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江给了他一根香烟,劝他打消顾虑。
“他们拉我入伙的时候,几个人都到盐城我的家里认过门,都知道我家住哪儿,”尤志刚说,对方扬言如果自己以后如实交代,就会把自己家房子烧掉,并把家人炸死。
而打消了一些顾虑的尤志刚继续交代说,张林团伙经常卖来路不明的手机、传呼机和自行车,甚至还有“白粉”。自己是被派到南通来打“前站”的,张林承诺到年底给他不低于一万元的报酬,那天要卖的自行车是第一笔“货”,但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抓住了。
李世江自己回忆说,这样的审讯自己每个星期都要经手很多个,对尤的这次审讯没有大突破,但也还算顺利,很是平常。
等到问完话后,时间已经到了下午的1点26分。
嫌犯眼睛突然流血
问完话,例行的手续是犯罪嫌疑人要签字画押。尤志刚说自己识字不多,李世江把讯问笔录读给了他听,他表示认可。这也是例行程序,尤志刚在共5页签字笔录的每一页上都签了自己的名字。
一次平常的提审就在此时升级成为了一起事件。
等到尤签完字后,李世江继续要求他按手印,但却遭到了拒绝。在事隔半年后的12月份,已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关在看守所里的李世江在回答律师询问时,仍用“不知为何”来形容“尤志刚就是不肯按手印”。
这有点不可理解,犯罪嫌疑人签了字,不按手印在逻辑上说不通,因为签了字的笔录在法律上是生效的。李世江说自己当时也没太当回事,“我自言自语,不按印就算了。”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极其短暂,但因为最后直接导致了李世江的入狱并被判刑,进而失去了警察的工作,细节被历次庭审和讯问精确到了非常夸张的程度,也出现了不同的说法:
李世江:“忽然我听到了老张(同在审讯室的刑警张健全)喊‘干什么’,我就头抬了一下,看到尤志刚用手捂住眼睛,在发抖,我就说了句‘是不是毒瘾犯了’,一边说一边还在写,写完后,我发现尤志刚有点不对劲,他的手指陷在眼眶里了,我赶快和老张走过去,一人一边把他手掰开,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他不说,过一会儿,发现他眼角流血,我连忙去叫管教……”
张健全前后则有着不一样的说法。在事发第三天的5月14日,他在写给闸港公安分局的一份情况说明里这样说:
“……就在我将印油取出后,我看到尤志刚左手(好像是中指)在左眼右眼角处按,右手挡住额头的大部和左手部分手指,表情很痛苦,我立即大吼一声,你在干什么?李世江说‘他可能毒瘾犯了’,就在这时,尤本能地停顿了一两秒钟。我看到尤在停顿后又恢复了刚才的姿势,头稍摇晃,流鼻涕和口水,表情更为痛苦,我忙说不对,随即,李和我分别从两侧到尤处,两人强拉他的手,拉开后,我们又回到了各自的位置。”
“这时尤低声说,这下好了,我腿瘸了,眼也瞎了,也不好犯罪了,你们高兴了。说完我们见尤的左眼向外流血,李就出去找管教了……”
不久,看守所的警察、李世江的领导们都赶到了看守所。警察们很快就对尤志刚进行了第一次问话,时间是14时25分,事发后的一个小时,并形成了一份笔录:
“今天中午,公安局的两名侦查人员来找我谈话,写了四五张纸,结束时叫我签字(当时我坐在提审椅上),这时我感到胸口一阵疼痛,头不由自主地低下去了,也不知碰到了什么东西上面,左眼就流出了血。”
两天后的5月14日,在看守所的检察官驻所检察室,警察再次对尤问话:
“……我签字的材料交给了他们,并对他们说我身体有点不舒服,要吃药,正在这时,我感到胸闷、疼,我左手捂住胸口,右手放在扶手上,突然觉得眼睛疼,有什么东西插进去的疼,不一会儿左眼流出了血。”
警察问:“是在什么情况下觉得眼睛疼的?”
尤:“当时我低着头,也不知道怎么搞的。”
事发当天下午,尤被警察送到了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室,南通市检察院法医处负责人亲自接诊,医院的眼科主任医师为尤作了检查:“左眼上睑轻度肿胀,上睑中部从内紫部至外侧见一条4.2×0.6cm皮下出血”“颞侧球结膜下见不规则撕裂伤”“上直肌腱附着处部分挫裂伤”、并考虑有眼底出血致失明。
随后,李世江陪着尤志刚前往一家照相馆拍了照片。检查完后,尤被押回看守所观察治疗。经近两周的观察与治疗后,医生认为尤的左眼没有复明的可能,如再不摘除左眼球,右眼再被感染的话,也有可能失明。经看守所、检察院和闸港公安分局共同商量后,决定同意医院的手术摘除左眼球方案。
5月25日,尤志刚左眼球被摘除。同日,他被取保候审。
作者:
言科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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