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万官员“再锻造”,要害岗位跨级直训
2009年06月04日 14:11南方周末 】 【打印已有评论0

基层纪委逆势扩编

与县委书记培训班相似,县纪委书记的培训中,也把农村基层放在首位。这是中纪委恢复31年来,首次大规模培训县纪委书记,他们被分成三批,第一期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北京培训中心同步举办。

在纪委书记班开班的半个月前,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一封信中提到,“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而“新情况新问题”包括,腐败主体的级别向基层渗透,主要集中在科级干部这一层面上,他们的腐败往往直接危害基层民众利益,影响恶劣程度不亚于高级官员。

接近中纪委的人士称,培训班最被广为讨论的,是不久前中纪委、中组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除了经费与配备保障外,县级纪委扩编,特别是纪委书记在县常委中排位前移,被认为是提高基层纪委监督职能的实在举措。

本月,中纪委的电视电话会拟举行,解决扩编的编制和经费问题,并提出具体时间表。据透露,中纪委已经同财政、人事等部门会商一致。

这位人士说,在经济危机和压缩机关经费的情况下,县级纪委大幅扩编,反映中央对基层反腐的重视。

在县纪委书记培训的各种座谈和讨论中,尖锐问题颇多,都被如实记录在简报中。比如,县纪委书记与县委书记最重要的关联在于,两者之间在制度上的制衡关系,纪委在党委领导下,同时要监督同级和下级干部,因而有人提出:县纪委书记如何能监督县委书记?有的县纪委书记则抱怨,不查不行,查了又得罪人,党内的各种投票测评,纪委书记经常吃亏。

上述人士还说,中纪委书记贺国强与学员座谈时,有人讲基层的工作特点,贺国强表示,他主要是来听取意见而非表态,这使得后面发言的学员都“直言不讳”。

而上述的两个新文件,被认为是中央给基层纪委“撑腰”。但还有人提出,能否落实到位,单靠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是不够的,还有赖于上级或同级党委的支持。

政法总动员

政法系统内的公、检、法、司,则是全面培训。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全国3080名县级公安局长已经轮训完毕;一年左右时间,全国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将被轮训一遍;两年内,3500余名基层检察长将完成培训。司法部则提出在今年内,累计65天,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共2080人进行集训。

公安部门集训率先在2月中旬启动。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称,这在公安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年初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说,之所以直训县局局长,是因为他们“最基层的实践指挥者”,直面各种矛盾。

更别开生面的安排是,群体性事件如何处理由地方有经验的官员主讲,贵州省公安厅长谈“瓮安事件”,辽宁省公安厅长谈“蚁力神事件”,安徽省公安厅长谈“合肥家乐福事件”。

与公安局长培训班同月启动的检察长班,则显得学术味道更浓厚;培训内容甚至还涉及了最前沿的司法改革内容。参加第五期培训的江苏省响水县检察院童加舟,终于在课上见到他景仰的法学界泰斗陈光中和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但他表示,学者的理论辅导还需要吸收转化,才能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除了人们印象中的反贪外,其在中国的司法架构中,扮演“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这亦是宪法赋予的责任,其最主要的职能是监督侦查机关(公安)和审判机关(法院),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检察日报发表评论说,对基层检察长进行轮训,是提升基层法律监督能力这个大“战役”的“中心突破”战术。第二期开班典礼,常务副检察长张耕的讲话延长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脱稿演讲,主要谈法律监督问题。

南方周末记者接触的最高检一位官员表示,曹建明检察长任内最主要的目标,是要“强化法律监督”。今年在云南某看守所在押青年身亡的“躲猫猫”发生不久,最高检即派人到当地领导和督办,检察机关的主动介入受到学界和舆论认可。

但一位受访学员坦陈,在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尤其是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力度远远未能达到应有的标准。他指出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在县里,公安局长一般是县委常委坐在主席台上,检察长坐下面,你怎么去监督这个系统?”

来自云南的一位县检察长,则认为监督法院是最难的:对刑事审判的监督,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但上级法院虽只是下级法院的指导而非领导机关,却往往为维护本系统权威而不改判,一年下来,改判的案件只有三四件。而民事案件的监督方面,检察官调卷难,经常连判决书都拿不到。

今年下半年,法院系统的培训也将展开,主题为“人民法院为人民”。据国家法官学院相关人士透露,该项培训从 9月1日到12月31日,将分四期对全国近1000名县级法院院长进行培训;最高院准备用一年左右时间,把全国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院长轮训一遍。

一把手培训仅是整个培训规划的一部分。公检法司均强调了实务能力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培训,也在此轮大培训中增加项目或者扩充培训规模。

司法部干部培训的对象,包括新任司法厅(局)长、监狱局长、劳教局长,全部监狱长、劳教所长,县(市、区)司法局长,很特别的是,还包括部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6月2日,全国监狱长培训班开班,近期即将受训的对象还包括劳教所长,他们的工作也因涉及牢头狱霸等人权保护问题而备受关注。

而在公安系统,在公安部培训各县公安局长不久,一些省级公安厅则往下培训更基层的干部。江苏今年重点培训“九长”,包括110指挥长、国保队长、治安队长、派出所长、交巡警队长、刑警队长、经侦队长、禁毒队长、看守所长;而广东则提出,用三年时间轮训基层“六长”,即派出所长、巡警队长、刑警队长、交警队长、车管所长、看守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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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永通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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