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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私办补习班,不上就给孩子穿小鞋,到底咋回事?


来源:齐鲁壹点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曹县多名学生家长反映,他们的孩子就读于城区的公办小学,却在暑假前被学校老师要求在其办理的补习班上课,学费600元。“如果孩子不去,其在班级的座位将被调到后面,或作业无人批改。”对此,家长有苦难言。4日,本报记者对该事进行调查发现,一所小学周边便有3处补习班。当地教育局回应,将对该事进行彻查,一旦发现有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将对其严处。

原标题:老师私办补习班,不上就给孩子穿小鞋,到底咋回事?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曹县多名学生家长反映,他们的孩子就读于城区的公办小学,却在暑假前被学校老师要求在其办理的补习班上课,学费600元。“如果孩子不去,其在班级的座位将被调到后面,或作业无人批改。”对此,家长有苦难言。4日,本报记者对该事进行调查发现,一所小学周边便有3处补习班。当地教育局回应,将对该事进行彻查,一旦发现有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将对其严处。

家长反映:孩子暑假被上补习班,否则会被“差别化对待”

目前,菏泽各中小学已经陆续放暑假,为了让孩子的假期生活更加充实,一些学生家长会根据孩子的意愿和兴趣爱好,报一些培训班。然而,据就读于曹县多所公办小学的学生家长反映,他们的孩子却被学校老师要求,暑假期间必须要在其办理的补习班中补课,并交纳费用。

冯先生的儿子在曹县七完小上二年级。暑假前,他便被告知,其孩子要在假期间补课,学费600元。“我后来了解到,补习班都是孩子所在学校的老师开设的,不去上不行。”冯先生称,如果不去,开学后,孩子在班级的座位会被调到后面,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旁边,甚至作业也无人批改。

“说是补课,其实课堂上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做试卷。”冯先生告诉记者,放假前,学校老师让他们家长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指定的试卷,以作为补习课上使用。其实,老师在课堂上基本不讲新东西,而是让学生做题,试题内容多为学生已学过的知识,对孩子帮助甚少。

冯先生称,其实早在今年寒假开学后,其孩子就被要求上学校老师办的补习班。“每周补课一天,半年600元。”冯先生称,暑假开学后,他们还要再交600元,作为下半年的补习费用,一年下来,单补课费用共有1800元。

学生家长普遍认为,学校老师私办补习班,不仅收费价格偏高,还占用了孩子的假期生活。然而,如果不报班,孩子就有可能被穿小鞋,就会有差别化对待,而又不得不报。

记者调查:一所小学周边便有3处补习班

4日上午,本报记者来到曹县七完小学校,由于已经放假,该校已关门。随后,记者以学生家长的身份在该学校周边询问得知,学生被上补习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而在七完小周边就有3家补习班,其中不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其中。

接着,记者来到周边居民反映学生人数较多的一家补习班大门前,透过虚掩的门看到10余名学生模样的孩子正在院中玩耍,旁边有几名中年妇女正在摘菜。当记者准备推开门前去询问时,却被一妇女拦住。“这里是不是补习班……”记者问。“不是。”紧接着,该妇女关上了大门。

随后,记者又来到另一处补习班门前,因大门紧闭而无法进入。但在外面,可以清晰地听到屋内有人在讲课,期间还有很多孩子附和的声音。

由于该两家补习班位于南北两个胡同内,中间只隔着一条街,距离很近。上午11时许,已陆续有越来越多接送孩子的家长来到中间的街上,等待孩子从补课班中出来,袁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由于孩子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家里留有我跟他奶奶照顾他。”袁先生称,其孙子在七完小上三年级,平时周六以及今年暑假都被老师要求补课,需另外交600元学费。暑假期间补课,再交200元,中午管饭。“我与孩子奶奶年龄大了,对这些东西都不懂,认为老师说的,都是对的。”他说,然而,自孩子上补习班后,成绩并没有明显变化。“如果不上补习班,孩子受老师冷落,该咋办?”袁先生也是有苦难言。

县教育局回应:将会对该事进行彻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处

据冯先生讲,在外办补习班的多数为孩子所在学校的班主任,补习地点要么在自己家中,要么在学校周边租房。他们也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但效果甚微。

对于家长反映学校教师私办补习班一事,本报记者来到曹县教育局了解情况,据该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暑假前,他们便对县区各中小学下发了通知,严禁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

“究竟是否有在职教师私办补习班,还需进一步调查。”该负责人称,一些教师为了规避风险,而是与社会上的一些辅导机构合作,他们负责授课,只是参与。同时,他表示,将会对该事进行彻查,一旦发现确有公职教师参与私办补习班,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惩处,轻者警告、记过,重者直接辞退。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赵念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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