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村妇自述3女共侍1夫9年经历(组图)
2007年08月30日 14:20海峡都市报投票数: 顶一下  【

 

几天来,出现在记者眼前的沈花,面容憔悴,不管在哪里都是低着头走路,低着头说话,声音小小的。甚至,在租房里,她都不敢一个人去上卫生间,每次都是牵着小妹的手一起去的。

谈话中,沈花说得最多的是,“到处都有林某的兄弟,我怕”。一说到林某的名字,她都要将自己的身子靠在妹妹的身上,紧紧抓住妹妹的手不放。在沈花断断续续的讲述中,记者慢慢梳理出沈花“同居生活”的前后经过。

3岁即被抱养的沈花,1997年嫁到邻村,并生育了一个女儿。没想到,原本一家的平淡生活却在两年后被打破了。

1999年4月,大姐沈丽骗她说,沈花在外面和其他男人搞七搞八,法院已经有她的传票,而林某可以托关系找人帮她把传票撕掉。这句漏洞百出的谎言,却使仅上过一年学的沈花信以为真,只得跟着姐姐去找林某。林某也借此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还威胁“以后要一直跟着我,否则你就要把牢底坐穿”。

而随之而来的风言风语,让沈花的丈夫无法忍受,两人从那时起,一直分居到现在。

这种两女一男的“同居生活”,让沈花很是难堪,更无法忍受的是“只要稍表现出不乐意,就换来林某的打骂”。沈花告诉记者,她多次想逃跑,但林某的说法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跑了就去找她家里人的麻烦,将她家里人整死。林某还在沈花面前扬言,“不管哪里的公安都有他的兄弟,他随时就可以向有钱的亲戚要到100万,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就这样,沈花从不敢想去报案,只能在恍惚中生活了9年。

【记者调查】

村委会主任:他们同吃同住

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林某的家。林家虚掩着门,里面没有人住,透过屋门门缝,房间里面乱乱的,一些垃圾也扔得四处都是。

村民林老伯说,林某家有三个“老婆”,这事都被全村人传为笑话。而林的老婆这两年一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有时候,看到沈花从房里出来时,都是一言不发,老低着头的,而沈丽却像没事人一样。”

在埔头村,不少村民证实了林老伯的说法,称大多数村民都不和林某来往,这是一件荒唐的事情,大家都不敢管,但私下里都在议论纷纷。

村委会林主任也知悉一些情况。他说,沈丽和沈花先后过来和林某一起生活,时间已经很长了,他们3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但他不知道沈花是被林某胁迫的,以为沈花是自愿与林某同居的,所以觉得不好管。“现在知道沈花是被胁迫的,村委会将协助警方处理此事。”

林某电话中称 要沈家永不安宁

连续多日,记者要求当面采访林某,林某一会儿说他在泉港,一会儿说他在四川,拒绝和记者见面。

电话中,林某称“我爱上了沈花”,而他和沈氏姐妹一起同居,是她们自愿的,不犯法,并称“记者过问这些事,是侵犯他的隐私”。

说到打骂沈花,林某反驳说,和沈花同居九年来,他只打过沈花三个耳光,因为有时她不贤惠。

随后,林某还说,记者拐卖了沈花,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要记者转告沈花一家人,要他们一家三代人永不安宁。“我有过硬关系,总有一天会找到记者的,要让记者付出代价,沈花知道我的为人,我什么都不怕。”

而沈丽在接到记者电话时,先是说她姐妹俩和林某的关系是个人私事,和别人没有关系,一会儿又否认了与林某的关系。

【部门说法】

警方受理此案 政法委妇联关注

27日下午,在记者和家人的陪同下,沈花来到五里街派出所报案。

颜副所长了解了案情后,认为林某冲到沈花家中威胁的情节比电话威胁更为严重,建议沈花到蓬壶派出所报案。蓬壶派出所徐姓民警详细做了笔录,并告诉记者,该所已受理此案。

昨日,永春县分管妇联工作的县委常委李国坤表态,要了解和关注沈花一事。永春县妇联孙主席说,如果沈花反映的情况属实,林某的行为是违法的,妇联将协助警方维护沈花的合法权益。

同时,永春县政法委办公室黄先生获悉后也表示,将督促五里街派出所与蓬壶派出所尽快调查此事。

<< 前一页123后一页 >>
   编辑: 刘彦昆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