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玄机
“被就业”事件后,赵冬冬就读的西北政法大学发布了说明:
该生为了将人事关系和户口落到西安市,曾在辅导员老师处进行过咨询,辅导员老师详细解释了有关政策规定,认为只有办理人事代理方可实现将人事关系和户口落到西安市的目的。随后,辅导员老师与某人事代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帮助找到一家就业单位,赵冬冬同学委托本班同学刘某在人事代理框架下与这家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
而事实上,所谓“人事代理”,其中大有玄机。
“说白了,就是变相的网上签约。”曾在山东某高校担任辅导员助理的方齐(化名)向《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讲解了“人事代理”的运作方式:待就业学生到人才交流中心,告知工作人员要办理人事代理协议,然后出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账号和密码,工作人员直接登录完成签约程序,然后打印出纸质的就业协议。
“现在各地的人才市场都下辖几个公司专门做人事代理。”方齐告诉本刊记者,这样就可以完成学生、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三方协议”,“其实是一举三得,学生的档案和户口得以保留在学校所在城市;网上签约的程序完成,学校就增加了一个已就业人数,签约率上去了;人事代理部门收取代理费用。”
“当然学校一般不会提就业率,只是告诉学生,户口如果被打回原籍,再想回来会很难。”方齐说。
事实上,“人事代理”的活跃程度,与户籍政策的松紧度密切相关。
如北京市户籍政策相对严格,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称,只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服务,不接受个人人事代理业务;而在上海,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要办理户籍申请表,实行评分制,达到标准分的就可办理上海市户籍;而其他一些二线城市,户籍政策相对宽松,以山东潍坊为例,学生缴纳180元的人事代理费用,即可以将户口和档案交由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1年,之后如果想继续托管,可以随时缴费,也可以在户口和档案迁出时一次付清。这种相对宽松的管理,客观上为人事代理提供了条件。
除了人事代理,灵活就业也为拉高签约率出力不少。
方齐说,学院会在毕业实习时将灵活就业申请表下发学生。4月份实习结束,还没签就业协议的同学,就会找实习单位在灵活就业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上交学校。有些院系还会找一些关系比较好的单位,在灵活就业申请表上盖章,之后添加未签约同学的个人信息。
“在我们学校,两个灵活就业,相当于一个就业。”方齐告诉本刊记者,“灵活就业申请表可以派大用场。”
毕业前几个月,学校要求就业情况一周一报,辅导员会根据当时的签约情况交表,情况不好,就多交几份;就业率数字不是特别难看,就少交点。这样一来可以拉高就业率,二来避免灵活就业一次出现过多而显得突兀,三来还可以说明学院在为解决就业问题而不懈努力。
以方齐曾带过的艺术学院某系为例,全班有不少于1/3的同学是通过这样的方式灵活就业的。
无视国家政策的“二选一”
有一点,让熊丙奇认为西北政法大学的“说明”逻辑有误。
他介绍说,早在2002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第七条指出,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也就是说,学校有义务应毕业生要求,保留其户口和档案两年,这是个缓冲期。
熊丙奇认为,对照这一文件不难发现,西北政法大学有关“学生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派回生源地人事部门”的解释,是无视国家政策。
而据《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调查,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的多家高校,毕业生都接到过“学校代为保管档案和户口两年的政策从今年起作废”的通知。
“不办理人事代理又有什么办法呢?学校明确说不再代为保管档案和户口,又不想户口返回原籍。”方齐说出了很多毕业生的难处。在政策不明的情况下,只能是学校怎么说,学生就怎么做。迁回原籍或者签订人事代理,变成了“二选一”。
西北政法大学最终将“被就业”事件定性为辅导员“好心办错事”的个案,在赵冬冬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的辅导员被调职。
本刊记者采访时,多位毕业生和辅导员表示了对这位辅导员的同情。
“毕业班辅导员的压力很大。”山东大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辅导员说,哪个学院的就业率排在后面,会被点名批评,学院领导当然就会找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谈话,而且自己所带班级的就业情况会跟辅导员的考核、评优或者奖金挂钩。
引入第三方严查就业率造假
“不能仅用调离辅导员来大事化小。”熊丙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开展全国高校就业情况大调查,特别是对执行国家政策的情况、以“土政策”提高签约就业率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对违规者严肃处理。
“改革就业率的统计方式,调整就业率的功能,这是下一步必须做的。”熊丙奇认为,“眼下的问题是,要引入第三方来严查就业率造假。”
“被就业”事件发生后,教育部新闻发言人7月27日回应说,高校一旦出现了就业率误差或造假,就对该高校的就业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在调查高校就业率造假这一问题上,作为利益相关方的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回避。”熊丙奇建议引入人大监督机制,一方面,人大本身就有监督政府工作的职能和责任,大学生就业工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人大有必要了解其真实进展;另一方面,作为政府投资举办的高校,主要办学经费来自政府投入和受教育者的缴费,人大也有权了解高校的资金使用以及具体使用效果。
“虚假就业率是对和谐的最大伤害,”熊丙奇认为,“各级人大应担负组织调查就业率真假的责任,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政府部门和高校进行问责。”■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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