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没有任何问题
重庆市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急诊科主任史忠说,通常情况下,在判定伤者失去心跳等生命特征后,对其再做半个小时的急救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也是业内行规,“当然,医生可以根据现场的情况自行判断”。
内江市中医院刘姓常务副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对失去生命特征的伤者再进行半个小时的急救,是医院对急诊医生的硬性规定,但是当记者问及为何石凌放弃对张厚明的急救时,他说,“这个就不接受采访了吧”,说完转身离开。
对于自己判定的张厚明第一次“死亡”,石凌多次强调,“判断没有任何问题”。而对于张厚明被送到殡仪馆后仍有心跳脉搏并被再次急救一事,石凌说,“这个还有待于专家的认定,我就不好发表评论了”。
石凌说,她从事急诊工作已有6年时间,“1·8”交通事故发生后,给她的生活、工作均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事件进展
死者家属同意尸检
昨天下午4点,内江市委、市政府召开“1·8”交通事故引发医疗争议紧急会议,内江市通报称:截至昨天下午,经内江市政府8次与死者家属对话沟通后,张厚明家属同意进行尸检和司法鉴定。同时,死者家属提出春节前一次解决此问题的要求,政府认为合情合理,应尽快解决。为客观、公正查清张厚明死因,建议由卫生部门协调相关单位,将尸检和司法鉴定合并同时进行。
目前,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人已更换,组长由之前的市委常委换成现在的内江市纪委书记王志平。对于司法鉴定一事,王志平说,法医鉴定最好由市卫生局和死者家属共同委托省级司法机构进行,法院可先期介入派人协助,鉴定费用全由政府出。
昨天,为给全国媒体营造规范、宽松的采访环境,内江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林武对涉及此事的卫生、公安、民政、市中区和东兴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明确要求:凡手持市委宣传部介绍信和记者证的媒体记者,相关单位要确定一名新闻发言人对口接受媒体采访,及时准确介绍相关情况,不得拒绝和推诿。
内江市宣传部长黄忠指出:从今天起实行“1·8”事故引发医疗争议的新闻发布会制度,向社会和媒体及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会上,记者关于“能否请内江市委宣传部将相关部门处理此事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后每天向媒体通报”的建议被采纳。
家属聘律师拟起诉
昨天,张厚明家属已经委托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周立太、张艺帆两位律师作为代理人,拟向内江市中医院及殡仪馆提起民事诉讼。
周立太律师说,认真研究“1·8”交通事故后,发觉不但内江市中医院负有责任,青龙山殡仪馆也存在工作疏漏,“正是这些单位的接连疏漏,才导致了张厚明被一而再延时抢救”,鉴于此,将以医院和殡仪馆有过错提起民事诉讼。
周立太说,张厚明在“冰棺中死而复生”,说明内江市中医院第一次的死亡判断是有过错的。同时,青龙山殡仪馆也存在过错,因为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及遗体火化管理规定,殡仪馆在接收尸体时有登记手续,要有运送方的遗体死亡证明。但从目前的调查结果看,运送方并没有张厚明的死亡证明,殡仪馆也没有对遗体做必要检查,“如果殡仪馆严格按照遗体管理规定,也能早点发现张厚明没有死亡的事实。”
>>调查
肇事单位运走“死者遗体”
昨天,负责事故现场处理的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中队长赵晓林承认,在120急诊医生确定张厚明“死亡”后,他并未按规定联系殡仪馆车辆前来拉走遗体,而是让肇事方公交公司车辆自行运走,并称“这是按现场的情况决定的”。
肇事方拉走“死者”
赵晓林和两位同事是“1·8”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者。他说,因为当时堵车严重,他们在接警1小时后到达现场,当时120救护车已经到达。
在现场,急诊医生正在对一名伤者进行包扎,另一名伤者被宣告死亡。此时,肇事方——内江市公交公司的人员也在现场,并有其它该公司的车辆在场。
赵晓林说,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向他索要了殡仪馆电话,在与殡仪馆沟通后告诉他,因为堵车,殡仪馆的车辆过不来,“于是,我就让公交公司的车辆将死者遗体送往殡仪馆”。
赵晓林回忆,当时是公交公司的人将死者遗体抬到车上。有人说,他们开始想把遗体抬到后备厢里,被群众喝止,“其实是误会,开后备厢只是拿工具”。
此前,事发现场的目击者护路工邱水生说,“当时是把人放在车后备厢里”,遭到众多围观者反对,大家认为伤者未必已经死亡,怎么可以放到后备厢里,于是,张厚明被抬到公交车中。
早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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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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