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淮阴地区召开农先会,上塘公社立新大队作为一年巨变的典型,受到农先会表彰。但会前泗洪县委办把立新大队先进经验材料送到淮阴农先会筹备组时,有人表态:上塘收的粮食再多,都不宣传。已经打印好的立新大队先进经验材料,未被装进淮阴农先会先进经验材料袋。对立新这个先进典型,绝大多数与会者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就连国家通讯社新华社江苏分社的记者采访上塘,当时也遭到省里的阻止。
日前,在专访当年新华社江苏分社的周昭先先生时,了解到更多的内情。
周老说,他清楚地记得,1981年一开春,听说在新华社江苏分社采编室工作的他和该社农村新闻采访组的王孔诚要去上塘采访,一位省领导电话“警告”:“你们不要去采访那个上塘。那里的做法有方向性问题……”
事实上,对上塘“联产承包”,周昭先和王孔诚早已关注。他们在1980年就作过秘密采访,并且完成了近700 0字揭示上塘改革遭遇干扰、阻挠和压制的长篇报道。
此稿发到北京后,时任新华社社长曾涛,眼睛一亮,心头一热,拍案定夺:发《内参》!
这篇题为《江苏泗洪县访“穷“见闻》的内参,发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等有关部门领导,同时在全国各地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传阅。
而执着的周昭先和王孔诚根本没拿“警告”当回事,照样到上塘作了将近半个月的深入采访。
1981年3月4日,《人民日报》以少有的通栏标题形式,发表了周昭先和王孔诚采写的《春到上塘》长篇通讯,充分肯定了上塘改革决策、过程及成就,也毫不客气地公开批评:“上塘公社农民在按照三中全会路线前进的路途上,曾经遇到了很大阻力,从省到县的各级领导中,不支持者有之,横加指责者有之。”
上塘以公社为单位公开、全面推行“联产承包”制改革,步步都比当时中央文件精神提前,不仅“提前”调动了上塘 3.6万农民生产积极性,更“提前”给上塘3.6万农民带来了真真切切的实惠。
在“联产承包”促动下,上塘公社原先101905亩耕地得到了高效利用,原先几十年无人耕种的抛荒地也被农民开垦出来,种上了庄稼。
1979年度上塘公社农业生产汇报表显示,粮田已扩大到119045亩,收粮1200万公斤,比1978年8 00万公斤增长50%。增长幅度,全县第一。
笔者当时曾独自率领60位农民组成的响桥大队第六生产队第二劳作组,年人均分配口粮1978年以前最多也没超过45公斤,1979年一下子飞跃到210公斤,是1978年的5倍还多。
“联产承包”后的第一年,这里的农民告别了解放以来一直要国家发放救济粮、救济棉、救济布、救济衣、救济煤、救济款的历史。
经济生活翻了身,上塘百姓喜气洋洋。
1980年,由于从1979年开始由“包产到组”发展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社员生产积极性更加高涨,尽管遇到了历史罕见的百日连绵阴雨,但上塘粮食仍然夺得大丰收。上塘农民当年向国家出售余粮140万公斤,出售花生 160万公斤,另外还获得国家奖励售粮指标80万公斤。
笔者老家所在的响桥大队第六生产队第二劳作组,人均口粮也突破800公斤大关,是“联产承包”前1978年的 18倍,出现了受到县政府表彰的刘凤龙家等轰动全县的“种粮万元大户”。
从1980年春节开始,上塘农民创作出许多不拘一格的春联——“包产到户富了困难户,联产计酬发了老实头”, “联产责任好,粮食吃不了”……
上塘农民用朴素的语言表达着丰收后的喜悦心情。
丰收让人喜,也让人“愁”。
实行“联产承包”之前,上塘各个生产队卖粮指标都完成不了;实行“联产承包”之后,上塘各个生产队卖粮指标都远远不够用。上塘农民普遍为卖粮难和卖花生难发了愁。
为此,新华社等媒体记者就上塘农民富裕后的难题,发了内参。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亲自作了重要批示。泗洪县特事特办,决定给上塘农民增加粮食和花生出售指标。
上塘改革是老天逼出来 农民摸出来 干部悟出来的
从“联产承包”中得到实惠的上塘公社老百姓,不仅在公社党委动员“联产承包”时以大无畏的精神踊跃投身这场改革,而且在省、地、县三级对上塘“联产承包”持否定态度频频施压时,毫不动摇。他们“顶撞”那些阻止的人:“说一千道一万,大呼隆不如搞联产;集体混穷的日子过够了,想再回到原来的样子,我们坚决不干!”
上塘地处泗洪西南岗,平地海拔62.5米,生产条件恶劣,加上大呼隆制约,解放30年,赤贫30年。老百姓已经穷得既不怕苦也不怕死。
“西南岗,西南岗,不是荒坡就高岗;黄粘土,水不淌,十家九户都缺粮;破草屋,漏风墙,扯把稻草就当床;男人瘦,女人黄,小孩饿得直喊娘……”1978年笔者写的这首打油诗,是上塘老百姓生存和生活状况的真实写照。
当时的上塘农民有“四靠”:“吃粮靠救济供应,用钱靠救济贷款,烧饭靠救济煤炭,穿衣靠救济布棉。”如果没了救济,上塘人无法存活!
因为过度贫穷,从1969年到1978年的10年间,上塘公社石庄大队小郭洼村,竟然没娶过一个新娘,人口出现负增长。就连村子里农民家喂的狗,都没有力气为主人看门尽职叫嚷。
一些当年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上没有倒下的退伍复员军人,却差点饿倒、冻僵在人民公社“大集体”时代。
在笔者30年前的记忆里,上面年年放救济粮,但农民从粮管所里买回的山芋干是霉的、粮食是瘪的,玉米面不仅是霉的,而且里面还有许多虫子。就是这样的救济粮上塘农民也把它当宝贝。买回家的玉米面舍不得吃完,总要留些待生病时当补品吃,或等来亲戚好友时招待人。
为了不被饿死、冻死,为了生存尊严,上塘人终于豁出去了。
1977年秋,上塘公社垫湖大队大任庄第五生产队社员硬逼队长任孝干带领大家把土地分到户下耕种。
1978年夏天,上塘遇到连续15天西南干热风和连续百日无降雨的大旱,大部分田地秋粮绝收。而大任庄的庄稼却长得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好。社员口粮基本够吃。解放三十年来第一次不再向国家伸手要救济粮。
“大任庄分田单干”的消息,不胫而走,四处扩散。
周边农民也都开始暗暗酝酿:“饿死也是死,坐牢也是死。饱死总比饿死强!就是坐牢头点地,也要跟大任庄学!”
作为上塘公社党委书记的张世明坐不住了:看来,农民已经准备行动,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张世明立即召开党委会。尽管当时党委成员意见还没有完全统一起来,但是秋播在即,明年农业工作,必须从今年秋播开始抓起。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张世明拿出“集中”意见:在全公社范围内公开、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上塘改革也是全面推行联产承包制的好样板
上塘以公社为单位公开、全面推行“联产承包”,既充实了理论家的研究内容,也丰富了当代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理论宝库。
当时许多注重“一大二公”的理论家们最担心的,是“联产承包”是否会削弱集体实力。上塘的实践证明,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上塘“联产承包”的口号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是农民自己的。”
可以这样说,1978年以前,国家用救济粮、救济棉、救济布、救济煤、救济款,养活上塘老百姓;实行“联产承包”后,上塘老百姓极大地支援了国家。
1980年,在遭受严重涝灾情况下,上塘老百姓还向国家出售余粮140万公斤,出售花生160万公斤。另外还获得国家奖励售粮指标80万公斤。别说在苏北,就是在整个江苏省都冒了尖。
以笔者作为会计的响桥大队第六生产队为例,1978年以前,账本上现金余额正常不超过50元,经常出现赤字。 1979年秋后,农民富了,集体提留多,账本上的余额是过去的几十倍,有时甚至是过去的几百倍。
社员腰包有了钱,办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就更有基础了。比如笔者老家所在的响桥大队小学,1978年以前只有11 间东倒西歪的破草房作教室。1979年以后,校舍换成了大瓦房。这说明,“联产承包”不是削弱了集体而是壮大了集体实力。
老百姓富起来,意味着集体也富起来;农民收入总和,等于集体收入。“联产承包”后农户收入成倍递增,等于集体经济成倍递增。
更为关键的是,“联产承包”后富裕起来的上塘人,实实在在地感到自己赢得了做人的尊严。
1981年3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春到上塘》一文中写道:“现在,上塘人走在泗洪大街上,腰板都显得硬朗了!”
1979年,上塘人真真切切感受到解放三十年来从未有过的光荣。三十年后的今天,上塘人更是感受到了当年不屈不挠为真理而抗争的自豪。
1981年后,上塘“联产承包”后的喜人景象,被记者们以文字和图片等形式在省和中央媒体报道出来,广播里也不断传来关于上塘改革后农民过上好日子的录音、特写、连续报道。
上塘由被压制的“苦孩子”突变为省内外参观学习的“好样板”。
从1978年秋季开始,一向因地处偏僻而鲜为人知的上塘,不再“门前冷落车马稀”,而是吸引了一批又一批来访的专家学者。这些专家学者对上塘的调查研究,由开始的怀疑、困惑到后来的充分肯定,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宝库。
现在已经退休的时任上塘公社党委书记张世明说:当时接待任务太重了,一天会有十多个参观学习团到上塘来。当时感觉接待参观学习团,比我搞“联产承包”还累人。
上塘改革,步步领先,成为当代中国农村以公社为单位公开、全面推行“联产承包”的好样板。这是上塘对党和国家的最大贡献,也是上塘最值得称道的地方。
上塘改革不仅使当地农民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改变了贫困地区落后面貌,也使国家收到了数额巨大的储备粮油,使金融系统吸纳了巨额储蓄,促进了当地农村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的发展,而且为学者提供了研究的源泉。
本刊记者 徐浩程
如果从农村改革的全程来看,1980年1月3日召开的安徽农村工作会议是一个分界线。以此为起点,“包产”、 “包干”超越了农民源自本能的创造以及基层局部范围的试点,开始演变为由安徽推动的全局性改革。
1980年1月1日,瑞雪初霁,被覆盖了一冬的喧哗与躁动透过残雪开始统摄安徽。自从1979年冬天以来,万里将要调离安徽的消息就已在官员中流传。至少在年底之前,这些传言还并无确凿根据,多半出自小道消息或跻身官场多年练就的政治敏感。
等到这年的最后一天,传言似乎找到了一丝出处。1979年12月31日,安徽省五届二次人代会闭幕,文革中诞生的“三条腿”政权安徽省革委会,历经11年后寿终正寝;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成立,原安徽省委第二书记顾卓新当选为主任;安徽省人民政府重新组建,原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秘书长张劲夫当选为安徽省委第二书记、安徽省长;万里仍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
久浸仕途的官员已然从人事安排中读出了种种奥妙,以至如万里所言,“现在又说什么人来了,什么人要走了,会不会变啊,人心有些不安。”不安是巨变前的慌乱与躁动,众人均等待着万里在安徽最后的布局,其拥护者希望藉此获得完胜,反对者则坚韧等待以求反戈一击。
按原计划,1980年1月3日,安徽省委将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这是万里在安徽召集的最后一次全省性重大会议。突变来临之前的各种猜测与较量、困惑与焦灼必将纠结于此。
起 点
为出席此次会议,安徽偏远地区的官员1月2日就应该出发了。同样的事情在一年前也曾发生,甚至他们将面对同样的问题,只不过现在即将走向终点,而一年前尚只是一个起点。
1979年1月3日,安徽省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联系安徽实际,着重研究农业生产问题。与会官员并不比1980年轻松,三中全会决议上的“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至少让肥西、滁县等地官员感到山雨欲来。
此前一个夏天,在安徽持续半年的旱情简直无法收拾,中、晚稻已经绝收,秋种再种不下去,来年的饥荒不堪设想。拉开改革帷幕的是肥西山南区黄花大队的20余名党员。1978年9月15日晚,他们召开了一次被后人称为“黄花会议” 的秘密会议。议题只有一个:如何多收点粮食度过饥荒。解决之道则是:把地“借”出去分给村民,包产到户,责任到人。
此处的“借”字,源于9月1日安徽省委提出的“借地度荒”策略。按照后来者的记录,当时村民提出的建议是“三包到底、责任到人”,会议主持者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不置可否,一走了之。他的身份不允许他参与此种策划,便索性装作不曾与闻。第二天在区委常委会议上,汤茂林将“三包到底、责任到人”包装成“四定一奖”。在当时,一个“包”字,一个“ 户”字,均属不许逾越的禁区。
“四定一奖”的帽子并未使山南逃脱争议。“黄花会议”刚过去6天,一封状告信——《汤茂林领导10万人到何处去?》——就被转到了万里的案头。万里批示:转省农委调查。当调查者将山南的情况带回省里时,安徽省委大院不亚于炸响了一颗重磅炸弹,干部议论纷纷,有人建议省委发通知,立即纠正肥西的包产到户。
这个通知最终没有发下来,确切原因已无从得知,不过到11月,万里对“包产到户”已有明确的认识。11月的一天,他作出结论:包产到户将要迅速地发展起来。当有人提醒他这明显不符合中央文件时,万里说“中央文件的基本精神是加速生产的发展,而不在于一两个具体的条文。最根本的是实事求是。句句照搬文件那还要你这个领导干什么?”
这是1978年11月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向万里汇报工作时的谈话。此次谈话虽然涉及到包产到户,重点却在滁县的“三个秘密”经验。1978年9月,面对旱情,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大会,总结经验部署抗旱抢种。来安县、天长县两地的“包产到组”等“三个秘密”经验从基层步入决策者视野。为稳妥起见,王郁昭决定在推广之前,先探探万里的态度。
据当时参与此次谈话的新华社记者张广友回忆,万里听完王郁昭的汇报后不仅没有批评他,而且同意他的一些观点,说,既然群众都愿意,就应该允许他们去实践。“包产到组”开始从群众创造上升为政府决策,在滁县试点。“包产到户”虽被认定将迅速发展,但其几度沉浮让万里还是决定对“包产到户”不阻止、不批判、不提倡、不宣传。
等到1979年初,“四不”方针已不足以应付安徽“包产到户”的局面了:一份《山南包产到户十大罪状》的材料几乎与三中全会决议的“两个不许”同时送达安徽省委。
在1月3日的会议上,安徽省委采取的还是迂回战术,到2月,才使自己的态度明朗起来。2月6日,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肥西包产到户的问题。各种意见截然相反,争论从上午延续到下午。最后,万里定调说:“我主张应当让山南公社进行包产到户的试验……暂不宣传,不登报,不推广,秋后总结了再说。”
从迂回到使态度明确,转变发生在短短的30余天内,何种因素促成已无从考究,不过新华社记者凌志军从中梳理的是,1979年元旦刚过,省委书记们便在各地报纸上自说自话的“讨论”,期间安徽逐步不再回避,说道“有了经营自主权,一小块土地没有种上东西……社员和干部就要睡不着觉”,“包产到户”的味道已经十分浓烈。
对于这场讨论,农民没有足够的政治智慧去理解,但他们创造了最大的奇迹:从“包产到组”到“包干到组”的质变。按照后来的记录,这个奇迹发生在1979年1月的凤阳岳林大队。
1979年1月,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与王郁昭经过一天的密谋,给“包干到组”起了一个名字——“大包干”。一周后,听完王郁昭与陈庭元的汇报,万里吐出这几个字来,“让他搞”,“就怕你不增产,只要增产了,什么都好办。”
而此前,在离岳林不远的凤阳小岗出现了一个更大的奇迹——从“包产到组”直接跨越到“包干到户”。尽管此时这还处于“偷着干”的状态,要到1980年2月,万里离开安徽之前才被大众知晓,但等它被知晓时,就彻底改变了中国农村此后的面貌,也彻底改变了中国农民的命运。
倒春寒
1979年早春,肥西、来安、凤阳等轮番表演后,历史飞速向前运转起来。本来,“包产”、“包干”在任何一个省份里都能见到,但安徽的情况有点不一样。由于获得了制度的认可,“包产到户”、“包干到组”的燎原之势似指日可待。反对意见在重压之下的反弹与争论也已不可避免。
新华社记者张万舒详细记录了1979年2月26日肥西的一场争议。争论的焦点是,山南区以外的地区是否必须纠偏“包产到户”。赞成者包括时任县革委会主任、县委书记,反对者阵营中则包括肥西下辖的区委书记、大队书记。
最终区委书记、大队书记将县委书记等“重重包围”,占了上风,但不到1个月后,他们连同整个安徽都被卷入另一场更大的争论之中。
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辑写了一段长长的按语,称“不能从队为基础退回去,已经出现包产到组和分田到组的地方,必须坚决纠正”。写信者叫张浩,所有后来人们称之为“张浩事件”。
张浩并不代表自己,“坚决纠正”也不独针对安徽。从凌志军的梳理中可以看出,“张浩事件”目的在于在全国范围发起一场反对“三自一包”的风潮。只是因为1979年早春的表演,安徽站到了风口浪尖,承受着巨大压力。
那天清晨,王郁昭正在嘉山调研,忽然喇叭里响起张浩来信,他目瞪口呆。听完后,他跳上了吉普车,径直开回自己的办公室,召集会议商讨对策。多年后,他回忆说,“我的第一感受,坏了,又要折腾了。”凤阳在“张浩事件”发生后的两天内,民情鼎沸,县委已无力将之平息,不得不召开会议商讨对策。
“张浩事件”在肥西引爆的是一片反对议论。有的说,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步退回解放前。有区委书记甚至说,在我这片土地上,谁搞“责任田”我枪毙谁。安徽已一片恐慌。
当天正在滁县调研的万里,先后到来安、全椒,针对忧虑情绪,明确指出,“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产量上不去,农民饿肚子,是找你们县委还是找《人民日报》?《人民日报》也不能管你饭吃嘛……”
分管农业的安徽省委副书记王光宇亦赶到肥西,进行安抚,说,“你们照你们的干,我告诉你,万里书记支持你们,省委20个常委也都同意你们干。只要能让农民吃饱吃好,包产到户你们只管干下去,不要怕。”
到3月中旬,安徽省委向全省发出八条紧急“代电”,要求各地不论实行什么样的责任制,都要坚决稳定下来,集中精力搞好春耕生产。同时,安徽省委组织省农委的同志给《人民日报》写了一篇题为《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的来信,申述“包产到组”既不改变所有制性质,也不改变基本核算单位,不违背党的政策。3月30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了这封信,同时也配发了按语,承认“张浩来信”及按语中有些提法不够准确。
“张浩事件”至此方告一段落,但争论才刚刚开始。包括“张浩事件”在内,贯穿1979年的这场大争论其实是1 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的继续与深化,无论其激烈与深刻的程度,还是波及的范围,都是空前的,因为其直接冲击的是人民公社体制。
在争议中前行
1979年由春到夏的这段日子里,报纸已经不再发表来信像张浩那样批评“包产到组”,可是还可以发表来信批评 “包产到户增加了工人的后顾之忧。”厂长说家在农村的工人已经不安心生产;军官说家在乡下的战士整天心神不安;教育部说教师都去包田、学生都去种田,百年树人之计休矣。
除了报纸,凌志军还收集了一系列细枝末节的小事,以记录争论的脚步:
在河南,一首顺口溜成了当时反对“包产到户”的战斗口号:耕地累死牛、用水打破头、拖拉机不用了、大片土地成了花布头。这是一个县委书记的杰作,对大多数官员来说,每一句话都在他们心头留下了极大的震撼。
在安徽,1979年夏同样诞生了一个讨伐“包干”的檄文,作者开列十二条当时农村的景象:集体干分掉了、人心干散调了、干部干瘫掉了、耕牛干死掉了……此文上达京城,令人触目惊心。农业部一位副部长惊道:“我的天啊!这些农民正在干什么啊!”这种情绪很快就传染开来,几位专管农民计划生育的官员联合签名提出一个报告。他们抱怨道:“这下可完了。过去谁不结扎我扣她的粮食,现在,粮食在人家自己手里,他就是生出一个排来,有什么办法?”
当时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成了全国集中批判的靶子,火车、汽车经过来安附近时,车身上都被贴上了斗大标语:“坚决抵制安徽的单干风”。在肥西,一条来自邻县的著名标语写道:“筑防风墙,修拦水坝,坚决抵制肥西单干风。”
1979年6月,万里在参加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向邓小平汇报了安徽推行的责任制情况及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邓小平听后指出:“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安徽的确埋下了头,但是否争论已由不得安徽了,凌志军在梳理了1979 年4月到7月各地的党报后断言“阵线就这样分开了”。
到1979年秋冬,批评之声并没有因为“包”的增产效果有所减少,反而由于事情进一步暴露而大大增加。在这种压力下,7月16日,肥西县委发出第46号文件,规定“不许划小核算单位、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要把包产到户的重新组织起来”。此后,县委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要求各级干部以党籍做保证,立即纠正包产到户,并强令山南区委举办公布学习班,限期纠正包产到户。
尽管在8月3日安徽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后,肥西重新发文称“允许多样化、不搞一刀切”。但仅此一件,就不难窥见当日局面的混乱,用当时肥西县长的话说,“1979年,有20多位中央党政机关领导人与全国23个省市负责人,来肥西考察包产到户,有的点头,有的摇头,搞得我摇摇摆摆不知怎么走。”
再过不久,万里将离开安徽的消息开始流传了,局面更显混乱,改革者需要一步一回头确定他们的目标。
最后的拉锯战
1980年1月3日,离万里上调中央还有不到两个月,距万里来到安徽则已两年有余。相较1977年6月万里初到时的情形,安徽已经成为了改革的急先锋。但如上所述,改革到了需要再次确定自己目标的时候了。
从1979年12月起,万里为“包产到户”做了多次讲话。12月1日,他在省军区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上指出,“ 责任到户的生产责任制是搞社会主义,不是搞资本主义。”“革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我们衡量各种劳动组织形式、计酬方法好坏,只能有一个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2月25日,他在省人代会上指出,只要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收入越多越好,群众生活改善的越快越好。
不过,这些尚不足以保证万里离开之后,安徽能在混乱的局面中按现在的路线走下去。大家都在等着万里最后的定夺,也在等待着最后的拉锯战。
1月3日,安徽农村工作会议正式召开。会议虽然由万里主持,但开始时万里并未做长篇讲话,只是说,“进入80 年代的第三天开这个会,请大家结合两年来的实践,共同商讨能否找出一条正确发展农业的路子和政策。”
话音刚落,一场围绕双包的争论顿时而起。赞成者说,“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队不如组,组不如户,凡是包到户的都是增产增收。有人说这是单干,单干又怎么样?它只是劳动单干,根本不改变社会主义性质。”反对者则提醒,“对双包不能绝对化,说好就一切都好,难道滁县的问题还少吗?”
当时,安徽省委为会议准备了一个总结草稿,提交大会讨论修改。对这个总结草稿,赞成的、反对的大有人在。反对者认为,“总结草稿是复辟宣言书,要查查是几个什么人起草的”。甚至提出“要改组大会秘书组”,可见会议争议的激烈程度。
争论中,双方都想万里给“包产到户”一个明确的说法。反对者说,“下面干部认为万里同志说‘两个也可以’,正是中央文件上讲的‘两不准’,所以才口说不敢见文字,实际是耍滑,说明自己也怕。”赞成者建议,“包到户就是包到户,既不要说搞两三年,更不要羞羞答答地说责任到人,要彻底解放思想。”其中最有名当属王郁昭的提议,“给大包干报个户口吧,承认它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
一个星期的会议,就在这种互不相让中结束。
1月11日,拉锯战的最后时刻来临,万里力挽狂澜,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包产到户’不是单干,而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并风趣地说,“包产到户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问题是已经有了,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哎呀,可解决大问题了,你不给他报户口,行吗?那天王郁昭同志说了,孩子挺好的,给报个户口吧……”
这意味着“包产”与“包干”已经超越了农民源自本能智慧的创造,以及局部范围的试点,开始演变为具有全省性的改革探索。
大约在2500年前,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到如今,他的这一伟大思想仍然被后人传承,特别是让那些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弄潮的冒险者受益匪浅。这其中也包括那些一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农民!
今天,当我们努力去回顾中国30年的改革之路、总结经验并探知未来的时候,我们不难发现:这个国家的农民一直都在努力摆脱他们的生活困境。邓小平曾经指出的“实事求是”就是要我们以尊重事实、寻求真理、解决问题的态度来指导我们的一切工作。然而中国农村目前发展的事实是,随着国家朝着现代化的目标不断迈进,成千上万的农民放弃了他们祖辈传统的生活方式,背井离乡,进城务工。
实际上,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是在农村开始的。中国革命博物馆里陈列着1978年冬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位农民签订的一张包产合同书。当这18位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眼含热泪地在合同书上按下18个鲜红的手印时,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这是在书写一页新的历史。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开端的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就在这里起步了。
小岗村的改革从中国的宗族信用中得到了强大的支撑。1978年12月的一个冬夜,小岗生产队里18个为了家人温饱而忧愁的庄稼汉悄悄地聚集在一起,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违反”人民公社原则,按下红手印,立下契约,搞起了“大包干”。契约内容如下: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掉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
这张契约与宗族信用强有力的支撑有什么关系呢?
让我们先看看这张契约的名单(按原契约手印顺序排列):
严宏昌、关廷珠、严立富、严立华、严立坤、严金昌、严家芝、关友章、严学昌、韩国云、关友江、严立学、严俊昌、严美昌、严富昌、严 其、严国品、关友申。
原来,在这张契约上签名的18个人中,“严”姓多达13个,占三分之二以上,另有“关”姓4个、“韩”姓1个。“严”姓中,“昌”字辈6个、“立”字辈4个、“家”字辈2个;“关”姓中,“友”字辈3个。姑且不论“严”、“关”、“韩”三姓之间是否有亲(按乡村惯例,理当有亲),仅从这场“严”姓甚多、同宗同辈占绝对优势、带头人(严俊昌)与开会地点(严立华家)均为“严”姓的聚会中,就足以看出宗族信用在那次惊心动魄的行动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30年前,中国仍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18位庄稼汉虽然没有读过一天的经济学理论,但已经懂得信用在商业行为中的重要性。家族成员之间的信任促使他们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努力。然而,一种新生事物的成长不会一帆风顺,往往会遇到许多困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推广也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1978年,安徽大旱。大部分地区已有10个月没有下雨,400多万人饮水告急,秋种无望。当时在安徽主持工作的省委书记万里急农民之所急,从实际出发,认为集体无法种的土地与其放着,倒不如借给农民,让个人去想办法。正是这一举措直接诱发了农民大包干的浪潮。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和肥西县山南区等首先搞起了“包产到户”。与此同时,四川一部分地区也搞起了“分组作业、定产定工、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那时,中央和地方对于“包产到户”的认识还很不一致。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文件。文件中虽然肯定了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的管理方式,但在几处作出了“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的规定。1979年3月15日,中央某报发表甘肃一个机关干部的来信,批评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等做法,认为这会搞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搞乱干部、群众的思想,挫伤积极性,给生产造成危害,对搞农业机械化也是不利的。这家中央报刊的编者按也提出要坚决纠正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的错误做法。这给各地包产到组、特别是包产到户的带头人造成很大的压力。针对这种批评,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明确表示支持农民的试验,并指示省农委给这家中央报纸写信,回答那位读者来信提出的问题。3月30日,这家报纸发表了安徽省农委的题为《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的读者来信,并增加了《发扬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因地制宜实行计酬办法》的编者按。这个编者按虽然承认了3月15日的来信和编者按中“有些提法不够准确”,“今后应注意改正”,但仍然坚持“不准搞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在此前后,农业部组织了多个调查组到全国各地实地调查,同时又召开了各级理论讨论会。
1979年12月1日,万里在讲话中明确肯定了“包产到户”是一种社会主义的生产责任制。他说:“包产到户不同于分田单干。如果说分田单干意味着集体经济瓦解、退到农民个体所有和个体经营的状况,那么包产到户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它仍然是一种责任到户的生产责任制,是搞社会主义,不是搞资本主义。”(《万里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正当包产到户责任制遇到重重阻力的时候,邓小平以极大的勇气和魄力给予了坚决支持。1980年4月,党中央召开经济发展长期规划会,邓小平在会上指出:甘肃、内蒙、云南、贵州等省区的一些农村生产落后,经济困难,应当实行“包产到户”。5月,邓小平又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中明确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总的来说,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5、316页)他对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肯定,对于联产承包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起了极为重要的推进作用。
到1981年,中央对包产到户也作出了明确的肯定。同年10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通过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高度评价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明确指出:“目前实行的多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包产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这就明确地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生产责任制性质,从而使它的推行具有了合法性。
1983年可以说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落实的一年,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的一年。1983年年底,以家庭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推行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0%以上。
农业生产力大幅提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村带来的变化是广泛而深刻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最彻底的变化是:混淆了20多年的集体同个人权益的关系第一次得到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划分,责任和利益关系明确了。由于经营成果与生产者的利益紧密挂钩,吃“大锅饭”的弊病得到克服。因此,在农村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动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农业产量得到迅速提高。广大农民广开生产门路,发展多种经营,生产力获得大解放,生产率得到明显提高。1988年与1978年相比,平均每一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农业总产值增长了65.1%,平均每年增长5.1%;粮食产量增长了16.3%,平均每年增长1.5%。这10年间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大于从1949年到1978年的29年提高的幅度。(国家统计局编:《奋进的四十年》,统计出版社1989年版,第24页)
第二,农业产业化结构得到调整。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大量劳动力就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入乡办和村办工厂,促进了乡村工业的发展,使乡镇企业异军突起。1987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4500亿元,占农业社会总产值的一半,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20%以上。80年代后期,农村初步形成了一批出口创汇的骨干企业,创汇高达50亿美元。
从1985年起,中央对粮食、生猪、水产品等取消统购,农村多种经营有了新的发展,林牧渔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逐年上升,农业内部结构得到了调整。1978年农业总产值中五业的构成是:种植业67.8%,林业3.0%,畜牧业13.2%,副业14.6%,渔业1.4%。
1991年农业总产值的构成变为:种植业57.2%,林业4.5%,畜牧业26.4%,副业6.0%,渔业5.9%。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种植业所占比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林牧渔业所占比重有不同程度的上升,而且1991年的副业产值中已不包括村办工业产值。去掉这一因素,农业结构的调整趋势更加明显。
第三,农村经济商品化水平有所提高。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村商品化的范畴不断扩大,农民逐渐由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向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转化。商品生产的发展促进了商品购销方式的改变,改革了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改革了单一的流通渠道,扩大了商业网点和服务功能,开展了横向经济联合,推动了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农村经济商品化水平和农产品的商品率逐年提高。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已有国家级市场(含期货市场)20个左右;区域性专业市场2400多个,其中农产品市场1800多个,工业品市场600多个;贸易市场7600多个,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级市场为龙头、以区域性专业市场为骨干、以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商品市场体系。这说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促进了农村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第四,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到1988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544.9元,比1978年增加了411元,是之前29年增加总额的3.6倍,平均每年增长15.1%,是建国40年来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自1988年以后,农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一些地区的农民已经达到小康水平。
土地所有权的改革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农民大国。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土地制度不仅决定着中国农民的命运,也直接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建国之初,我国的土地制度依旧是沿袭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实行的是农村土地农民私有制。但这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性质不符。此后,国家便对土地制度进行了改革。
1952年,中央在农村推行初级农业合作社运动,将土地使用权由个人使用变为集体共同使用;1955年开始推行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形成了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的土地制度,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把私人所有的土地制度变为农民集体所有。这种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共同使用的土地制度缺乏灵活性,因此无法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自1978年起,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从农民自发到国家承认的过程,最终于1983年年底基本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但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却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两权分离的制度使农业生产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土地承包经营将承包经营权细分给农户,初步实现了土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既维护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框架,又使制度有了新的内容和发展。同时,采取承包的生产经营方式也与农民习惯的农耕农作方式有效地衔接在一起,得到了农民和社会各界的拥护,新旧体制的转换平稳进行,制度改革所支付的社会成本较低,改革带来的效益显著,改善了农民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然而,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引起的农用土地制度改革只着重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进行调整,不可能深入地涉及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问题。因此,与城镇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相比,农用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是不规范、不系统、不彻底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了出来并严重影响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城乡经济结构的调整。具体表现在:多年来,我国粮食总产量不断下降,农民抛耕、抛荒严重,收入多年徘徊不前甚至倒退;农业经营零碎化,生产效率极其低下,缺乏国际竞争力。这些问题的日益凸显标志着现有的农民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产权形式已经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体制本身所蕴涵的问题也显现了出来。第一,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性质模糊;第二,农民集体对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受到诸多限制并被弱化,致使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不高;第三,土地流转制度存在缺陷,土地资源不由市场通过竞争方式调节,得不到优化配置。由于模糊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带来的弊端,理论界早就开始探讨更为合理的土地制度。一些专家和学者提出了完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具体对策:改革农民集体组织形式;强化农用土地使用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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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靖
编辑:
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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