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号”船长可能最多被判入狱2年
2009年02月24日 20:00环球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环球时报驻俄罗斯特约记者任留念报道,据俄新社24日报道,被俄边防军击沉的“新星号”船长可能被判2年有期徒刑。

报道说,“新星号”船长当天致信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驻符拉迪沃斯托克代表处,请求为“新星号”船员发放薪水。代表处工作人员彼得·奥西昌斯基对记者表示:“代表处收到了‘新星’号货船船长纳夫济尔·阿季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请求为船员和他本人发放薪水。目前,船员们正在纳霍特卡一家医院接受治疗。我打算这周末就此事与他进行面谈。”

报道还表示,俄罗斯护法机关已经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322条第1款(非法穿越俄罗斯联邦国界)对该船船长进行刑事立案。按照该条款规定,船长至多可能被判2年有期徒刑。

奥西昌斯基指出:“可能他(指船长)将会因船只和部分船员死亡事件请求额外帮助,因为他本人已经因非法穿越国界被起诉。待我和他本人面谈后情况才会明朗。”

“新星”号船长确认,他之所以采取这种行动是迫于水手长的压力,水手长是船东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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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留念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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