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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来源:亚心网

亚心网讯 自2016年起,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与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为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记者近日采访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方就城乡居民所关心的医保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1、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怎么报销?

答:本地不能诊断和治疗的疾病,经批准转外地诊断、治疗的,统筹基金予以支付;未经批准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因下列情形发生的外地医疗费用可予以报销:(一)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就医费用;(二)因探亲、旅游、学习等突发疾病急诊住院治疗的;(三)经批准转外地(住院)诊断、治疗的;(四)因急症、危症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在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五)其他符合规定的由城乡居民先行垫付的医疗保险费用。

异地住院医疗费需先由本人使用现金垫付,待出院结算后三个月内持住院发票及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科申请报销。报销时需携带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发票原件(有财政监制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检查化验报告单,以上项目缺一不可),须加盖医疗机构病历复印章(住院病历存放处复印)、出院证或出院小结或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须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加盖“住院病历复印章”的不予受理)、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①住院日清单不予受理;②西药、中草药、中成药、诊疗项目、床位费等项目均须有单价)、发生费用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过社会保险代付代缴申报的,还需提供能办理乌鲁木齐市代缴社会保险费、代付社会保险待遇协议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一定注意申报资料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要求与社会保障卡的基本信息一致。

1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医的;(五)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它情形。

13、参保缴费后如何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参保人员或代理人在办理参保缴费后,可自行选择承办社会保障卡银行,并在该银行网点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申请时参保人员或代理人需填写《社会保障卡发行承办银行意向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一式三份),同时附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申办银行柜面申领。

社会保障卡制卡周期约为3个月,参保人员可随时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lmq.xjrs.gov.cn 、红山网http://www.hongshannet.cn查看制卡情况,经查询已完成制卡的,在核实社会保障卡详细领取地点后前往合作银行办理领卡、激活手续。

14、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如何挂失?

答:社会保障卡如发生丢失,需及时办理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一)口头挂失: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先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电话挂失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或直接拨打发卡银行公布的客服电话同时挂失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口头挂失时参保人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供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口头挂失手续。(二)书面挂失:口头挂失后,参保人确认社会保障卡丢失的需尽快到发卡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书面挂失时参保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发卡银行柜面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办理书面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业务(解挂)。

15、在乌鲁木齐市参保后,是否能使用疆内其他地州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就医?

答:社会保险关系在自治区范围内跨地区转移时不需要重新申领社会保障卡。只需到新参保地办理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后,再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重置卡内社保信息即可在乌鲁木齐市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卡金融信息不变。社会保险关系全国跨省(市、自治区)转移,需按社会保障卡相关规定办理。

标签:缴费 参保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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