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大陆针对台湾申请加入联合国案提出反制案
2007年08月30日 14:16央视国际投票数: 顶一下  【
相关标签

二、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3年《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均在国际法上再次明确无误地确认了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台湾海峡两岸虽然尚未实现统一,但是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两岸关系的现状,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它们都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也是联合国所一贯坚持的原则。

三、1971年,联大第二十六届会议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第2758(XXVI)号决议,其政治和法律含义非常清楚,它是基于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即中国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解决了谁是中国合法代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据此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代表权,也承袭了中国名下的权利义务,并被明确为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因此,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早已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得到了彻底解决。台湾当局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谬称联大第2758(XXVI)号决议没有解决台湾的代表权问题,是无知的,也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任何旨在歪曲、甚至否定联大第2758(XXVI)号决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的企图都是徒劳的。

四、《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只有主权国家才能申请成为联合国会员国。“会籍普遍性原则”也是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从来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根本没有资格以任何名义加入联合国,因而根本谈不上适用“会籍普遍性原则”。世界上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同意本国的一个省或地区,参与只有主权国家才能成为会员的联合国。事实上,迄今也没有一个主权国家允许其一个地区向联合国提出入会申请。正因为如此,1971年联大通过第2758(XXVI)号决议后,少数国家并行抛出的所谓“中国代表权”提案即自动成为废案;也正因为如此,1993年以来的历届联大总务委员会均明确拒绝将所谓台湾“参与”联合国问题列入联大议程。这充分表明了广大会员国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大第2758(XXVI)号决议的决心,也证明台湾当局企图通过“参与”联合国搞分裂中国的行径是不得人心的。

   编辑: 解文娟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