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几千元 捧红一个平凡人
短短几天,策划公司就用5000元成本,收回了20万利润,“如此大的回报率,致使2008年一年,北京就有5000家类似公司开门营业。”“第二”说。
他们是谁?
有过媒体从业经验的人
如果没有媒体报道,只让事件活跃在各大论坛,那再精心设计的细节,也不会造成大的影响力,对这一点,“第二”很直接地说,“我们都是有新闻从业经历的人,很清楚媒体要什么,在策划一个事件时,新闻价值是我们考虑的重点。”
如何操作?
缜密定夺“四重奏”
“除了‘新闻价值’,‘自然’、‘互动’、‘传播度’也是我们策划事件时,要考虑到的关键词。”“第二”解释说,“通过网络引爆、论坛发展舆论、媒体舆论爆发、博客、QQ、MSN等网络平台互动,四个节点完成整体事件的宣传。”
国内某著名网络社区地区总监“灵儿”(化名)说:“如今经营网络营销公司的人,都是曾混迹各大论坛的资深网友,深知网络新闻炒作的途径和周期。”他还说,2007年,曾是网络红人的“崩盘时期”,“只要穿衣露一点,尺度大一点,很容易就能红起来,但现在网友对很多事已经见怪不怪,所以就更体现出前期策划的重要性。”
雇主是谁?
企业、机构主动找上门
“就因为宣传得立竿见影,许多企业、机构成了我们的‘老板’。我们一般收费在20至70万元,相比实际投入,盈利空间几十倍。”“第二”举例说,去年网络热帖《最幸福的工作机会》,就是成功案例。
“第二”说:“想做明星非常简单,自身资质不算太差、肯花钱、能承受舆论压力,放大她(他)的个人特点,吸引媒体关注,我们都能捧红她(他)。”
网络暴力井喷 需立法监管
国内知名互联网分析公司易观国际认为,网络炒作形成的舆论一旦大范围形成,内容难以监管、方向不可控制、影响范围无法预估。而这些以利益为导向的“网络推手”又深藏在舆论背后,这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立法学研究中心负责人侯淑雯坦言,近年来由网络炒作演变成网络暴力事件屡见不鲜,而国内法律对网络如何进行监管这一块仍是空白。因此,迫切需要对网络监管这块进行立法。她表示,对于侵权的网上言论,要有一套有效的机制进行监督,才能维护网友们的权利。
她们都是
网络造出来的明星
除了芙蓉姐姐、天仙妹妹这些众所周知由网络捧红的明星,今年以来,网络上引起热议的一些“名人”,有的也是专业炒作的结果。最近,猫扑大杂烩评出了2009年度网络10大炒作事件,曝光了其中一些网络造星事件。
1.贡米
贡米于2009年6月参加湖南卫视《快乐女声》郑州唱区比赛,因为酷似张柏芝而备受瞩目,在3天内就有网友在百度贴吧、天涯论坛等网络平台为她拉得超高人气。被网友称为“中国商业炒作第一人”的黄相如自称,贡米是他“推”出的成功案例。
2.“晕机女”
2009年4月24日,一个网名为“Shirley”的90后女孩在日志中称,自己刚下飞机就头晕,“真该买架飞机”。没想到有人将日志转发到各论坛,成千上万的网友涌入其个人主页,称其为“晕机女”。最后,其个人主页曝出“晕机女”是经纪公司为宣传新人所进行的炒作。
3.“香水女生”
今年3月,一名网名为“香奈尔”、自称“北外香水女生”的女大学生因写博客抨击学外语被强制退学,不到一天,其博客点击数就超过46万。随后,天涯杂谈上有人发帖认为,“香水女生”与去年的90后“贱女孩”同属一个经纪人和一个网络推手团体。
4.“女护士”摆POSE
某医院一名“女护士”在上夜班时大摆POSE自拍,引起网友疯狂跟帖并成立众多“仙女焰焰”粉丝联盟。随后媒体记者找到她的个人空间,在个人简介上赫然写着“演员、歌手、平面模特儿”。
|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
|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
编辑:
李志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