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负13条命案亡命十年 解析成瑞龙潜逃路
2010年03月02日 03:37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资料图:成瑞龙

潜逃10多年、身背13条命案,2月21日,成瑞龙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佛山市中院判处死刑。

他在逃亡期间不断假造身份,2005年因抢劫被判入狱时,警方仍不知道他就是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直到去年警方的一次偶然的生理信息采集对比。

记者采访调查发现,成瑞龙在不断变换自己身份的同时,心理也在一步步发生变化。

昨天,成瑞龙告诉律师,上诉状已经写好,对判决结果没有太大异议,上诉只是想澄清部分犯案过程。

他想让还原真实的成瑞龙。

37年前,广东连州市旱冲村成家生下一个儿子,取名成瑞龙。

21年前,正上初三的“肥仔”,被学校以贪玩打架的理由开除了。

14年前,“大佬”和三个年轻人,抢劫一名老板,勒索20多万元后逃跑。

随后,“黄龙”、“李辉”、“何莫许”、“李兵”在全国多个地方作案,抢劫、强奸、杀人。

5年前,“周全”因抢劫罪获刑七年,开始在江西一监狱服刑。

去年6月1日,通过一系列信息采集比对,经历了“肥仔”、“大佬”,又化名“黄龙”、“李辉”、“何莫许”、“李兵”、“周全”的一名男子,被识破真身———成瑞龙。

今年2月21日,潜逃10多年,身负13条人命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获判死刑。

昨天下午,成瑞龙告诉律师任小宪,上诉状已经写好,他对判决结果没有太大异议,上诉只是想澄清部分犯案过程。

到了这个时候,他想让还原最真实的成瑞龙。

“谢谢你。”任小宪临走时,成瑞龙微笑着说。他抱拳而立,手铐碰在一起,叮当作响。

1 “肥仔”辍学打工

在村民眼中,他是一个倔强暴躁的人,但是很讲义气,“将来也许会成为老板”

广东省连州市旱冲村的村民提起成瑞龙,“我们都叫他肥仔!”

旱冲村是成瑞龙的家乡,这是一个500多人口的自然村,经济落后。村里老人介绍,大部分年轻人都出去打工谋生。

村民说,当地人一般很少叫成瑞龙的全名,因为他小时候比较胖,都习惯叫他肥仔。

成瑞龙的父亲曾做过村里的小组长,除种植烟叶,还做些小生意。成家家境一般,但不算差。他的父母兄妹面对媒体,一直都保持缄默。

但从村民的介绍中可以得知,成瑞龙的父亲对子女管教很严。肥仔小时不听话,经常挨打,还被罚跪,但是肥仔很犟,跪到膝盖变紫都不认错。

村里人还记得肥仔的性格。

“肥仔特别暴躁,喜欢用打架来解决问题。读书不好,在去佛山之前就有过小偷小摸的行为。不过,他从来不偷村里人的东西。”一位村民说。

肥仔的同学证实了他爱打架的特点。此外,肥仔也很讲义气,经常“罩着”同班一个断手的同学兰启荣,两人三年级相识后一直关系密切。

在初中班主任黄旭看来,学生时代的成瑞龙,“可能不是一个好孩子,但绝对不是一个坏人,对老师也比较尊重。”

初三时,成瑞龙被学校以贪玩打架的名义开除,不久后他和兰启荣一起到佛山打工。

后来,成瑞龙向律师提及当年“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影响很大”的三件事时,首先说起此事。

他当时感到自己“被放弃了”,也“彻底失去对老师和学校的信任”。

另外一件事,是没能当上兵。

成瑞龙说,他年轻时想当兵,但体检时身体素质不如他的人都当兵走了,他却没选上。他认为这个社会充满了不公。

成瑞龙辍学不久,1993年因盗窃被劳教。他说看到有人通过缴纳押金可以早点出去,而他家无力担保,关足了两年期限才释放出去。

“有钱就有一切”,成瑞龙后来告诉任小宪,这是他从现实中得出的结论。也是影响他的第三件事。

村民们提及肥仔的经历无不叹气,他们记得:肥仔被学校开除后去佛山打工,骑着三轮车收废品,赚了一些钱,还把他哥带出去帮忙打理废品收购站。

“当时我们都想,照这样下去,有一天他会做老板的。”一位村民说。

2 “大佬”带头抢劫

依据他的最初设想,“只是想谋财,并非想害命”

但是,成瑞龙走上了另外一条路。

成瑞龙劳教前,女友已经怀孕。劳教结束后,他的儿子已经一岁多了,急需用钱。

1996年5月,广东南海发生抢劫案。

成瑞龙、兰启荣等四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从一个富商家抢了3万多元,并威逼其筹集了20万元。

如今,已无法还原这群年轻人最初如何产生这种念头,承办成瑞龙案的审判长王咏章推断:“他们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贪念,这些贪念在几个人相处时因叠加而变得巨大。”

从后来对警方的交代中可以得知,是成瑞龙主谋这次抢劫,其余几人都听从他派遣。他甚至说拉人入伙是为了“拉他一把,给个赚钱的机会”。

在后来的多次犯案和逃亡中,成瑞龙都是拿主意的人,他曾对媒体说,“如果你没有能力,没有想法,思考不够灵敏,也根本不可能做这种事。”

正因为如此,兰启荣他们一直称呼成瑞龙为“大佬”。

“大佬”成瑞龙并不认为自己第一次犯案是抢劫,他认为是绑架。而且这次犯案的成功让他得出一个结论———通过绑架,可以更安全地获得钱财,还不会损害对方生命。

“那(绑架)是最好的方式!”成瑞龙曾告诉任小宪,表情认真,他“非常不赞成抢劫,更不想杀人。”

因此,接下来的第二次抢劫中,成瑞龙仍然准备了许多绑架用的工具,比如铁链、封口胶。

“依据成瑞龙的最初设想,他只是想谋财,并非想害命。”任小宪说。

但是,这次抢劫闹出了人命。

案卷显示,1997年4月,流亡到桂林的成瑞龙与兰启荣,分别有了女友,钱很快花完。

在听说一位李老板很有钱后,他们密谋行动。

成瑞龙后来回忆,他当年并不紧张,觉得会是和第一次相似的结果。在等待李老板回家时,他甚至在埋伏的房顶上一度睡着。

开始行动后,成、兰两人在楼梯的二楼控制住李,成瑞龙用铁链反绑李的双手,兰启荣拿刀抵住李的胸口威胁。

但成瑞龙发现李老板很快不挣扎了,他放开铁链,才发现李在反抗中被刀刺中胸部。

“这是我最后悔的一次犯罪。”13年后,成瑞龙解释,“兰启荣失手杀了人,导致我没有了回头的余地。”

但无论当时还是此后,成瑞龙说他都没有多责怪兰启荣。

“事情已经这样了,干脆干到底。我又拿刀在他(李老板)背上狠狠捅了几刀,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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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璞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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