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央广网

证监会今天通报了四起案件的处罚情况,包括对欣泰电气保荐人兴业证券和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新华都信批违规案,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等。

原标题:证监会对欣泰电气等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下午,证监会召开每周例行新闻通气会,回应证券市场热点问题。

证监会今天通报了四起案件的处罚情况,包括对欣泰电气保荐人兴业证券和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新华都信批违规案,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等。

其中,针对欣泰电气一案,证监会表示,新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没有对欣泰电气的财务报表起到勤勉尽责的责任。证监会决定对事务所采取警告,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罚款,对于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签字的两位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5年和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的责任,也没有对欣泰电气的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做出审慎调查等;作为主承销商,没有审慎核查IPO材料中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违反了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过,鉴于案发后,兴业证券能够积极配合调查,赔偿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兴业证券没收保荐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收入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于兴业证券签字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强调,近年来证监会对于欺诈发行加大了查处力度,市场参与各方应该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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