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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撞散马自达案通报:肇事者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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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下午14时,南京石杨路友谊河路交界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陕西牌照宝马车撞上一正常行驶马自达轿车,马自达车内一男一女被撞飞,当场身亡,四辆车被轿车零部件砸到,不同程度受损。目击者称肇事司机当时闯红灯加速,已逃离现场。
6月20日下午14时,南京石杨路友谊河路交界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陕西牌照宝马车撞上一正常行驶马自达[详细]

6月20日13时53分许,南京市秦淮区发生一起宝马轿车与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肇事前后异常表现,同时根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以及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

原标题:南京警方通报宝马撞人案:肇事者患精神障碍

人民网南京9月6日电(姚媛)南京“6·20”宝马肇事案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记者6日从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微@南京交警获悉,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6月20日13时53分许,南京市秦淮区发生一起宝马轿车与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肇事前后异常表现,同时根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以及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7月初委托南京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

目前,警方根据法律程序已将司法鉴定意见告知事故当事方,如事故当事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

事件回顾:

6月20日13时53分,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一辆宝马7系轿车由西向东高速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一辆马自达轿车,导致马自达轿车解体,车内一男一女被甩出车外,当场身亡。同时,该宝马轿车还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被撞出租车驾驶人受伤。

经过调查,南京警方也认定了肇事者王某的准确身份信息。王某,35岁,江苏靖江人,父母在老家务农。事发前,王某在南京的某装饰城经营水电材料销售生意。

南京警方指出,经过调查,车主许某此前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外地警方羁押,随后车辆几经倒手,今年年初,肇事者王某以40万的价格买到了这辆车,而此前这些交易都没有办相应的手续,属于私下交易。

6月29日,南京警方公布了相应的车速鉴定报告。报告显示,事发时肇事车的速度达到了每小时195.2公里。

[责任编辑:PN039]

标签:肇事 肇事车 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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