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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虽避谈权贵犯罪问题,但却用交易所的交易数据,明确指出此案因内线交易获利上亿元。由于是否逾亿元刑度差距甚大,合议庭到昨天早上,都还重复核对获利金额计算是否有误。
对于赵建铭表示愿反省、但坚决否认犯罪的态度,高院在判决中只含蓄指出,“犯后未能以正确法律观念考虑证交法第一七一条第三项、第四项之立法本旨”―――这句话讲白点就是告诉赵建铭,如果真做错事,应考虑自首、或自白,并自动缴交犯罪所得财物。
另据报道,重判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的受命法官施俊尧,原本是警官学校毕业,后来才考上司法官,他是司法官训练所第二十五期结训,长期担任司法工作。
因为子女就学原因,施俊尧的家人都在境外,只有他一个人留在台湾。虽然台湾高等法院法官的案件量在全台法官当中,算是最沉重的,但是他办案相当认真,常常加班到晚上九点多,有时假日还到办公室加班。
施俊尧昨天除了宣判台开案外,还同时宣判了十几件案子,可见他并未因接手台开案的审判工作,而影响到手上其他案件的进行。
与他共事过的司法官表示,施俊尧办案不讲情面,案子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一切依据法律与证据而定,绝无其他考量。当赵建铭的台开案分到施俊尧手上时,了解施俊尧个性的人就说,算是赵建铭倒楣了。
说施俊尧审案不讲情面,一点不错,不过,他也并不是只有严峻的一面,在庭讯过程,他总会给当事人充分陈述的机会。而且法律不外人情,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堪悯恕等可以减刑的事由,或是没有前科又犯后态度良好的人,施俊尧也会自动予以斟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轻量刑,给予被告自新的机会。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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