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进展
网络QQ群联系,小范围聚众淫乱,14男8女,QQ群主竟然是一大学副教授……从去年8月底至今,南京秦淮公安分局查获的22人涉嫌聚众淫乱罪一事,持续拨动公众的神经。今日上午9时,秦淮法院将对此案开庭审理,由于涉及个人隐私,该案审理过程不向社会公开;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法院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2天。本报记者昨赶赴南京面对面采访第一被告人马尧海。
14男8女涉嫌聚众淫乱两对是夫妻
秦淮检察院就此案写成的公诉书有14页,而关于被告人的介绍就足足有6页。被告人共有22名,14男8女,其中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27岁,大部分被告人集中在30岁到40岁之间。与外界盛传的多为白领和高知阶层不一致的是,这22人中,只有3人具有大学以上文化水平,更多的为初中文化,多为无业和打工人员。
与其他案件关于被告人的介绍不同,该案的所有被告人在其真实姓名背后,都备注了网名。据秦淮检察院查明,该22人均通过网络相识,然后通过网络邀约,在酒店或者家中进行淫乱行为。而在这22名被告人中,有两对是夫妻。
组织或参与18次副教授是QQ群主
在公诉材料中,作为第一被告的马尧海格外显眼。出生于1957年,今年53岁,是22名参与者中年龄最大的。同时,在他的介绍中,学历为研究生学历,为南京某高校的副教授。而据检察院查明,在所有被告人当中,马尧海参加或者组织的聚众淫乱次数最多,达到了18次。
昨日记者来到马尧海事发前所就职的高校。虽然此前媒体一直未提及该高校的名字,不过进入校园只要提到该案件,大多学生都表示知道,但不愿多提及此事。马尧海昨日告诉记者,他已经和学校没任何关系,一周前在各方压力下已正式向学校辞职。
马尧海承认这22人中,大部分人都是通过自己建的QQ群———“夫妻情侣旅游群”认识的,该群于2007年建立,自己担任群主,但否认自己是组织者,“大家都是自愿的,没谁组织不组织”。
今日不公开审理将做无罪辩护
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所涉罪名极为敏感,同时考虑到部分情节会涉及到个人隐私,南京秦淮区法院今日上午9时将对此案开庭审理,但审理过程不向社会公开,法院预计审理时间为2天。
昨日秦淮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就该案向媒体和社会进行通报。
就在昨日,从陕西赶来的法律工作者姚永安找到了该案的第一被告人马尧海,主动要求以公民身份免费代理该案件,并于昨日下午来到秦淮法院办妥了代理权变更手续。
姚永安告诉记者,今日的庭审他将做无罪辩护,他认为马尧海的行为没有危害社会,而且都是成年人自愿的行为,且在私密空间,法律不应该多做干涉。而作为马尧海的第一辩护人,南京律师薛火根则友善地推掉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他说事后他再发表自己的看法。
第一被告人马尧海昨接受本报专访:
我认为最大的道德就是自愿
我怀疑自己也有精神病
我家有4个精神病人:母亲年轻时有精神病,如今老年痴呆;大哥因为精神病自杀;二姐患有精神病;外甥曾因精神问题卧轨被救。我现在甚至怀疑自己也有精神病,我建QQ群,就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害怕自己也被逼成精神病。
———第一被告人马尧海,案发前为南京某高校教计算机的副教授
深灰色西装,戴着黑框的酒瓶底子眼镜,抽5块钱的便宜烟,昨日,记者面前的马尧海很憔悴,说话的时候习惯性抖动自己的左腿,他说自己现在很平静,但却不停地在诉说他两段失败的婚姻。他说自己家有精神病史,“有4个精神病人:母亲年轻时有精神病,如今老年痴呆;大哥因为精神病自杀;二姐患有精神病;外甥曾因精神问题卧轨被救”。他现在甚至怀疑自己也有精神病,“我建QQ群,就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我害怕自己也被逼成精神病”。
马尧海的家位于南京的闹市区,离他之前工作过的大学很近。三楼,一套二室两厅的房子,房间很凌乱。出事后,马尧海就很少出门,老年痴呆的母亲一直陪着他。“我曾经也辉煌过!”马尧海抽着烟很愿意回忆过去,“我原来有三套房子,都是离婚离的,现在就剩一套了,前妻还要到法院强制执行。我工作也是很出色的,2009年也带学生拿过全国计算机比赛的一等奖。”
是什么原因让马尧海走上网络,组建“换偶”QQ群呢?马尧海说是为了转移注意力。“我的两段婚姻都不幸福,我的第二任妻子离婚后一直用儿子折磨我,家里人也陆续有了精神病,我怕自己也被逼疯,我觉得‘换偶’能让我轻松点。“2007年,马尧海以网名“阳光旅行”建了QQ群“夫妻情侣旅游群”,“原本是想组织大家旅游的,结果说去旅游,根本没人响应。慢慢地,就发展成‘换偶’换‘情人’了。”有了这个群之后,陆续就有小范围的聚会,“但大家都是自愿的,有的在酒店,有的在我家,最多的时候在我家有四对。”
马尧海说,刚开始进群的条件要求是夫妻或者情人,但审查起来很困难,后来就没管了,最多的时候群里有190多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有,大家都有这个共同爱好。“我们没有挑战一夫一妻,婚姻就是一杯白开水,不喝也罢;交换是杯美酒,愿意喝的人去喝,不想喝的人就不要去喝。我们就是一种游戏,都是自愿。”
作为一名副教授,特殊的身份让马尧海成为了该案的焦点。“我也想不通,我也不是现场被抓获的,惟一能理解可能就是我给他们现场照过相,所以警察一直都在找我。”面对今日的审判,马尧海直言没有底。“我只说事实,我感觉我没有罪,也没有伤害任何人,而且场所也很私密。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是自愿的,没有一定的默契感,肯定不能玩起来。我没有破坏道德,我认为最大的道德就是自愿。”
聚众淫乱罪
是否应像流氓罪一样废除?
法律争议
22人涉嫌聚众淫乱罪被公诉。一场关于道德和法律的争论在学者间展开,关于“聚众淫乱罪”的存与废,社会学者和法律学者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聚众淫乱罪”的存废问题,让不少人联想到了1997年刑法的修改。有观点指出,流氓罪就是因为用法律的手段强行介入了道德领域,使得该罪名被乱用,最终国家通过刑法的修改将该罪名废除。
聚众淫乱罪有问题,应该取消
方刚,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
2009年底,性学专家方刚曾来南京专程访问了马尧海,昨日方刚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认为,马尧海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人,在社会交往经验方面很单纯。而且他以往的换偶经历中,自我防护的意识也非常差。在被公安问询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聚众淫乱罪。
“犯这个罪是事实,但是,我认为这个罪有问题,应该取消。”方刚说,世界各国的情况不太一样,有些国家也有类似聚众淫乱罪的规定,但另外许多国家也没有。
方刚说,学者站在专业的角度,比公众看得更远,提出这个问题来,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性学界也不是铁板一块,多数人应该也是支持有这个“聚众淫乱罪”的。只有少数性权派的性学家,反对这个罪。取消这个罪的声音不普及,非常正常,因为这距离公众可以理解的境界还有距离,甚至,对于多数学者可以接受的境界还有距离。换言之,公众包括学者还普遍缺少一种民主、宽容、多元的思维方式。“但是,我们判断一件事情的正确与否,不应该以多数人的喜好为标准,而应该以是否有助于尊重人的权利,尊重个人私事的选择权,是否有助于促进社会多元和谐为标准。不再对采取少数性行为方式的人进行打击,是有助于实现上述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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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钰飞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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