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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断“灰色资金”暗道 聚焦公安机关破获系列地下钱庄案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邹伟)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自今年4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一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

原标题:铲断“灰色资金”暗道 聚焦公安机关破获系列地下钱庄案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邹伟)记者近日从公安部获悉,自今年4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破获一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

令人瞩目的是,广东、辽宁、北京、浙江等地近期接连破获多起涉案金额达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地下钱庄案,成功打掉一批地下钱庄窝点,有效遏制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同时,在案件背后,如何对猖獗的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予以进一步打击治理,从而更加有力地维护金融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也令人深思。

 银行“内鬼”潜逃 诈骗案牵出地下钱庄大案

“行动!”6月2日凌晨5时许,随着一声令下,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宝安分局组成的专案组对一起代号为“3·06”的特大地下钱庄案展开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缴获涉案银行卡300多张,冻结涉及18家商业银行的1087个账户;经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达120多亿元人民币。

该地下钱庄进入警方视线,其实是源自一起诈骗案。

83岁的陈达是一名香港籍商人,已在内地经商多年。2012年初,陈达出售了在内地的工厂,打算将6000多万元资金转回香港养老。一次饭局上,他将此事告诉了认识多年的朋友、某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行长沈某生。

“沈某生主动告诉我,他可以弄到外汇结算指标。”陈达说,2012年8月,他分三笔、每笔2000多万元,将钱汇入沈某生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前两笔款项都如约汇入陈达的香港账户,但最后一笔却少给了800万元人民币。双方几经交涉,沈某生又给了175万元,之后突然辞职逃匿。

感觉被骗的陈达将沈某生诉至宝安区人民法院。法院审查发现,沈某生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交到宝安区公安分局。缜密侦查之下,一条涉及地下钱庄的重大案件线索浮出水面。

“沈某生根本没有所谓的外汇管控指标,他是通过地下钱庄把数千万元资金转移出境的。”专案组民警曹启南介绍。根据资金流向的脉络,专案组发现涉案的大量银行账户呈现出“金字塔”式的结构:沈某生指定的银行账户收到陈达的款项后,短时间内即向5个账户转移资金,该5个账户随后又各自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

犯罪嫌疑人、36岁的广东汕头籍男子叶某城,就是5大账户其中之一的实际控制者。

“参与沈某生转移陈达的资金出境,是我做的生意中比较大的一笔。”在看守所内,叶某城向记者表示,自己从2006年起跟着姐姐从事地下钱庄活动,在深圳寻找有外币兑换需求的人,然后联系下家,自己从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续费。他进一步转移资金的众多银行账户,分别是借用妻子、姐姐、姐夫、老乡等人的身份证办的,均由他本人控制。

叶某城的姐姐、犯罪嫌疑人叶某莲证实,她平时在深圳某步行街摆摊兑换外币。接下“生意”后,她就联系香港那边经常“合作”的下家谈好手续费;然后,“客户”将钱打到叶氏姐弟控制的境内账户,叶氏姐弟转账给香港下家控制的账户,香港那边迅速完成港币兑出。

专案组查明,该团伙以叶某城、郑某生等汕头籍人员为首,以家族关系为纽带,既各自经营、又相互合作,在深圳罗湖、宝安的8个窝点开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活动,通过境内外网上银行以及境内本外币现金交易,在非国家指定交易场所非法从事资金结算和外汇买卖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标签:转账 外币 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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