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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中国老人日本碰瓷”不实,日方搞错了(图)


来源:凤凰资讯

综合获知最新消息来看,这次事件不是“碰瓷”事件。最初,包括我自己在内,不少人质疑这份日文通告内容拙劣、并非日本人所写。

凤凰李淼

关于京都袛园中国游客事件的最新信息

1)我对袛园中国游客事件的阶段性查证过程:

10月4日,有网友曝光“中国游客在京都碰瓷”的通告照片;

10月5日,我采访了京都袛园南侧地区协议会会长高安美三子、该协议会防犯防灾委员长村上茂(通告起草者)、该协议会广报负责人太田磯一。

10月5日晚,采访了中方当事人的女儿杨女士。

10月6日,采访了中方导游、日方当事人(车主、袛园寿司店的一名女老板)。

2)采访获知的最新消息(引号为被采访者本人所述):

a.日方车主

“中方当事人受了轻伤,通告说没有受伤不是事实”;

“中方当事人并非自己撞到车上,但车速非常慢,也可能有中方当事人不小心的因素”;

“本希望通过日本保险公司付钱,但中方当事人希望付钱私了,因此在现场付了10万日元。今后会通过日本保险公司继续诚恳应对”。

b.中方当事人女儿杨女士

“母亲是被车撞的,绝不是故意碰瓷”

“医院说80%骨头没事,考虑到跟团等客观因素,当时我们向日方当事人要了10万日元”

“现在脚还肿着,没有痊愈”。

(照片为中方当事人女儿提供,拍摄日期:2015年10月3日)

c.京都袛园南侧地区协议会

“通告文中说没有受伤,但之后了解到,中方当事人受了轻伤。原来的文告有失实之处。今天会发文,进行更正”。

“在日本,发生交通事故时候,要通过警察和保险公司处理。要求对方现场付钱,会令人质疑是恐吓碰瓷。发文是为呼吁袛园居民留意这一点。”

3)综合获知最新消息来看,这次事件不是“碰瓷”事件。最初,包括我自己在内,不少人质疑这份日文通告内容拙劣、并非日本人所写。我在10月5日的第一篇微博,着眼点是日文通告的真伪、文告是否存在,引用了协议会的见解。但引用“碰瓷“二字的标题,的确引来误解,是我的疏漏(稍后会删除此文)。不过看文章的内容就会知道,此文并非查证事件真相和全貌,仅如实引述通告出台者的说法。而今天的采访,判明该通告内容有严重失实之处,此事件不是一般理解的“碰瓷”。

关于协议会的文告内容。今天的采访证明,协议会的文告内容失实,是协议会的老龄成员,在没有充分确认事实的情况下,自行撰写,并通过协议会分发给祇园町400户居民。我向协议会介绍了我采访中国当事人女儿和日本女车主的内容。协议会说,他们今天会发布一份更正文告,还原事实。

我也采访了日本律师,律师提醒大家注意,在日本,万一遇到交通事故,通常都是会通过警察和保险公司处理。双方都愿意私了的话,是没问题的;但有的当事人希望通过保险公司处理,这种情况就不能私了,否则会引发麻烦。

[责任编辑:PN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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