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物业“晒”账:倒贴140万业主不买账
2010年02月10日 11:03南海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178.4万元 其他收入:15.4万元

开发空室采暖费:30万元

总支出: 工资:145.8万元

318.53万元 保险:38.6万元

维修材料:13万元

对讲门配件款:2.4万元

防水工程:29.1万元

土建工程:15万元

保安费用:8万元

保洁、绿化费用:7.57万元

照明费用:5.5万元…… 在这类事中,业主有哪些权利?物业又有哪些权利?

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振革、律师常斌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向您解答如下问题。

问题一

业主有权让物业裁员?

答:法律规定,物业的权益为:物业的经营权、选聘员工、制定工资的标准和具体运营模式,业主无权干涉;

物业应做的是:公示物业费的使用情况,而且要细化,比如员工工资支出、各项维修支出等。

问题二

业主有权做的事是啥?

答:法律规定,业主的权益为:自主推选物业公司,监督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超支”应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业主应做的是:不得恶意拖欠物业费。

问题三

业主该怎样督促物业?

答:如业主对物业公司用人情况(人数、工资)有质疑,业主有权提建议;物业公司拒不改正的,如果影响了小区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可更换掉物业公司。

问题四

物业收支数字该谁监督?

答:业主委员会对收支数字真实性监督负责。如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信任,可通过改选业主委员会实现自己诉求。(赵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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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谢灵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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