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在义乌不仅有深厚的民意基础,而且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政策滥觞已有10年。
早在1998年,义乌的苏溪镇谨慎地以解决“粮食播种面积下降、弃耕抛荒”的理由,上报义乌市、浙江省批复,可否尝试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虽然土地流转对提高农业收益的好处显而易见,但少数农民还是有顾虑的,政府的政策引导首先要保护他们的利益。”义乌市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傅春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农民最担心的是土地政策的连续性,害怕流转出去,万一拿不回来了怎么办。而且,我市人均耕地仅0.5亩,土地流转获得收益的绝对数额不大,虽然撂荒没有任何收成,但流转的收益,人均也仅两三百元,部分农户持无所谓态度。”
这些潜在的顾虑抑制了流转的速度,一片土地只要有一户不愿流转,就无法成片,“让农民放心土地承包权仍是他的很重要。所有权还是集体的,流转的只是经营权。”义乌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任楼丽萍说。早在1998年苏溪镇的试点中,即确定了“在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搞活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控制农用流转用途”。
近期中心着手出台《义乌市农业规模经营配套设施建设意见》,对土地承包大户来说颇为苛刻:仅允许符合条件的大户建设1层的非永久配套设施,建筑占地面积控制在实际流转面积的1%以内,限制用途改变。而这难免为保护农民承包权限制了经营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改造。
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保护,也决定了流转模式的设计。现在,义乌土地流转主要有出租、转包、入股、互换等形式,大面积流转主要以出租、转包为主,各占流转总面积的47%和49%。“出租、转包,农户拿固定的租金收益。即便大户经营不善,农户也能很快收回土地。”楼丽萍说。
类似凤阳小岗村的做法,以外来资本+土地成立股份制公司,涉及产权混合的模式,义乌没有鼓励。
“我们也尝试过,最终发现不宜推广。”楼丽萍说,七一村曾尝试将500亩土地折算成250万的股金,再吸收村集体内资金合股,成立公司,但发现没法操作,“首先,承包地不是完全产权,一亩地折算成多少股金合适,缺乏评估机制;其次,虽然目前还没有流入大户失败的案例,但风险必须考虑,假如出现企业破产怎么办?土地所占的股份参与偿债,土地是拿不走的,到时候必定出现合同纠纷;再次,工商登记时,也没有土地入股的相关政策。”最终,出于产权纠纷的风险,七一村放弃了“土地+资本”的模式。
“土地流转,要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政府在引导时要消除农户顾虑,帮助他们规避风险。”义乌市市长何美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要鼓励流入大户吸纳纯农户到规模农场就业,流出农户的社保也需完善,“目前土地换社保的初稿已完成”。
流入的推力
“推进土地流转,要兼顾流出农户和流入大户双方的利益,只有把流转出来的土地经营好了,才能让更多的农户实现稳定转移,促进农民增收,流转才能长效。”何美华强调。
对流入大户来说,两大难题是找地和找钱。找地,义乌市从2002年开始,即在市、镇(街)两级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整理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统一指导流转协议(合同),协调纠纷等。并鼓励由村集体或合作社与流入大户衔接,降低一家一户议价的单位成本。
为鼓励村民支持长期和连片的土地流转,给大户增加投资信心,义乌市决定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连片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流出户每亩200元的补助。
在签订流转土地合同时,鼓励长期连片流转,一般的三五年,最长的,延续到2028年。在租金的支付上,鼓励分期付款。义乌台商协会会长陈松雄从2006年开始,在大陈镇的杜门村租了300亩土地,建立综合性的种、养基地,其中98亩为山坡地,总租期23年,租金8年一付,2006年按400元/亩,此后每8年上涨20%。
而资金来源,在政策上一直面临瓶颈。“土地不能作为资产抵押,银行的融资渠道是封闭的。”已经在义乌大陈镇租地3年的陈松雄说,“高效农业的投入巨大,而回报周期长。”
“靠山的地方,架了一座桥进去,修了一条路,土地整理和山坡地改造,还挖了7口池塘,搭棚子。化肥农药的使用让土地板结化,连蚯蚓都没有了,而无公害农业对土地的改造是必需的,这些投资加起来已经有2000多万进去,短时间是收不回成本的。”自称为“傻子”的陈松雄站在自己的“农庄”上介绍,“在台湾有农会,提供金融服务,农户因生产需要,可以到农会申请小额贷款,手续很便利。而且,农会也提供技术培训,协助销售。”
义乌市市府办农村科称,银行贷款目前确无配套政策,义乌市政府也在和人民银行协调,希望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的相关政策能尽快出台。同时,义乌市政府从今年开始,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350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给予规模经营者各种补助。
以转包和出租为形式,吸收本地和外来资金的义乌土地流转实践,在传统农业地区,是否可行?义乌市市长何美华就此分析说:“全国来说可能有些地方条件不具备,义乌的优势在于,全市6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到二三产业,有流转的基础;财政和民间资金都有反哺农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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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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