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一视同仁”
远嫁的越南女得到了村镇等基层政府的默认,但想从政策上“扶正”,困难重重。她们最大的担忧是,子女户籍问题及其派生的迁徙、就业、升学等功能。
阮金红家墙上,一面挂着毛主席的画像,相邻一面则被各类奖状糊满。虽然是“三非”儿童,村里还是默许了阮金红三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村里出了一个证明,中小学对他们一视同仁,跟村里其他孩子没有任何区别。”谈咏说。
“他们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免费的。”莫水燕的校长李伟耿说,除了领不到严格“卡户口”的困难家庭助学金,“三非”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与他人并无二致。
在德庆县,“一视同仁”甚至延伸到了他们的社会保障。去年,阮金红和孩子们同样分到了国家下拨的种粮补贴。“医保、养老保险都可以买,村里不会区别对待。”谈咏说。
1995年,高良镇江南村村民莫国华退伍转业时,已是大龄青年。“没有姻缘嘛,所以才花钱讨越南媳妇。”现在,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2007年,他带着接生婆手写的出生证明和村委会盖上的大红印章,到县公安局为儿子莫振煌上户口。
“村里肯定支持,可公安局的人说没有这个政策啊。”莫国华年轻时曾试图走出狭窄的农门,未能如愿。
办理入户几乎不可能
江南村罗阳小学校长李伟耿用了这样一句话表述“三非”儿童的境况:基层政府默许了他们存在,但在政策上他们很难获得“名分”。
按照婚姻法规定,取得户籍需要如下手续:越南新娘回国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具备国家机关颁发的身份及户籍证明,需要一本护照和来华签证,子女具备中国医院的出生证明。
“在民政部门登记中,中越跨国婚姻,一个都没有。”何桂来说。
现实情形是,对于粤西山区的家庭,上述每一张证明,困难都浸透纸背。莫国华的妻子黄欣嫁过来15年,从来没有回过家,连联系方式都没有。“回去一趟要花很多钱,如果我有能力办到这么多证明,就不需要娶越南新娘了。”莫国华说。
德庆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记得,几年前他们曾就这个问题请示过省里。当时省有关部门回复了指导性意见,如有出生证明可以办理入户。但前提有三个:父亲强烈要求孩子留在国内,且不违反计生政策;父亲要证明与入户孩子间的父子关系;最后一条是,原则上对越南新娘遣返回国。
“操作性不强。”德庆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荣也感到头疼,他知道对于贫穷的粤西,每一个前提的实现都几无可能。“地方政府也想解决这个问题,但又不能违反国家政策,我们有行政许可法啊。”
当记者问阮金红是否担心被遣返回国时,她扭头看着院子,健谈的她开始沉默。许久,她撇撇嘴说:“我都来了十几年了。”一直到本报记者离开这个偏僻的山村,阮金红仍对这句提问耿耿于怀,没有再跟记者说一句话,道别都没有。
而日渐长大的“三非”儿童,他们在期待着与“黑户”道别。
(南方农村报记者 付伟 南方都市报记者 周松柏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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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伟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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