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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猎捕16只珍禽 河南大学生被判十年6个月


来源:新快报

河南新乡一大学生小闫暑假期间和朋友在老家掏了16只鸟,并将部分卖掉,然而这些鸟却是燕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闫日前被新乡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朋友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标题:暑期猎捕16只珍禽 河南大学生被判十年6个月

日期:[2015-12-03] 版次:[A27] 版名:[速读] 字体:【大中小】

河南新乡一大学生小闫暑假期间和朋友在老家掏了16只鸟,并将部分卖掉,然而这些鸟却是燕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闫日前被新乡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其朋友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1994年出生的小闫原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2014年7月14日,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期间,和朋友小王在该村一树林内猎捕了12只燕隼。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之后,小闫通过网络,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到郑州,280元2只卖到洛阳,另外一只卖到辉县。

2014年7月27日,小闫和小王在该树林内又猎捕了燕隼2只及隼形目隼科动物2只,随后,两人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之后,小闫和小王均提出上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标签:郑州 大学生 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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