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夷陵交通副局长自杀调查 家人称其被逼死
相关标签: | [官员自杀] |
[悬疑四]案情为何不公开?
案件已经发生100多天,为何有关部门仍未向社会公布调查情况呢?当地一官员称,官员自杀一直被视为丑闻,家丑当然不能外扬,其中也包括案情进展等。
“估计案子还牵涉了许多上层领导,才忙着捂盖子的。”当地一名记者猜测。
此案的非同寻常之处在于,吕传军生前的良好声誉和他的悲惨下场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的同事们“顶风”为他大办葬礼是那么理直气壮,而民间也有一股声浪在为他鸣冤叫屈。在种种说法莫衷一是的时候,有关部门沉默不言难以服众。假如吕传军是一个蒙冤被屈的好官,那么组织上有必要、也有义务为他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果眼看着一些乱七八糟的说法污损着他的清名,既是对死者的不敬,也是对一个干部政治声誉的不负责任。
[悬疑五]反腐部门有责任?
“他们应该承担责任的!”吕传佩说,在反腐部门工作人员的眼皮下,吕传军竟拿出了枪,还外逃成功,最终却又离奇死亡。对于吕的死亡,反腐部门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
有人称,贪官自杀,无异于打反腐部门“一记耳光”。其理由是:一、查办案件时有可能无意泄密。现在的腐败案件大多是串案、窝案、案中案,盘根错节,“关系网”复杂,难保密。
二、执法障碍让贪官自杀有机可乘。一些贪官们抓住机会钻法律空子,在腐败问题没有完全暴露时就选择一死了之,以保住家人或某个团伙的利益。
三、反腐工作效率低下,贻误“战机”,给贪官足够自杀时机。
四、办案麻痹大意。贪官被抓后大多已处于绝望的境地,如果办案者不密切关注这些贪官心理动态,不加紧看护,不及时加强思想引导,自杀事件难免发生。
记者追击
他倒在官场潜规则下
在从湖南出发前,我已在网络上看到了有关吕传军的报道,但整个事情却充满了悬疑。吕传军到底是否行贿或受贿?为何要选择自杀?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相关新闻
编辑:
zhouh
|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