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个人“押送”洋洋回出租房的路上,洋洋瞅准时机,迅速逃回自己家。洋洋的父母大吃一惊,马上报案,将明明及同伙一网打尽。
可怜的明明,直到落网,还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还以为“只不过是介绍对象,就是不该打她。”这个15岁的小姑娘,最关心的不是刑期,而是“千万不能让妈妈和姥姥知道,她们会唠叨死我的。”
都有谁应该反省
2007年,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明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分别判处“大熊”等三人7年、4年、2年有期徒刑。一群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就这样成为高墙禁锢的囚犯。
明明的母亲痛不欲生。她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自己一点都不知道。检察人员对此不以为然:“正处于青春期的女儿,夜不归宿,有吃有玩,整天描眉画眼的,你做母亲的,能发现不了?早发现早挽救,没发现只是托辞,摆脱不了教管不力的责任。”
明明等人经常出没的网吧老板坚称自己并不知道明明属于未成年人。“他们都一起来的,柜台登记只是个形式,我哪能管得了那么多。又不是不给钱。”至于他们上网看什么内容,老板说:“那我可管不着,电脑那么多,我挨个管得过来嘛!话说回来,人家为什么要到网吧上网?不就是图个自由自在嘛!”至于有人利用网吧这个场所从事犯罪行为,老板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他们想干什么也不能跟我报告。再说,万一有的小姑娘是自愿的呢?我不是自讨没趣吗。我多管闲事,万一惹祸上身呢!”
明明等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小旅店老板则声称自己当天夜里什么也没听到。什么哭喊啊、用头撞墙啊、打斗啊、谩骂啊,他“什么也没听到”。而被问到为什么给一伙包含未成年人的年轻人提供群宿房间时,老板竟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我只管提供房间,人家爱干什么干什么,现在的年轻人,花招多去了,咱们老了,看不懂的就不要瞎管。”
听听这些成年人说的话,他们的责任心何在?还有,父母离异导致孩子心灵失落,是谁的错?网络有害信息毒害未成年人,是谁的错?少女时常旷课未引起重视,是谁的错?孩子交朋友无人指导、犯了错误不敢承认导致越陷越深,又应该引起怎样的反思?
……
想不再发生明明和洋洋这样的悲剧,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要走的路还很长。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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